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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六


  “为什么不去找他,他是你的亲戚,又有钱,说不定可以捞一笔。”平凤这样说过。

  当时桔年已经在福利院找到工作,收入虽然不丰,但生活渐趋安定,所以她摇头。斯年堂客回来了,她是高兴的,但不去见,除了不敢,也是不想。年幼的时候斯年堂哥常说她是个有灵气的女孩,她不愿意一个被生活消磨得平庸甚至有着不堪历史得年轻女人打破堂哥的记忆。就让他的记忆里的小堂妹永远是那个乖巧内心精怪的女孩子吧。况且她要的平静生活,堂哥帮不了她。

  也许,现在不一样了。从见到那个孩子的一刻起,桔年的人生轨迹注定改变。她也知道了,她不可能当那个孩子不存在,不可能把她孤零零的留在福利院里。不为什么,因为假如她可以,她就不是今天的谢桔年。

  也就是五天以后,谢斯年在他的画展上,遇见了一个怯怯的,却在微笑的年轻女子——还有,从她身后探出头来的另一个小小身影。

  桔年至今感激斯年堂哥,他是她生命中给了最多实质性帮助的人,而且完全不求回报。桔年的父母这一直跟谢斯年早已疏于联络,桔年自己也和堂哥多年不见。可是谢斯年很快的帮桔年办妥了所有的事,甚至比她所期望的更多。

  桔年未婚,不能合法收养孤儿,另外,私心里她也不愿意这个孩子叫她妈妈。谢斯年说他跟他所爱的人结婚了,虽然他爱的人已经病入膏肓。由于谢斯年的名气和财力,领养手续办理得出奇顺利,孩子很快改姓了“谢”。

  此外,在得知桔年的近况之后,谢斯年轻易的从桔年北上做生意的姑妈和姑夫手中买下了他们所继承的,林恒贵从巫雨手中夺走的小院落,以此作为桔年和孩子的安身之地。安顿好这一切之后,他并没有久留。

  就这样,桔年带着孩子竟然回到了巫雨出生和成长的地方。桔年对孩子说,谢斯年原本就是她的父亲,只不过之前一不小心把她弄丢了,现在终于找了回来,因为工作忙,就托由桔年这个做姑姑的代为照应。

  孩子那时还太小,许多事情不懂分辩,哪有不信的道理。安定的生活容易覆盖灰色的痕迹,何况三岁以前的记忆原本就是模糊的,并不需要太久,孩子慢慢淡忘了曾经的养父母和福利院里的生活。

  为了避嫌,桔年也辞去了福利院的工作,靠着在狱中学会的一手娴熟缝纫技能,应聘到如今的布艺店做了店员。岁月好像自此翻开了新的一页。桔年曾经劝过平凤,尽早从那一行抽身,现在是她回报平凤的时候了,平凤可以搬过来跟她一起生活。但是平凤对于这个建议付之一笑。她说:“我这辈子就是这样了。也谈不上你回报我,你欠我几个月的房租,但是我欠过你一条命,你自己好好过吧。”

  是啊,好好过吧。桔年牵着孩子站在落着枇杷叶的院落里,前尘旧事,恍若电光幻影,南柯一梦,惊石击碎的水面恢复得安宁如蒙尘的古境,仿佛什么都从未发生过,她从来就是在这里,一直都在。只有那棵当年巫雨亲手种下的枇杷树已非昔比,这让桔年很容易想到归有光的句子。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婷婷如盖矣。”

  那况味,凄凉藏在平静背后,她是懂得的。

  可她何必凄凉。平凤曾怨她傻,收养一个毫无血缘的孩子,更何况,那孩子是不是故人之后还不一定,天底下未必有那么巧的事,也许所谓的想像只不过是桔年思念之余的错觉。桔年没有反驳,也许平凤是对的。但是她给孩子取名叫“非明”。太明白,未必是幸福的。她选择跟随自己的心。

  风吹过园子的矮墙,树影婆娑。听说这颗枇杷树已经结果。桔年的世界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巫雨是徘徊得最近得一个,却也从来没有叩门而入。现在,桔年反倒觉得他就在这里,他回来了,陪伴着她和孩子,只是她看不见。

  桔年摊开掌心,巫雨送给她的那片叶子被风拂到树根。她的世界从未如此圆满。

  她朝空荡荡的墙角浅浅一笑,关上了院门。

  下部 第五章 相逢猝不及防

  在布艺店,桔年的工作一直是尽职尽责的,不仅因为这工作维持了她和非明生活,更因为她对店主存了一份感激之情,在她处于艰难境地的时候,是这个店的老板给了她一个机会,而且两年多前,将她任命为店长,丝毫没有提及她的前科。

  桔年也并不是生来喜欢手工的,纯白的少女时代,她把所有属于自己的时间都留给了巫雨和自己内心的遐想世界,真正开始接触缝纫其实是在监狱里。从笨拙到熟练,日复一日的踩着缝纫机,无比的枯燥而苦闷。说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学会了适应这个活计,并且尝试着去喜欢上它,至少不那么讨厌,只有这样,那些漫长的劳役时间才没有那么难以打发。也许是用了心的缘故吧,流水线上机械的操作,她手中出来的东西竟总比别人要精细一些。说起来,这样的阴差阳错,是否就好像世间某些人与人,也许一开始并没有爱,天长地久,别无选择,因此也平生出几分无可奈何的情致,借以聊度此生,竟也没有那么寂寞?

  桔年倒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还在监狱里的时候,她就学着用针线将剩余的布头拼凑起来,做成个小玩偶什么的。也没有师傅教她,更谈不上什么书籍教程,就这么自娱自乐的做了又拆,拆了又做,到最后,大家都说她做的小玩意精致得仿佛有了魂。她也乐得把这些成品送给平凤,送给其他得狱友,甚至是相熟的狱警,没有不赞好的。

  带着非明一起生活后,桔年偶尔也给孩子缝个布娃娃。非明小的时候非常喜欢,可是上了小学之后,她开始更喜爱同学那些买来的玩具布偶、芭比娃娃、维尼熊,姑姑做的小东西,是再也不肯拿出家门了。

  桔年多少知道孩子的这点小心思,也并不气恼,她很少强迫非明必须要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既然不喜欢,她也就再也不做了。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她也会满足孩子的一些小小要求,日子虽不宽裕,一两个小玩具还是买得起的。

  非明会把那些买来的玩偶小熊,小娃娃收集起来,整整齐齐的排放在床头,还正儿八经的给它们安上名字,这个小熊最特别的是衣服上的扣子,那个娃娃的头发跟别人都不一样,一件件如数家珍。这个习惯总是让桔年不经意想起某人,在这点小嗜好上,非明跟他倒是挺相似的,算得上志趣相投。也难怪孩子对她感觉比较亲昵,而她也荒唐的一口咬定非明是他的骨肉。这算是有缘分还是没有缘分,桔年很少往下想。不为难自己,是她一个很大的优点。

  这天,桔年给一个顾客赶制一套订做的布艺抱枕,略略推迟了下班的时间。做店长后,很多手工活基本上已经不需要去做,但是如果有顾客指明要求,她也会亲自动手。做完的时候天已经暗了下来,桔年跟接班的同事交接好工作,东西还没有收拾好,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桔年,你在哪……店里?快,你赶紧过来。”电话那头是平凤的声音。

  平凤是个急性子,却也很少这样心急火燎的找过桔年,电话里她的声音焦灼,背景嘈杂。桔年问了几句,对方却只是说了个地址,来不及解释究竟,电话就中途掐断了。

  桔年心中担忧,也顾不得心疼钱,出门招手拦了辆出租车就朝平凤说的地址赶去。那地方是G市小有名气的酒吧一条街,汇集了不少的PUB、夜总会、娱乐城和洗浴场所。刚入夜,这里的热闹和喧哗才刚刚开始,不少的车辆和人流渐渐向这一段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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