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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


  §第四话

  [一]

  2003年,季明樱还未过十六岁生日。可是她在音乐方面的天赋已经锋芒毕现。

  L-ETHER的第一张专辑《冥冥》在城中掀起一阵不退的热潮,大街小巷的音像店传出的无一例外是明樱那苍凉优美、富有穿透力的歌声,百分之八十的手机铃声是《冥冥》中的音乐。其中《时间》甚至打败刚出道的迷醉天音的超人气主打歌,占据单曲榜榜首席位五周之久。

  那个冬季的天空因为这首悲伤的恋歌而变得澄澈恬淡,十余年未遇的大雪将整个城市迅急又无声地覆盖,空气清新得像糖水被稀释过。

  当时L-ETHER里的五个成员,键盘手是我以前的男友韩棕,鼓手是可爱的百里涟在,剩下的一个就是写《时间》曲子的吉他手轩辕辙,也就是明樱维持时间最长的一任男友。

  虽然和轩辕是很多年的朋友,两个人却并没有从一开始就走到一起,这里面有很多因素,但最主要的还是两人放荡不羁的性格。

  其实L-ETHER在出专辑之前就已经在学校和业余团体中很有名气了。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组织请他们去做LIVE,校园祭时也总是压轴节目,所以作为主唱的明樱和作为吉他手的轩辕完全被周围的人认定为偶像来崇拜,自然也很受异性欢迎。

  明樱的男友更换频率是平均两周换一次,轩辕也是一样。虽然放在一起完全是金童玉女的形象组合,但这两个人似乎从一开始就没有在一起的可能性。不过我觉得明樱的“花心”和轩辕的花心有根本的不同。

  尚在少女时代,明樱就和一般的女生明显不同。当身边的女孩子们关注明星八卦、动漫风向、感情烦恼、星座运程之类的东西时,明樱则我行我素地表现出她对自然和命运的无限兴趣。在我学得很糟糕的物理科,明樱的成绩始终是全班最好的,但这并不值得我羡慕,因为在我擅长的英语科和语文科,她也时常会取得相当毁灭性的成绩。

  让我感觉到自己的无知并且进而对她崇拜起来的是,她懂得不少边缘性的知识。虽然几乎无所不知,但并不会故意显摆。谈话中无意间流露出来,轻描淡写地说着的那些事情,在我听来都是相当的新奇有趣。当然,明樱绝不是以介绍新奇有趣事物的口吻对我说的。

  比如,生存在寒武纪的某种生物的习性,亿万光年外某颗行星的年龄,太平洋上某个小岛土著居民的风俗等等,当时没有觉察,现在想来才发现,明樱比一般人更憧憬距离自己遥远的事物,她相信比地平线更远的地方,在她看不见听不见的时间和空间中,有美好的存在。

  夏日午后,明樱从不会待在人群密集的喧嚣的教室里,她总是一个人去图书馆二楼的阅览室看书,如果当时正好有男友,那就会一起去,但依然是分别看书没有对话。

  而对于身边的事,明樱却是很容易厌倦的,任何东西在她面前维持不了超过一个月的新鲜度。男生也是这样,她对我说,不知道为什么,起初很欣赏的人,在慢慢相处、互相熟悉的过程中,总有一天突然无可挽回地厌恶起来,不是没感觉,而是厌恶,真正从喜欢到讨厌,没有中间的过渡地带。

  我了解她,她并没有真正爱上谁。

  明樱极少笑,话也少,眼神淡漠,全然没有那个年龄女孩子该有的天真活泼。很会保护自己,与男友们在一起,却从来没有肌肤亲近,不要说kiss,连手也没有拉过。如果有真正喜欢的人,应该不会有这样“坚硬的外壳”吧?

  明明不喜欢却不断地交男友,我知道,是因为她害怕孤独。

  比一般人更害怕孤独,幸好有真挚的朋友在她身旁。

  [二]

  从高一时起,每周五下午的社团活动时间,L-ETHER就会聚在一起,创作或者练习。到高一下学期,明樱突然参加了别的社团,不过影响也不是很大,我们会在练习室做游戏玩闹,等到她结束跆拳道部的活动匆匆赶来,每次排练结束时都已经天黑,再笑闹着一起去吃晚饭,这样一来反而比之前感情更好了。

  L-ETHER的几个成员中,韩棕和明樱比较内向,唯独轩辕辙,帅气、开朗、有魅力也有才华,更重要的是懂得讨女生欢心,再加上是轩辕集团的“太子爷”,成为无数女生公认的白马王子般的人物,也是当时L-ETHER中最具人气的。

  这种完美的家伙当然也有缺点,就是标准的花花公子做派,对任何女生都不付出真心。

  可创作的时候他是相当认真的。轩辕的才华绝不在明樱之下。

  L-ETHER在最初的阶段,明樱并不参与创作,不是没有实力,而是根本没有关心过,她要做的只是用声音演绎那些歌曲,但那已经足够,因为无论什么样的歌,在她唱来都会如同重生一般被赋予与众不同的意义与情绪。

  《冥冥》这张专辑中只有《冥冥》这一首歌是明樱自己作词作曲的,其余的歌,大多数是韩棕或轩辕作词,曲子则一概是轩辕的作品。《时间》有点特殊,这是明樱和轩辕唯一一首合作的歌,由明樱作词,轩辕作曲,其中独白的男声是轩辕。说实话我觉得这么多年过去,能与这首歌媲美的曲子寥寥无几。

  每当听到《时间》,心就会不由自主地隐隐作痛,每个人都有同感。但是亲眼目睹过明樱和轩辕这段恋情的人一定会更有感触。

  高二时,明樱的感情世界非常混乱,男友也是三五天一换,虽然如此,但总让人感觉受伤更深的是她自己。结束这一切的是轩辕辙,我们谁也没想到。

  明樱和轩辕,也许是彼此唯一真心爱过的人。

  但却是一个随意得像是玩笑的开端。分科时,明樱自然选了物理。虽然分科却没有分班,每天语数外主科都在原班上,到了该上物理课时才去分配的教室学习,由于是四个班选物理的人一起上课,经常需要占座。

  当轩辕感到明樱和男友严重的不协调时问她:“为什么会和那样的人在一起?”明樱不在意地笑着说:“因为他帮我占座啊。”

  后来轩辕对我说,那一秒,看见她的笑容,感觉像心脏被针扎了一下似的,突然很难过,即使她全身都是刺也还是想保护她。但当时没有表现出来,轩辕以一种更为随意的轻浮口吻说道:“甩了他跟我吧。我帮你占座。”两个人是在这种游戏般的告白中开始的,真让人感到不可思议。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这样开始的恋情居然能维持两年之久,尤其是相对他们一贯的个性而言,显得更加难能可贵。

  在极长的一段时间里,明樱几乎和轩辕形影不离,大概是我当时还没有和韩棕分手的原因,和我的关系反而变淡了。明樱成天和轩辕出双入对。

  外人是捉摸不透他们之间的感情的,看上去感情很好,平常走路时却永远保持着相隔一米的距离,又好像仅仅是感情好的普通异性朋友而已。

  每天中午吃饭的时候,韩棕和轩辕去排队,我和明樱坐在位置上等待,等他们把双份的便当端过来,再相互对坐着吃,四个人在一起的时光总是很美好。周末也会约着一起去看电影,但在电影院我们分开坐。

  在黑暗里我去拉韩棕的手,他有修长的手指,他的眼睑半垂着,不断变换的彩色光线映在他的脸上,光线不断地变,他却总是那样冰霜般的神色,安静的冰冷的,让我的手不由自主地缩回来,就是那样强烈的、拒绝似的神态。把手收回来之后,我会感到寂寞,情不自禁想起明樱。明樱是不是也会在电影院的黑暗里拉轩辕的手呢?多半没有这种可能,更可能发生的是反过来。在任何一桩爱情中都必须有一方主动,在我这边是我,在明樱那边毫无疑问是轩辕。

  不知为什么,这个发生在电影院的小细节让我一直无法忘记,和后来SEAL的第一张专辑《涅磐》中那首由明樱作词作曲的《光影》一起,成为了我回忆韩棕的仅有的两条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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