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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


  一个是“她”的亲姐姐,从小被父母送给了别人,她随养父母出国,养父母在国外出了车祸,于是她就又回来找自己的亲人,和“她”及母亲住在一起,又转学到了“她”的学校,姐姐对她处处关心,但她的内心仍然很冷漠。

  第二个冒出的人物,就是“他”。他是这所重点中学的高才生,品学兼优,深受老师宠幸。“他”和“她”虽然不在同班,却是强大的竞争对手。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她”亲眼看到“他”的老师居然在向“他”泄题!她对此很不屑——这就是所谓的高才生?!

  就这样,陆陆续续地写着这个小说,其实支撑着我硬着头皮一直写下去的,还是大家的追捧。

  天哪,从没写过这么长的东西!

  而且,都不知道在哪里收尾。

  在网上好几天不见的兔子,突然跳出来和我趟浑水——

  抓住了吧,哼哼,居然还是言情小说!担心我把你的老底给兜出来……

  天哪,这家伙最近总是有点吃错药的样子!她老这样嚷嚷,搞得乐趣上的人都知道了这个大头马有着不可告人的背景。

  再说,她从哪里看出来这是言情小说啦?

  真让我哭笑不得!

  我给兔子发了个好言好语的帖——

  哈哈……没想到兔子你还在乐趣啊!千万别透露我是谁啊,咱也就这点秘密了。

  还有,我发誓,这小说——与爱情无关!

  呵呵——

  还有,就是那个“匪君子”,再次阴险地唱着——

  小兔乖乖,把门开开

  告诉老鼠马是谁来……

  §小破孩写的小说

  晚上,我妈一见我,劈头就问:“听说你在写小说?”

  我愣了一下,答道:“是啊。”

  从我妈后来写的一篇散文里,我得知这件事是兔子告的密。当时的情景大致是这样——

  兔子在办公室里和我妈说,大头马在写小说了,而且还是言情小说。你知道吗?

  我妈诧异:恩,有这事?

  兔子:都贴到乐趣社区了,我打开给你看看吧!

  然后我妈弯着腰,居高临下地浏览了个大概,回家就冲我发飙:“你写写那些短小的随笔,我就随你去了!但小说,是你这种小破孩写的吗?”

  “但小说”这三个字,被我妈咬得重重的。

  “我写着玩玩。”我说。

  难道这也不行?

  再说,我的小说在乐趣还是受欢迎的么!

  其实我很明白她的心理。她就觉得,小说这种东东,只该由她们那种头上顶着“作家”头衔的人来垄断经营。我们这种草民,居然敢写小说,有犯上之嫌!

  “我看了,你写得不好!”

  我妈又武断地说。

  以前,我妈对我写的东西,总是持鼓励态度,今天她有些反常。

  “以往的那种轻松幽默的风格都不见了……反正我就是不喜欢!”我妈不高兴地对我说。

  哦,原来是这样。

  凭心而论,我写的时候从来没想过要写什么样的“风格”,想到哪里写到哪里罢了。

  “今晚收尾。”我简洁地对我妈说。

  今天是周末。

  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电脑,我又噼里啪啦地敲起来。

  现在想来,要不是网友的追捧,我的勇气早就被我妈打趴下了。

  后来,“她”发觉,其实“他”也有孤独和辛酸,和她一样。接着,他的父亲死了;又接着,“她”与“他”刚刚可以做朋友的时候,他因为保护她,而被小混混杀死了!而她,开始了对自己的反思……

  我飞快地敲着字,沉浸在自己营造的感伤氛围中。

  写完,看都不看,就贴了上去。

  好象辛苦半天,就为了这一个动作带来的快感——发出!

  “大头马,几点了?还不睡觉!”我妈在外面喊,显得有点急噪的样子。

  “睡了!”

  我简洁地应了一声,“啪”地关了电脑。

  §一下子写死两个人

  有了“她”的故事在前,再写《她和他之他》,就容易了很多。

  也就是以“他”的口气和角度,把他们的故事再复述一遍。我曾经在某本杂志上看过这样的“双面小说”,觉得很时髦。

  稀里哗啦写到最后,“他”死了。

  逊的是,我帖错了,居然把“她”的最后一节贴到了“他”的故事后面。

  他死了,陶木死了,在他死前,有一段话让她无比动容:

  “我知道我快不行了,只……只是在这最后的时候,我……我感到很满足,很快乐,因为我终……终于有了一个朋友,也许她没……没有把我当作她的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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