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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一


  说:“对不起啊,我也不是故意要来打扰你们的,冒犯的话多包涵。也不要来吓我。”

  说完了,又站一会,团团鞠了个躬,才开始清理。

  咬着牙,把所有的尸体,或搬或拖到地洞远远的角落里,搬动其中一具的时候,身上忽然掉下来一个布袋子,红绳扎口已经松了,木代用脚踢了两下,里头露出银色的光洋来。

  打近了看,上头繁体字铸着“中华民国八年造”。

  攒了这么多钱,不知道流了多少血汗,忽然踏空掉下来,白花花的银钱,留叫后人嗟叹。

  木代想着,如果能平安出去,就拿这钱,把这些尸骨都运出去,做个道场,买块坟地,把他们都平安葬了。

  师父说,有时候,也不是多么的喜欢行侠仗义,只是那个时间、那个地点,不迟不早,就让你碰上了,缘也好,劫也罢,总得做点什么。

  搬好之后,又用背篓石块什么的,在边上挡了一圈,最后把砍刀捡过来,这是好的防身工具。

  手机好像摔坏了,开不了机也看不了时间,但是,夜半应该早就过了。

  那个时候,跟罗韧商定每天都联系,罗韧说:“曹严华失踪的事很蹊跷,那头的情况也很不确定——所以我一定要定时知道你们的进展,万一出事,我好尽快做准备。”

  她点头:“我知道,我一定每天都打。”

  第一个电话就没打出去。

  黑暗中,她举起刀,挽了个腕花,劈、斩、横切,顿了顿起身,走到阴湿的石头边,试了试方位,开始磨刀。

  单调的,而又刚硬的磨刀声,在幽暗的地洞里回响。

  木代想起曹严华,脸色惨白,嘴里塞着布团,五花大绑。

  想起那个发自身后的,低细而又尖利的女声。

  不管你是谁,不能伤害我、我徒弟,还有我朋友。

  是啊,这个人是谁呢?

  她和一万三,一派平和的来的这个村子里,没有站队,没有标明立场,没有对任何人显露过敌意。

  为什么一上来就下这么狠的手呢?

  一万三缩在被窝里。

  ——我没你功夫好,跑的慢,胆儿小,还怕黑!

  理由说出来,字字铿锵,然而基于男人的自尊,还是有点不好意思。

  所以强忍着困倦,打着呵欠,等。

  不能陪你风雨上路,至少能做到回来的时候给声问候——一万三对自己要求不高。

  等了好久,终于听到木门吱呀一声响。

  一万三如释重负。

  “小老板娘,你可总算回来了。”

  §第五卷 第13章

  第二天中午,罗韧车进重庆。

  连轴开了十多个小时,头昏脑涨,进了市区之后,找了家饭店吃饭,然后挨个拨打几个人的电话。

  木代、一万三、曹严华,全部不通。

  只有红砂接了,她心情低落的很,问她在干什么,她吞吞吐吐,好一会才说:“在写欠条。”

  叔叔和爷爷的死都瞒不住,原先碍于面子的债主,如今纷纷上门,话也说的直白。

  ——“以前是看你爷爷的面子……”

  ——“如果你爷爷还在,一切都好商量,但是现在……”

  大概是看定她翻身无望。

  宅子卖了,家具清了,还是资不抵债,有些人看她小姑娘孤苦可怜,差个一两万也就算了,但总有那么两三个,不依不饶,拍着桌子说:“你可怜,你可怜就能不还钱了?你还有理了?”

  炎红砂眼泪含在眼睛里,死死咬着牙不落,逼急了,也一拍桌子站起来:“要么我写欠条,要么你拉我去坐牢,两条路,自己选!”

  几个人面面相觑:逼的人家小姑娘坐牢到底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更关键的是,她坐牢了,那债不更白瞎了?

  于是写欠条,从没写过,上网搜的格式,签下名字、身份证号、摁手印,约定归还日期,末了写:立字为据。

  罗韧问:“到底欠了多少?或者我先借给你?”

  炎红砂沉默了一下,说:“不要。”

  不想把朋友变成债主,低头不见抬头见,整天觉得短他一截。

  罗韧也不坚持:“你自己考虑,有需要就开口。”

  又顿了一下,才说:“木代她们可能是出事了,三个人,都没音信了。”

  他把之前的事简单给炎红砂讲了,炎红砂虽然担心,但还是觉得凡事应该往好处想:“说不定木代是忘记了,或者一时间有事,来不及打呢?”

  这些都不大可能,毕竟之前,罗韧把事情的重要性跟她说的很清楚:“因为曹家屯没有信号,所以每天的定点通讯格外必要,一旦我没有收到电话,我就可以当作是你们已经出事了。”

  如果昨晚来不及打,今天已经过了大半天,完全可以补救,但是这一路上,他没有接到任何电话。

  让他这么一说,炎红砂也慌了:“那……我写完欠条就去,我跟你怎么联系?”

  “一样的,每天定点,我想办法给你打电话。”

  日落时分,罗韧进山,最后一段路车子开不进,他停好车,背了简单的战术包,里头是必要的防身工具,还有药品。

  车钥匙本来想带走的,想了想,就近找了棵树,掘了坑埋了。

  手机还有信号,借着这点势,把位置跟炎红砂讲了,因为红砂势必是在他之后到,如果必要,还可以开车门拿东西——他车子的后备厢,算是半个储藏库。

  路口等了一会,想搭辆摩托什么的,左等右等没等来车,居然淅淅沥沥下起雨来。

  没办法,只好顺着山道徒步进村,好在轻装,也并不觉得累,晚饭时分,到了曹家屯的前站,那个小杂货店。

  店里没什么吃的,罗韧买了瓶水,又拿了两条巧克力,只这一忽儿的功夫,雨越下越大了。

  巧克力味道不大正,只吃了一条,另一条顺手放进兜里。

  店主人不错,从里间拾掇了一把黑伞出来给罗韧,说好几条伞骨断了,也不用还,能勉强遮他走一段。

  问他:“也是来参加婚礼的?”

  算是吧,罗韧含糊以对。

  店主朝外头看,屋檐牙子正哗啦啦往下下水:“这时间选的不好,这山里,要么不下雨,一下过七天。婚礼看来是要泡在水里了。”

  一边说一边摇头:“不好,不好。”

  是不好,泡在水里,不就等同于“泡了汤”吗?总觉得不大吉利。

  这最后一段路,还有六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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