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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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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我和魏国宁在公司附近的一间快餐厅等林蕾。这间快餐厅专门做我们这群上班族的生意,出售至少看似卫生的套餐,说是赠送小菜及红茶,而其实已然把那价钱加在了其中。人人喜欢吃这里的猪肉和牛肉,但这里的“每日特价餐”却往往是鸡肉和鱼肉。由此不难看出,只有不好的东西才会特价,这是永远的真理。而另一条真理就是,只要它特价,你明明知道它不好,却仍忍不住买它,去满足自己心理上一种爱占小便宜的心态。 今天,我大概第一百零一次叫了咖喱鸡饭,反正等会儿大概也无心品饭,所以但凡可以充饥就行了。 林蕾推门而入时,我就知道这个女人就是林蕾。她梳着一条长长的马尾辫,几乎长到了腰,额头是光洁的,没有刘海儿,也没有疙疙瘩瘩或坑坑洼洼。她的眼睛很漂亮,黑眼珠很亮,睫毛浓密得令我一开始以为她有化妆,直到她真正坐到了我的面前,我才分辨出,这女人的脸上没有一丁丁点儿的化学成分。在她的这张脸上,只有眼睛最为突出,其余的,眉毛太淡,鼻子太平凡,嘴巴又太大。林蕾身材高挑,在一米七上下,但她并不苗条,至少,比这城市中的美女们要健硕上两三圈,但这令她和魏国宁分外般配,不至于像老鹰捉小鸡似的。 林蕾和我构想中的林蕾相差无几:一个因为全天然所以平凡的女人,没有后天的修饰,没有城市的惺惺作态,一脸的彷徨和寂寥,正是说明了她内心的彷徨和寂寥。不像我们这群城市中人,彷徨是为了显得天真,寂寥是为了勾引人靠近。 魏国宁匆匆站直身,迎至门口,撞到了邻桌的桌子也不自知,害得我要替他跟人家点点头哈哈腰。魏国宁把林蕾带来我面前,我有注意到,魏国宁企图拉着林蕾的手,但林蕾悄悄挣开了。 “这是童佳倩,我们公司的文案。”魏国宁正式把我介绍给了林蕾。 我伸出手:“你好。” 林蕾僵硬地跟我握了握手,看得出来,她并不习惯见陌生人,更不习惯握手这全球性的礼仪。其实我也不爱握手,天晓得对方那只手在见你之前,刚刚摸过什么。 “就吃红烧排骨饭吧,好不好?这儿的排骨最好吃,我给你多叫一份。”魏国宁这话说得我鸡皮疙瘩长了一身。这么大的块头儿,真是不太适合玩儿柔情似水这一套。 “嗯。”林蕾点点头,惜字如金,不是因为矜持或傲慢,只是因为拘束。 我大口扒拉了几口饭,再咕咚咕咚灌下几口茶,然后擦了擦嘴,对林蕾开门见山:“魏国宁家的那双袜子,是我的。不过请你相信我,我和他仅仅是同事和普通朋友的关系。”后面这句话我说得理直气壮,因为这倒本来就是事实:“关于那袜子,是这样的。前天我和我老公闹矛盾,他动手打了我,我一气之下就跑出了家。后来我在路上碰见了魏国宁,那时我心情很糟,就叫魏国宁陪我去喝酒。”说到这儿,我咽了口唾沫。撒谎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撒着撒着就口干舌燥:“魏国宁对朋友一向很仗义,就陪我去了。结果我喝醉了,他就把他那里借我住了一夜,他自己睡在了公司。第二天我头晕得厉害,就不小心把袜子忘在了他那里。” 说完这一大通,我如释重负。其实,细想想这一大通,可信度简直低得无与伦比,低得没有存在的价值。倘若换作了刘易阳带着一个女人来跟我叨叨了这一大通,也许我会赏给他们一人一巴掌,然后拂袖而去。路上碰见?这全中国十好几亿的人口,怎么就让你们俩碰见了?陪着喝酒?你知不知道酒后最爱乱性?懂不懂什么叫防患于未然?借她房子住?你如果不能把她送回家,那至少能让她去住住旅馆吧?忘了穿袜子?我呸,光脚穿鞋你不嫌难受吗? 可我是我,林蕾是林蕾,我眼睁睁看着她的嘴边也泛出如释重负的笑意来。魏国宁说的没错,她的潜意识里一直在等待魏国宁给她一个解释,而不管那个解释有多么荒谬,多么漏洞百出,她也会相信。 “对不起,我昨天不应该任性。”林蕾含情脉脉地望着魏国宁。 真是个忍辱负重的好女子。男人偷了吃,还要跟他说对不起,自己伤心了,哭了,冲动了,跑走了,一时半会儿不想见他,不想听他辩驳,这种种行为,则统称为“任性”。 我当即拍了拍魏国宁的肩膀:“好好珍惜她。”然后,我抛下那难以下咽的咖喱鸡饭,率先离开了。这会儿,我若是再不走,那可就是一颗光灿灿的电灯泡了。 我对魏国宁说的话是发自肺腑的。随着城市化脚步的加快,山沟里的人走出山沟,乡村里的人走出乡村,人人都在现代文明的氛围中潜移默化,这其中的好处数不胜数,不必我多言,但这其中的副作用,则是导致像林蕾这般淳朴简单的女子濒临绝种。世人都晓得要保护珍稀动植物,却往往忽略了那越来越罕见的某种人类天性。我几乎可以断言,倘若真有那么一天,林蕾认识到了魏国宁高升致富的“捷径”,那么她这颗无邪的星星,也就离坠陨不太远了。我真不想看到那一天。 走出了快餐厅,我又回头看了一眼。透过玻璃窗,我正好看见服务生把红烧排骨给林蕾端了上来,一份套餐,以及多加的一份排骨。她拿上筷子,大快朵颐。这个女人真的不属于城市,城市中的竹竿美女都是像陈娇娇那般,害怕红肉,主食,油炸,就像害怕老鼠和蟑螂。 而魏国宁也不需要林蕾属于城市,他看着她吃得酣畅淋漓,就会满足。就在这时,我突然悟得:魏国宁实在是过于愚蠢了。他的女人大概根本不需要扎根北京,不需要名车洋房,那么,魏国宁当下所有的奋斗与隐忍,就都变成了无用的,错误的,毫无立场的。他对自己的出卖,其实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自尊与欲望而已。那个林蕾,那个和他住在同一个县城的林蕾,那个他钟爱了十余年的林蕾,那个目前正在县城的储蓄所里勤勤恳恳工作着的林蕾,那个等着他来迎娶的林蕾,那个无条件相信他,且因为一份十余元的红烧排骨就会满足的林蕾,其实只不过是他追逐物质的幌子而已。 第六章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周六,刘易阳骑着摩托车带我回了我爸妈那儿。这次,我们没有带着锦锦。在这种摸不清情况的情况下,锦锦最好还是不要出席了。 一路上,我和刘易阳没有交谈,他骑他的,我坐我的。等快到了时,我捅了捅刘易阳的腰:“想什么呢?”“没想什么。”刘易阳扭脸顶风嚷嚷道。“怎么可能没想什么?没带脑子出来啊?”我对刘易阳的答案十分不满,而让我更不满的还在后面。“嘘,别说话了,小心喝风闹肚子。”刘易阳说。 等到了我爸妈家门口,我叮咛刘易阳:“等会儿不管我爸说什么,你也别轻举妄动,自作主张,一定要看我眼色行事,一定要听指挥行动。”刘易阳嗯嗯了两声,算是勉强答应了下来。 家里只有我爸一人,我问:“我妈呢?”我爸说:“买菜去了,中午我跟易阳喝两杯。”“爸,我骑车来的,没法陪您喝了。”刘易阳可是遵守交通法规,并且珍爱生命的好公民。“还骑摩托呢?少骑吧,不安全。”我爸也一向反对摩托车,而且一度认为那是小流氓的专用交通工具。 “爸,我陪您喝。”我自告奋勇。虽说,我一直同意酒的代名词就是“猫尿”,但看在今天不是个平凡日子的份儿上,就算真是猫尿,我也要喝。 我妈拎着大包小包回来了,有鱼有虾,还有在这大冬天里售价昂贵的西瓜草莓,看得我口水直流。我凑上前去:“妈,今天这么想得开啊?”“家有喜事,庆祝庆祝。”我妈红光满面,红得堪比那娇艳的草莓。 “什么喜事啊?”我懂装不懂,用脚指头想,也知道那有关于房子。 “就是你爸喽,单位又分房,这回啊,他能要个两百平米的跃层了。”我妈步入厨房,我真是难得见她做饭做得如此积极,脚下的挪动好似滑着圆舞曲的舞步。 我的心咚咚往下沉了两沉:如此看来,我和我爸的父女灵犀还真不是那么灵。我妈在那儿正欢欣于家中即将竖立楼梯了,而我还在这儿傻兮兮地巴望着自己能分得一杯羹。其实估计分也能分得,都两百平了,怎么不也得有我二十平?只不过,他刘易阳不乐意住,我童佳倩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也住不得。我站在厨房门口,脑袋不住地往胸口处耷拉去。 而就在这时,我爸发话了:“我不想再搬了。” 我妈停下了手中洗菜的动作,任由自来水哗哗而流:“什么叫不想搬?” “又装修又搬家,太麻烦了。再说,这儿也够住了,就我们两个人,要那么大的房子也没用。”我爸端着茶杯也走到了厨房门口,说完这段,喝了口茶,才又接着说:“我想不如要一套小的,给佳倩他们住。” YES,真是父女灵犀一点通。我就说嘛,我爸打电话给我时,说的明明是“商量”,而不是“庆祝”,既然是商量,那就说明这事儿至少也要跟我们有那么一点点的关系嘛。不过,虽说我爸的话并没有出乎我的意料,但我还是决定按兵不动,因为好像,厨房中的那位女主人尚未听说过我爸的此番意图,我得先看看她是怎么个意思。 我妈又接着洗菜了,低着头,说话的声音几乎要盖不住水声了:“你怎么不早跟我说?” “这两天我也一直在打听,想看看这回补差的房子分在哪儿了,要是太远或者太旧,我想就算了,免得佳倩他们受完累,住得还不舒服。”我爸一边说,还一边拍了拍我的肩,俨然是名一等一的慈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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