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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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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在急诊门口等到了匆匆赶来的秦之文,那时候我的头发都被雨水打湿了,很畸形的黏在脑门上,他看到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我的头发拨开,然后用很阴冷的声音说,“喻夕,医院阴气重啊,额头印堂为华盖,千万不要遮起来,小心鬼上身。” 我咬牙切齿,“快上我身吧,我要去克人!” 他哈哈大笑,“瞧你那衰样,还克人呢,自己照镜子都会被自己吓死,好了好了,吃饭去。” 雨还哗哗的下,我拉开车门的时候特意往倒车镜看了一眼,“是不是吊死鬼会来附身?” “是饿死鬼吧!快点走了。” 那时候我想,我要是阴气太重,小鬼缠身,我就半夜爬到顾宗琪家,然后骚扰他,让他睡不着觉,第二天顶个大熊猫眼去上班。 思来想去,我还是觉得色诱挺好的,于是我就又很开心的笑起来。 他跟朋友正在吃饭,接到我电话就跑过来了,回到饭桌上一看,立刻惨叫,“我的琵琶虾啊,你们怎么能那么残忍的把吃掉呢?” 他们那群哥们都是二世祖,有嬉皮,有雅皮,也有老流氓,看到我就问,“你家那个?” 指代不明,所以我顺水推舟的“嗯”了一句,“吃海鲜啊,有麻辣烤鱼不?” “小妹妹是行家啊,哈哈,重点重点,想吃什么别客气啊。” 我眼睛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然后我偷偷的问秦之文,“你们天天都那么腐败啊?” 他还没回答,就有人问道,“小妹妹啊,原来小蚊子是straight,我们都以为他是gay呢!” 我想都不想,“他不是gay。” 抬起头来就看秦之文的眼睛笑嘻嘻冲着我挤弄,我在心底嘀咕,“你就一性冷感!” 小蚊子他不爱我,也不爱其他任何一个人,二十六年,他一直是一个人。 孤独的让人难以置信,甚至是一种偏执。 那种异国他乡流浪的岁月里,相依为命的年华中,我怎么可能不对他动过一丝小小的私心。 德国南部的冬季,和童话一般的美丽。 那些暴风雪,一夜之间,堆砌在房顶和地面上,蓬松厚软,像是刚出炉的泡芙球,白皑皑的雪就像是倾倒在地面上的奶油,那是冬天最美的童话。 有灰姑娘的水晶鞋,却没有王子,白雪公主吃了鲜美的苹果,再也醒不过来。 那里的记忆,对我来说就是如此。 保姆是留学生,有一贯的独身子女病,照顾不得比她小不了几岁的两个孩子,圣诞节时候冰箱里空空的,她出去和别人狂欢,五点的天就已经全黑了,我坐在沙发上对秦之文说,“我饿,我想吃那种在国内吃的草莓酸奶。” 德国酸奶都偏酸,我不喜欢,但是我已经记不得什么牌子了,以至于后来我回国把所有的牌子都尝了一遍,还是忘记第一口的滋味。 我这辈子对秦之文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我饿,我想吃,以至于后来他能记起的话就是“夕夕,你饿不饿?”。 可是怎么会有商店在圣诞节时候开门,我只是因为被遗弃而委屈,难受,还有任性。 他穿了衣服,出去,外面是暗蓝色的一大片积雪,阴冷的风刮起来肆虐,我一个人在沙发上昏昏沉沉的睡过去,睁开眼还是冰冷的空气,我忽然就哭了出来。 我跑出屋子,然后冲向漫天雪地的狂风中,黑暗中根本看不清任何事情,楼上只有昏黄的灯光,我不敢叫,我开始害怕在这样的风雪天,会埋葬秦之文的影子,我就坐在楼梯口听自己的心跳,不知道坐了多久,等自己的身体开始慢慢的变冷,变僵。 忽然楼梯上有轻微的脚步声,我惊得站起来,满头雪花的秦之文冲着我笑,“夕夕,我只找到这种的,没事,我们兑点方糖进去,也许不那么酸。” 他的指尖都被冻成了青紫色,我一碰,他疼的龇牙咧嘴的笑,“祖宗,轻点!” 那么一瞬间,我脱口而出,“小蚊子,我们一辈子都在一起好不好?” 我不想做他的妹妹,我想做他的女人,认真的爱他,并且学着去照顾他。 十几年同在一起,那种感情,甚于爱情,至于亲情,可是我就是想,不可能不动心动情。 他却摸摸我的头,“傻姑娘,我可不能陪你一辈子,你总是要嫁人的。” 他明白我的意思,却选择不说破,心底那么一点点奢念就灰飞烟灭。 我就觉得小蚊子冷感,后来也没见过他跟任何人亲近过,再后来,我回国,他去瑞士读书,断了好几年的联系,等再看他的时候,已是比家人还亲。 我正在发愣,手机就在口袋里跳草裙舞,拿出来一看居然是顾宗琪那个小冤家,我想大爷你今天不能这样带我玩的,先是默默的虐了我一下,黯然销魂之后又递一块糖给我。 这块糖是接呢,还是不接呢,我觉得女生应该矜持一点,但是又不能把男生吓跑。 于是我就按下了接通键,把话筒对着脚底下,然后不管他听不听的到就自言自语,“啊,你说什么啊,我听不见,太吵了,待会我打给你好了。” 然后我就把电话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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