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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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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想法通常都和让我自己受伤有关。比如,我想一个人走到这座诚城市最雄伟的建筑——高达48层的莲花大厦楼顶,一直爬到高高的电视塔上面,坐在扶手上,吃一卷泡泡糖,唱一支歌,然后脱掉我的袜子和球鞋,扔掉我的天中校徽,纵身一跃,就这样草草结束生命。我想在红灯亮起的那一瞬间,穿着一双红色高跟鞋——它必须是红色的才够带劲,尖叫着从市中心最繁华的那个十字路口跑过——只是为了想知道,我的尖叫声和那些汽车的尖叫声相比,哪一个更惨烈。 当然,这些想法,只是存在于我的脑海里,从未付诸实践。我还不想死,但这不代表,我不喜欢刺激。 对我来说,最刺激的游戏就是:给自己一刀。简单的说,就是:自残。 我第一次自残,是初三毕业之后的那个晚上。我刚洗完澡,穿着吊带睡裙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于根海喝得醺醺然的回家。那次我不知道他中了什么邪,居然把我错看成他的女人。他一坐上沙发就过来搂我,满身酒气地搂着我,亲我的脖子。我一把推开他的同时尖声惊叫,妈妈正端着水果盆从里屋出来,我撞翻了她的果盆,而他像条癞皮狗一样瘫在了地上。我只是跳起来,飞快跑进我自己的屋子里。 我奋力打开我房间的一扇小窗户,想换口气。可是没过一分钟,我房间的门却被打开了,走进来的人是我妈。 她劈头盖脸给了我两巴掌。 我该怎么描述当时的她呢?双眼发红,头发散乱,还带着围裙,瞪着我的表情像在看一个刚刚弓虽.暴过她的流氓。 她用无比冷漠的声音对我说:“你走路不知道看前面?你想撞死我?” 我什么也没说。她转身走出门的时候,用力带上了房门。 我的脸还是火辣辣的,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然后我抓到了桌上的一支圆规,我对着我光滑的胳膊一下一下的扎了下去。我不知自己轧了多少下,也不觉得疼痛,仿佛是在扎一个软和的瓶塞,过了许久,才感到微微的麻木感,像给一个胀满了气的皮球放掉气似的,说不出的舒服。 那一晚,我是带着一身粘湿的汗水和肿的快要抬不起来的右胳膊醒来的。 但是,我受伤的心却已经完全好了。 妈妈在日积月累的麻木感受中,已经变成一个敌人,她和于根海站在一起。其实我早该明白的,自从她改嫁那天起,我就不该指望她一丁点。她是那个死去在她肚子里的幼小男婴的妈妈,而不是我的。 我唯一该做的,就是拍拍尘土,自己上路。 我这样告诉自己的同时,又有些怀疑——其实这也怪不得她,她根本就没有发现于根海对我做了什么。但是我还是说服不了我自己的偏执。我就是坚定的认为,她是个敌人,她压根没有把我当女儿看待。 自残对我而言,是至治愈痛苦的良药。所以,上一次和周楚暮吵架后,我用我的水果刀割伤了我的胳膊。 我剜得并不算狠,灵巧的避开了血管,所以皮肤上只是有些血痕。半夜,我在卫生间蹲下,用凉水冲自己凝固的血液,有丝丝疼痛,我全身都在打寒战,却觉得畅快无比。我就这样冲刷干净了自己的伤口,把那些细微的刀口都冲成白色,再用厚厚的面纸盖上,心满意足的回到我的床上,继续睡觉。 半夜,我听到田丁丁呓语:林枳……别,别伤害自己。 我吓得魂飞魄散,待确定她确实是睡着了,我才把头重重的搁在枕头上,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然后我按着自己疯狂的心跳,伤口抽搐般疼痛起来。 可是我的心里却又说不出的好过。 我好过我终于报复了自己,好过我报复了那个为了爱情不顾一切陪酒卖笑的自己,那个为了爱情可以欺瞒朋友,拿朋友的钱撒谎消灾的自己。 第二天我穿一件长袖的厚外套去上课,忍着疼痛照常记笔记,没人发现我的异样。 唯一有所察觉的人是丁力申,我不知道他从何处看到了我的伤口,他只是趁午休教室没人之时迅速地塞给我两包云南白药,压低声音快速地说:“每天擦三次,擦之前记得给伤口消毒。” 然后他迅速地跑出了教室,甚至不留给我说“谢谢”的时间。 我看着他的背影好一阵发愣,他嘱我擦药时凶巴巴的神情,没来由地让我想起周楚暮。 周楚暮。 只要我一刻未见他,心便一刻不得安宁。我伸出手,抚摸挂在掏前的白色蝴蝶,反反复复对自己说,他是爱我的,他是爱我的。 我终于又回去找他。 那个晚上,我口袋里放着于根海给我的1500元钱,这笔钱多得超乎我的想象,在我回家拉开抽屉的时候,它们在里面好好地放着。我抓起它们,塞进口袋,往外冲。妈妈忽然问我说:“你去哪里?” “有事。”我说。 “你坐下。”她唤我。 我站着没动。 “我有话跟你说。”她说。 “说吧。”我的声音是连我自己都感到吃惊的冷漠。我们这对母女,竟然变成了这样。 “不要相信男人。”她说,“不然,没有活路可以走。” 她的表情让我害怕,害怕到了极点。我想,于根海一定又有什么地方伤害了她,但我不能安慰她,这是她的命运,我无能为力。 “他说你要1000块,我让他多给你放了500。”见我没反应她又说,“还有,我不欠周天义些什么,你不用想着替我还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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