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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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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中的一个周末,我忽然接到颜舒舒的电话,约我去喝下午茶。 她有车,所以迁就我,我们约在离我学校较近的一家咖啡屋。几个月不见,她已经俨然混成时尚女妖精,在室内带着墨镜照样倍感自如,脚蹬一双时下最流行的罗马凉鞋,绑带缠到脚踝以上的部位,鞋跟至少有十厘米,碎花短身连身裙露出晒得有些黝黑的小腿,再加上整个人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耸着肩膀,像等着街拍的女明星。 同她相比,我则完全是土鳖一个。 “可别告诉我你今天过来就是为了炫身材。”我打趣她。 “当然不是!”她坐直,终于舍得摘掉她的墨镜,闪亮亮的眼线像长了翅膀似的,飞的我两眼发花。 “好,我要宣布了,你不要笑。”她说。 “不笑。”我一边说已经一边笑起来。 她从随身携带的手包里掏出一张小小的粉红色贺卡,郑重的推到我面前,上面写着四个闪亮亮的大字——结婚请柬。 啊!结婚! 她拖长声音说:“快——祝我新婚快乐!” 我迅速翻开请柬,她没开玩笑,上面真的写的是她的名字:颜舒舒小姐,孟和先生新婚志喜,欢迎马卓小姐拨冗光临。我的天! “马卓。”在我还盯着请柬完全没回过味来的时候,她推开茶杯站起身来,坐到了我这一边。刚坐下,她就忽然的伸长手臂,抱住了我。 在她花香型的香水包围下,我有些鼻酸。最近不知道是不是在热恋的原因,我愈发多愁善感,越是喜事,越是唏嘘不已,好像年少时被我按捺的感动神经被刺激了一下,忽然就变得特别发达。 颜舒舒趴在我的肩膀上,用嗡嗡的声音说:“替我高兴不?” “高兴的。”我老实回答。 “除了家里人,你还是第一个知道的,我也知道有点‘闪了’,但这么多年,忽然遇到一个让自己还算心动的,人家又追得紧,就不想放手了。” 我问她:“他好不好?” “对我好那是没话说,我要干嘛就干嘛,在家里煮饭烧菜做卫生他一把罩。我带他回老家,连我妈那个挑剔婆对他也满意得很。 “那挺好。”我真为她高兴。 “好是好,还是觉得好像少了什么一样。”她伸长胳膊说,“最近我老想回到高中,在同学之间偷偷摸摸的卖点小玩意,挣点小钱偷着乐,要不就是和我妈吵架,或者和肖哲打架斗嘴,做我的标准傻大姐。但是那些日子毕竟会不来了呀,马卓,我们都要向前看的,是不是?”说完,她掏出手机来,给我看那个叫“孟和”的人的照片,说实话,长相很普通的一个人,微胖,笑起来像憨厚的“多啦A梦”。 “他家是买皮装的。”她撇撇嘴,说,“马卓你结婚的时候最好选冬天,我送你十件皮衣,保证件件质量好,有面子!” “不结婚也得送!”我说,“这可跑不了。” “送送送。”说罢,这个傻丫头忽然靠在我的肩膀上哭了,一边哭一边说,“马卓,伴娘我找别人了哦,主要是觉得我没你好看,如果你是伴娘,我会有压力……” 什么话啊,不过我没哄她,因为我觉得这哭声里,更多的是对幸福的宣告和太过靠近幸福的忐忑吧。 “马卓,”她呜咽着说,“你要赶紧谈恋爱结婚啊,要不然以后我的女儿比你的儿子大好多岁,不般配了哦。” 她想得可够远的! “好啦,”我哄她说,“不要哭了,新娘子要保持漂亮才行,眼睛哭肿了可不好看。” “不哭了!”她抹掉眼泪对我宣布,“还有件事,肖哲快出国了,你知道吗?” 出国?! “他本来是放弃了的,在北京单位都找好了。但上星期他突然跟我说那边的导师有一个很大的项目要开始了,很希望他能早些过去帮忙,还特地为他保留了名额申请了奖学金,连签证都很快办下来了。” “哦,这样。” “我就彻底断了念头了。”颜舒舒飞快地说,“有些人拼了命也够不上,累都累死了。何况,孟和追我快一年了,家里什么都替我准备好了,我没理由再拒绝了。” 我拍着她的背,竟说不出一句话来。 就算心中疑问再大,我也实在问不出口,是不是因为肖哲出国,才是她“闪婚”的真正原因? 我宁愿相信,她真是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另一半,所以才放心交出自己,告别从前的那个她,勇敢过全新的生活的吧。 那天她未婚夫来接她,她在咖啡屋门口转身,挽着孟和的手上了车,那辆红色的小跑车子渐渐远离我的视线,她淡淡的香水味还留在我身上,我忽然想起她第一次和我拥抱,那是在高中,某一次我曾替她解围之后。那时的我是多么不习惯与别人的肢体接触,但她紧紧的拥抱几乎要将我内心隐藏的冰冻融化。我也还记得,那一次在雪地里,她坚定地握着我的手,对我说:“马卓,我们是朋友,我绝不会丢下你的。”不管过去了多久,年少的友情,都像那盏为你等门的灯,永远暖暖地照在心头。 我是真心祝她幸福,在丢失了曾经以为一定会深爱一辈子的爱人后,我亦相信她一定会幸福——在人生的另一端旅程,在与另一个人一生相守的漫长的未来里。 (28) 颜舒舒的婚礼那天,我跟方律师告了假。 他很爽快地准我的假,还开我玩笑说:“你也快点找个有钱人,早点嫁了,不用这么辛苦上班。” 我只是微笑,也许是因为佩服,我对他,始终有敬畏。而他对我的信任和提携,更是我努力工作的动力之一。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么好的机会,我懂得珍惜和感恩,所以愿意以加倍的努力来回报他。 我本来是想带毒药去出席颜舒舒的婚礼,也给她一个大大的“惊讶”,可惜他说要去香港办点事,实在是抽不开身来北京,只能作罢。 我们高中班上的大多数同学今年才大学毕业,所以,颜舒舒绝对是属于早婚那一批。孟和老家在浙江,家底殷实,算得上是富二代,颜舒舒的婚纱,钻戒,全都是一流的。他们结婚以后决定安家在北京,买了一套两百平左右复式房,装修得也是像模像样,让人除了咂舌羡慕没别的可说的了。 虽然不是伴娘,但是我还是去得很早,陪她化妆、聊天,替她拎包、接待,全程感受她的幸福。晚宴安排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宾朋不多,一共只六桌。因为孟和坚持要在颜舒舒老家再办一场,所以在场除了少量亲友,就是孟和的一些朋友。但奇怪的是,一直到晚宴就要开始,我都没见到肖哲的踪影,难道是颜舒舒没请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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