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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我指着她那张大床说:“我还记得你躺在这里跟我说过,每个人身上都拴着一根死亡线,这头连着一个人,那头连着一个人。你忘了么?我还记得他疯狂揍我的那一夜,是你救了我,把他打晕,让我快走。我们是朋友,这些我都不会忘记。”

  “好吧,让我告诉你。”于安朵终于肯对我说实话,“我们也正在找她,她在婚礼前晕倒,我们把她送进了医院,结果她从二楼跳窗跑掉了。”

  “这是早有预谋的事,她挪走了我爸二百多万。她本来想在婚后一走了之的,谁知道会在婚礼前就晕倒。”于安朵说:“不过,就算她机关算尽又如何,还不是一样短命!”

  “短命?什么意思?”听于安朵这么一说,我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看来在写“绝笔信”时,她早就明白这一切。

  “她得了一种病,叫红斑狼疮。”于安朵说:“医生说她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她是趁人不注意,从医院二楼的窗口跳下去的。那里是个小花园,所以没人看见。我只能说,她是要钱不要命。就算拿了那么多钱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要亡命天涯,不知道有没有福气享受!”

  刹那间,我脑子里浮现出曾经在夏花脖子上见到的红色的块状的东西。这让我确认于安朵没有撒谎。关于这个病,我只从小说里知道过,那本轰动一时的网络小说,女主角轻舞飞扬得的就是这个病,男主角不过去给她倒了一杯水,她就永远的离开了人世。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念初一吧,对网络的了解少之又少,但是到结尾的时候我肯定哭了,一个人,躲在县城我那个小房间里,哭湿了很多张纸巾。

  “你去找她吧。”于安朵说:“如果找到她,我希望你能劝她回来。我爸都五十多岁了,他放弃了很多东西,想要跟她在一起。只要她肯回来,我相信我爸什么都不会计较。不然,事情闹大了,恐怕谁都担待不起。”

  我很想说:“她都快没命了,还担待什么?”

  但想到其实她心里也很难过,我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点了点头。

  (16)

  于安朵面对我,捞起袖子,给我看她曾在自己的胳膊上划得道道伤口留下的痕迹。那一条条肉红色的伤疤,使我回忆起多年前在花蕾剧场她和我的那场谈判。

  “还记得吗?我本来可以索性整掉它,但我没有。你猜为什么?”

  我没出声,她自己回答:“是要我记住,别再为爱犯傻。爱情啊,爱到最后都是要人命的。我不可以再犯同样的错误。”

  我伸出双臂,抱了抱她,完成了她上午面对我时那个未完成的仪式。

  “马卓,”她在我耳边说:“我真的不爱他了,你应该为我庆幸。可怜我爸爸为了筹备婚礼的事已经两天没合眼,现在婚结不成,他却累倒了。这么拼命的追求,其实最后还是一场空。相见不如怀念,能见不如不见。这才是爱情的真谛啊。”

  其实,她还是在乎他的。只是已经没有了任何可以说爱的理由。这到底是她的幸还是不幸呢?在我的心里,也没有答案。毕竟那些轰轰烈烈爱过的时光,才是我们曾经年轻过最有力的证明,所以,谁真正敢说自己对过去真的再无一点留恋?二月的北京,像睡着的北极熊,静悄悄的呼吸,怕惊扰到任何人似的。

  连续下了好多天的雪,好不容易放晴的一个下午,夏花坐在窗台上,给自己的脚趾一颗一颗耐心的涂上咖啡色的指甲油。

  这是她从医院搬到家里来住的第二天。医生说,她的病情恢复的不错,所以特许她回家过年,但是不可以喝酒,不可以熬夜,不可以过度运动,不可以吃辛辣的食物……总之,一连串的不可以。

  我难忘我们救她下山的那晚,我们把她安置在县城奶奶家,阿南去请他一个做医生的好朋友了,只有我照顾她。在我的小房间里,我喂她喝水,她一直紧紧握着我的手,手心太烫,像块热石头。那时候的她烧的几近神志不清,胡话成堆——

  “有便宜不占的都是王八蛋……占不成便宜你就不会跑?”

  “好多钱,用不完的钱……全给你……”

  “苏菲……苏菲……你在哪,别躲我,我怕……”我知道她是在喊那只鸵鸟。喊着喊着,她眼角有泪,我替她擦掉。看着她肿的高高的颧骨,我反复想起林果果,想起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脸上的表情,不体面也不安详,我自己的眼泪也留下来。

  有人敲门,我以为是阿南带医生回来,打开门却看到奶奶披着外套站在门外,指着里屋一脸狐疑的问我:“是谁?”

  “一个朋友。”我说,“她感冒发烧了。”

  屋里竟传来夏花低低的歌声:“天黑黑,未落雨,天黑黑黑黑……”看来,她真的是烧糊涂了。

  “你朋友还是你爸爸的朋友,这哪是发烧,喝多了吧?”奶奶看上去很不满。

  我无从解释,只能抱歉的推她回房间睡觉。

  一直等到医生来,替夏花打了针,她才慢慢的退了烧。等她身体恢复了些,阿南就瞒着奶奶,撒了个谎带着她来到了北京。从上飞机的那一刻起,夏花变得很乖,到了医院也非常配合治疗,医生问什么她答什么,吃药挂水眉头都不皱一下,就是离不开阿南,十分钟不见,就要到处寻人。

  “不是绝症,但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这是北京的专家对夏花的病所下的定义。

  但这个定义,让我们都大大松了一口气。经历生离死别的煎熬,再也没有什么,能比可以继续活下去这件事让我们觉得更有希望了。

  阿南在北京买的房子刚拿到,离装修好并住进去还需要一些时间。所以他在医院附近租了一个两室的小居室,24楼。小区不算大,但干净,空气也算清新。比起总是闷在医院里,夏花的心情显好了许多。

  我们都在刻意和往事作别,心造不宣。但毫无疑问的是,我们中间夹着一个人,这是我们逃也逃不掉的尴尬。

  见我进门,她大声唤我说:“马卓,脱袜子!”

  “为啥?”

  “涂指甲油嘛,来,看老爹给我买的这个色好不好看?”

  她一直唤他老爹,叫起来分外亲热,好像她才是她的女儿一般。比起来,我那一声总是低低的“爸”真是相形见绌。

  “他替你买的?”我坐到窗台,她的身边,问她。

  “买了好多,面霜,洗面奶,还有唇彩哦,而且全都是全天然的,用了不会过敏。你来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我用不完的呢。”她拖我一直走到房内,床上摊了一堆东西。我也真是服了他,不知道四十多岁的半老头子站在化妆品柜台上挑选这些红红绿绿的瓶瓶罐罐时,到底怀的是什么样的心情。

  “得很多钱吧。”夏花说,“不过也不在乎啊,钱就是用来花的,我早就跟老爹说了,钱不要用在给我治病上,要用在生活上,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我骂她:“病不治好怎么生活!”

  她嘻嘻笑,笑倒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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