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饶雪漫 > 离歌Ⅲ | 上页 下页
十六


  “没有的事。”我说,“等我回去,会跟您解释清楚。”

  “我现在就要解释。”方律师说。

  我只好放下碗筷,回到里屋,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方律师说了一遍。方律师听完后,只问了我一句:“为什么要丢下她不管?”

  “他们不会把她怎么样,我觉得,她应该受点教训,不然永远都学不乖。”

  “你觉得,你有多大能耐可以自己去觉得?你知不知道她被他们打得快残废了,如果她真的出了什么事,我们怎么跟她妈妈交待!”

  “对不起。”我说。

  “算了,不说了。你尽快回来,收拾你所有的东西,离开我的事务所。”方律师说完,挂了电话。我再打过去,他没接。我完全相信,像洛丢丢这种人,为了报复我,她用小刀把自己身上刻出一道道伤痕都能做得到。

  我并不怪方律师发火,怪只怪我太过大意,或许这件事,我本应该处理得更好一些。

  我回到客厅,因为心头有事,吃了一半的饭又再也吃不下去了。阿南问我:“发生什么事了?”

  “没什么。”我说,“工作上出了点小问题,被律师骂了。”

  “不要紧,”阿南说,“骂骂就学会工作了。我当年当搬运工的时候,一天被老板骂一百次,不然,我怎么都下不了决心自己开家超市当老板。”

  我勉强地笑了笑。

  “不开心就不做了,换份工作或许更好。”他毫无原则的迁就又来了。

  (8)

  黄昏的时候睡了一大觉,夜里就睡不着了。

  我考虑要不要跟吴媚媚打个电话,但觉得电话里事情说不清楚,最后还是决定回去当面解释。想来想去,或许自己真的太自以为是,完全没站在方律师和事务所的立场想,所以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不知道方律师气过之后会不会收回成命,我只知道我不能失去这份工作,因为它对我真的太重要。阿南睡了,我能听到他隐约传来的咳嗽声,说真的,这两年,他老得很快,我不能确定是不是感情上的事,既然他不方便跟我吐露,我觉得我还是保持沉默比较好。

  我走到床边,拉开窗帘,想看一看南方夜的天空。透过玻璃窗,我依稀看到小区马路上站着一个人。灯光昏黄,让我不是很确定。但他好像已经站在那里好久了,就在我出现在窗边的时候,他对我挥了挥手。

  我一把推开了窗。

  我的视力还算不错,我想我没有认错,就是那件英伦西装,那个差不多跟了我一天的人,令我差点失声尖叫。

  我把头探下去一点点,他继续朝着我挥了挥手。

  我在上,他在下,我看不清楚他的脸,但我知道他一定是在叫我。就在这时候,两边的路灯好像更亮了很多,像一条闪闪发亮的时光长河诱惑我泅渡。楼下的人向前走了两步,身形动作让我的心呼之欲出,我无法自控,从窗台上跳起来,蹑手蹑脚地出了家门,一路往楼下冲去。我跑得飞快,好几次差点摔倒。刚跑下楼,楼道里就蹿出一个人来,一把搂住了我。

  是他。

  事隔这么久,那让我眷念和崩溃的气息依然保持着昨日的霸气和温柔,像一块沾满可可粉的松露巧克力一样融化在我的脸上,就好像他不曾远离,他一直在我身边,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和恋人。,前世注定,今生有缘,来生还要继续纠缠。

  他一直抱着我,很用力,却一句话也不肯说。我本来在发抖,此刻完全不了,身子出奇的僵硬,在他的拥抱中我听到自己骨骼用力作响的声音。是我也在用力地抱着他的吧?我想,这从来也没有期盼,永远也不曾忘记的拥抱,像打包记忆的大手,忽地扯开缎带,往事散落一地,我们自顾不暇。

  这难道就是我不顾一切非要跑回来的真正原因吗?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轻轻放开我,我注视着地面,我们的影子又长又细,像画在地上的两棵树。我稍稍恢复思考能力,想起为什么他会在这里?或者那个从机场起就一直跟着我的人就是他?哦,不,一定是他。

  但是,为什么直到现在他才肯真正出现?

  “其实我在机场就看到你了。”他笑着说,“你还是那个样子,背个小包,挂个耳机,黑着一张脸,像全世界都欠了你的钱。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跟你说话。我X妈想了一整天,对自己说,如果我来你家,可以再遇到你,我就不犹豫了。”

  犹豫?

  在他的字典里,有这个词么?!还是因为什么我所不明了的关乎时间或者关乎别人的理由,让他学会了犹豫?一想到这个,我的眼泪就快要下来了,我用全身的力气推开了他,跌跌撞撞地往小区外面冲去,我跑得很快,他好不容易才追上我,那时候我正穿过马路,他从后面拉住了我。我们俩就站在马路中央对视,车辆不满地按着喇叭从我们身边疾驰而过。

  “跟我走,”他说,“马小羊。”

  “为什么?”我刚问出这个啥问题,他已经招停一辆正好经过的出租,拦腰抱起我,硬把我塞进了出租车。

  我没有防御的能力,似乎在旁的事情上反应越快,到他这里,就会变得越迟钝。那种病叫什么来着?没错,差时症。

  虽然他看上去文质彬彬到令我不敢相认,居然还穿西装出来吓人,但不得不承认的是,骨子里,他还是那个他。他决定了的事情,不允许你有任何反抗,既然知道反抗无意义,我索性安下心来,任他把我的头按到他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让他带我去他想去的地方。

  此时此刻,若他是一条河,我就是失桨的小船。

  13弄27号,这是他的家。

  暗黄色的灯泡依然低垂在大门口,发霉的木柱依然还是那个味道,堂屋还是一样的大而空旷,地面清扫得十分干净,还泼过水,显得亮堂堂的,一向凌乱的家里竟然收拾得这么整齐,像是为了迎接贵客。但一定不是我。

  我一想到这些个,就又开始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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