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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〇


  朝夕对此从未正面回答,每次都是含糊其辞,有一次又被林染秋问道这个问题,她神色恍惚地说了句:“我不记得脸了。”

  “谁的脸?”

  “不记得了。”

  ……

  这天上午,她一觉醒来发觉已到十一点,都快吃午饭了,自从迷恋上雕塑,她在Z大这边旷课就更严重了,已经几次被系主任警告,如果继续旷课她将被除名,她也写了几份保证书,保证不再旷课,可是她还是管不住自己,即便美术院那边没有课,她也不想在这边上专业课,每天不是背枯燥冗长的法律条文,就是分析各种案例,她厌烦到头痛的地步了。

  “405邓朝夕,有人找!”楼下传达室的大妈突然叫她。

  朝夕刚洗完脸,以为是林染秋找她,赶紧穿上大衣跑下楼去,林染秋因为大把的课余时间没地方挥霍,经常上这儿来找她,约她吃饭,或者去爬山什么,两人早就不是普通师生关系,已经成了朋友,女生都是很敏感的,她当然也知道林染秋如此频繁地到她这儿来挥霍课余时间,自然不是只把当她学生或者朋友,但林染秋就是这点好,从不暗示或者表露什么,他给人的感觉就是闲闲的,懒懒的,说话闲闲的,做事也是闲闲的,不紧不慢,不慌不张,对什么都是云淡风轻的样子,而聪明的朝夕就装糊涂,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约她吃饭也好爬山也好,她大大方方地去,也很放心跟林染秋出去,因为林染秋是典型的君子作风,每次带朝夕出去玩总是很准时地送她回宿舍,这家伙掐时间掐得太准了,晚上十一点学校关门,他从来没有在十一点过一分回来过,每次都是在逼近十一点的五分钟内将朝夕送到校门口。

  而且,林染秋还很有绅士风度,从不主动对女生亲近或者是占便宜什么的,用他自己开玩笑的话说,除非是哪个女人下了药要办他,否则他不会就范,最后又不忘补充一句:“当然,我很欢迎女士们下药办我。”

  朝夕每每被逗得咯咯地笑,在认识林染秋前,她很少笑,几乎忘了自己笑是什么样子,可是现在她倒经常笑了,笑得没心没肺,当自己没心没肺,最好是没心没肺,这样才会慢慢忘记那些伤痛,这也是她选择跟林染秋走近的原因,至于周围的人怎么议论,误会林染秋是她男朋友也好,嘲笑她找了个穷教书的也罢,他都懒得去解释,大约是近朱者赤,朝夕受林染秋的影响现在也变得闲闲的了,说话做事总是比别人慢半拍,对什么都不在乎,如果将来和林染秋发展成男女朋友或者是嫁给他做老婆,也没什么不可以,是女人总要嫁人的,嫁谁不是嫁呢,她已经是这样了就只能这样了,她觉得自己真是没心没肺了,可能是林染秋很准确地把握住了她的这种心理,所以从不强求她什么,他不急,一点也不急,因为他相信水到渠成的道理,两个人都不急于确定什么,那就再好不过了,在一起轻松无比,没有任何负担。

  前几天刚下过大雪,宿舍楼下花圃里的雪还没有化,覆盖着薄薄的一层白,已经凝成了冰,晶莹剔透,在阳光下熠熠闪闪的,仿佛那里面藏着什么珍宝,朝夕穿上大衣下了楼,立刻眯起了眼睛,花圃里的冰雪反射着的耀眼的光芒让她觉得很不适应,她眯着眼睛找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发现林染秋的身影,正四顾张望着,旁边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低沉悦耳:“朝夕,好久不见了。”

  车子在胡同里拐来拐去,行驶得非常缓慢,因为不时有小孩在马路中央放爆竹,或者有行人贴着车子穿过胡同,司机不得不放慢速度,朝夕原本对北京不是很熟悉,但自从认识林染秋,在他的带领下经常穿梭于北京的各种胡同,慢慢的也就熟悉了起来,她判断她现在所处的位置就在后海附近,至少没有出后海的范围,最最平常不过的一条胡同而已,狭窄的透道两边随处可见晾晒着小孩衣物的大杂院,不时有狗吠声,路边有时还堆放着煤球,让原本通仄的胡同更加狭隘得难以通行。

  绕来绕去的,朝夕有些犯晕了,不明白樊疏桐怎么带她来这迷宫似的胡同里兜圈子,难道他住在这里?

  结果是她猜对了一半,樊疏桐的确是住在这里,曾经住在这里。“我小时候在这住过……”樊疏桐跟朝夕介绍说,“那时候老头子在北京任职,部队上分给我们加一个院子,我妈带着我在这里住了有三四年呢,直到老头子调到聿市,我们才搬走,院子后来还给了地方,刚开始住了好几户人家,后来别人集体买下,前年正好房主移居国外,我看价钱合适就把它买下来了。”

  樊疏桐说着这些的时候,朝夕脸上没有任何反应,像在听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在说话,跟他毫不相干。

  事实上从他见到樊疏桐第一眼开始,她脸上就始终是无风无浪的平静,一点也不意外,一点也没表现出意外,陌生的眼光打量他几眼,只问了句:“你怎么来了?”

  樊疏桐却激动得要命,从美国飞回国,一下飞机就着急打听朝夕读书的学校,要不是被老雕逼着去医院做复查,他只怕当时就去找朝夕了,但是很奇怪,他没有打电话问连波,而是打电话给寇海问朝夕情况,为什么不打给连波?他没有仔细想过,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

  寇海接到樊疏桐电话的时候正好和细毛他们在喀秋莎吃饭,细毛的二姐二毛生日,柯夕年给二毛庆生,在喀秋莎宴请一帮亲友,听闻樊疏桐回国,黑皮立刻激动地放下酒杯,连声问:“人呢,人呢?”寇海剔着牙,没好气地说:“在北京。”

  黑皮当时还没反应过来,疑惑地问:“啊?北京?干吗要去北京?从香港转道回聿市不是更近吗?”

  细毛哧哧地笑:“看来我们的樊士林(司令)脑子没坏,还知道去北京那个看自己喜欢的妞,原来我很担心他在美国开颅,被美帝国主义开成了傻子。”

  “嗯,英雄所见略同,他脑子的确没坏,认得妞肯定也认得我们。”寇海笑着颌首,“我还生怕他开颅会搞得失忆呢,那就惨了,不认得我们了……”说着又觉得不对,“不过他怎么不打电话给连波问朝夕,干吗打电话给我?”

  这个问题樊疏桐自己也搞不明白,给寇海打完电话后才反应过来,是啊,他怎么不先打给连波?

  但是他没工夫深想这个问题,因为他整个身心都在朝夕身上,不时用眼色打量沉默不语的朝夕,她似乎更瘦了,不过精神还好,刚刚在她宿舍楼下见到她时,风很大很冷,吹得她的长发丝丝散乱,一对宝石样的眸子璀璨闪亮,放佛有黑芒自眼中飞溅而出,一下就抓住了他的心。

  她的样子显得有些慵懒,大衣松松垮垮地披在肩头,头发凌乱,脸上像是刚擦过润肤霜,莹润含香,她见到他仅仅是有几分诧异而已,问他怎么来了,他按捺住想上前拥抱她的冲动,款款走近她,笑道;“刚下飞机,过来看看你,你还好吧?”

  朝夕的态度应该还算是不错的,他请她吃饭,她也应允了(刚好她没吃),不过当时正是下课时间,当朝夕迈上那辆银灰色林肯时,立即吸引了无数惊羡的目光,不仅是因为那辆车够拉风,也因为Z大是严禁外面车辆进入校区的,这辆林肯可以长驱而入畅通无阻,可以想象车子的主人一定很有身份,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樊疏桐够抢眼,大约是刚从美国回来,洋气十足,相貌本身就英俊,用寇海经常调侃他的话说:“本来就风流,偏生得一副好皮囊,真真是个祸害。”因为天太冷他穿了件深咖啡色的毛领大衣,戴了副金丝边眼镜,更加衬得他气度非凡,仪表堂堂,随便往那辆林肯车边一靠,啧啧啧,那些进出宿舍楼的青涩女生无不驻足观望,根本无法移动视线。

  以当时的状况,朝夕不上他的车都不行,那么多人看着,她要不上就会继续被展览,偏樊疏桐还亲自给她拉开了车门,她只好叹口气一声不吭地上了车,樊疏桐一路上都很兴奋,跟她扯东拉西,一个劲地往她身边挨,朝夕就一直往旁边挪,她越挪他越往她靠,最后都挪门边了,朝夕不耐地瞥他一眼;“你会把我挤下去的。”

  结果樊疏桐来一句:“没关系,门上了锁。”说这话时他的目光就一直没离开她的脸,歪着头饶有兴趣地打量她:“头发长了啊,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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