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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因为这件事,我跟姚文夕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也因为这件事,我跟戴绯菲结下梁子。

  姚文夕要我别太在意,“别理她,她就是一狐狸精,早晚会有人收拾她的。”末了,又不忘评价我一番,“我说四月,你看上去挺温顺的,没想到是只豹子呢。”当时我们在学校旁边的小饭馆里吃饭,她给我斟了满满一大杯啤酒,自从跟她结交后,我也学会了喝酒。

  一顿饭吃了两个多小时,出了小饭馆,姚文夕还觉得不过瘾,要拉我去附近的酒吧。我坚持一个人回宿舍,姚文夕只好去邀别人。

  已经入夏,校门口的那条林荫道灯影稀疏,路上静悄悄的,所以当我忽然听到芳菲叫我时着实吓了一跳,循声望去,只见芳菲在马路对面冲我招手。

  我疑心自己看错,这么晚了她怎么过来了。

  姐!芳菲朝我大步奔来。她穿了件白色雪纺纱裙,步态轻盈,月光下皎洁如仙子。我扶住一棵树才能站稳,口齿不清地问她:“你怎么来了?”

  “来看你啊!”芳菲挽住我的胳膊,闻到了我身上的酒气,大呼小叫,“哇,姐,你喝酒了?跟谁喝的啊?”

  “跟同学,她做买卖刚赚了笔小钱,请我客呢。”

  “既然这样,你跟我继续去喝酒吧。”

  “继续喝酒?”

  “是啊,费先生开车经过这儿,我就顺便来看看你,我们准备去陆家嘴的金尊会所,你跟我们一起去吧。”芳菲甜滋滋地说。

  费先生是芳菲最近相亲的一个对象,是程雪茹美国的表妹介绍的,对方是个华裔商人,应该很有些钱,我听程雪茹说过,见面礼就是一根货真价实的钻石项链。“阿拉是不识货了,阿拉表妹识货,说那根项链至少也是这个数!”我到现在都记得程雪茹跟我做那个“六”的手势时,眉毛抬得老高的样子。

  我对六位数没什么概念,我只是很意外,芳菲似乎对这次相亲很满意。“三十出头的样子啦,很年轻,蛮帅的。”这是芳菲给我描述那人的样子,还特别补充,“既然我妈早晚要把我卖了,我宁愿卖给这个人,至少不像那个加菲猫让我看着恶心。”

  我被噎得半天说不出话。

  这丫头说话真是越来越没遮拦,也不知道从小被她妈强化的淑女教育都跑哪儿去了。但是看得出来芳菲对这个费先生很倾心,每次见面都跟我讲他如何大方,如何有风度,我心想初次见面就送钻石项链,当然是大方了,我很少见芳菲对谁这么念念叨叨过,应该是真的动心了吧,听说两人现在已经开始交往。我没有见过那个人,心里难免好奇,这人到底有什么本事可以让挑剔的芳菲动心,应该不仅仅是那根项链吧。

  “喏,他在那儿!”芳菲指给我看。

  我顺着她的指引睁大眼睛看过去,只见马路对面不远处停了辆灰色跑车,流线型的车身在路灯下暗光流转,无端透出盛气凌人的气势。驾驶室的车窗是开着的,看不到人,只看到支出窗户的一只胳膊。大热天的竟然穿着衬衣。袖口扣得紧紧实实,但仍露出腕上的金表,抑或是钻石的,路灯下熠熠闪闪。而且,他的指间燃着一根烟。我望向他的时候,他刚好弹了下烟灰,像是漫不经心。

  我心跳骤然加速……那不是容吗?每次他下飞机就会来学校门口接我,也是这样远远地将车停在马路对面,燃根烟,静静地等候我的出现。

  但很快我意识到自己走神了,那不是容。他是芳菲的男朋友费先生。恍惚间只觉很无力,我摆摆手说:“我不去了,我要回宿舍休息,明天还有课呢。”

  “可我特意来叫你的啊,姐!”

  “真不去了,姐下午做了几个小时的家教,很累。”

  “别做家教了,做家教能赚几个钱啊,还辛苦得要死。”芳菲现在说话的口气大不同于以前,看来没白交这个富商男友,一身名牌,耳朵上闪闪的耳钉怕也是钻石的吧。看得出来她很享受现在的恋爱,隔着空气我都能感受到她的甜蜜。这样也挺好的,只要她幸福。

  我拍拍她的肩膀,“快去吧,别让他久等了,人家的时间宝贵。”芳菲嘟起嘴,一百个不情愿。我就喜欢看她撒娇的样子,跟个孩子似的。我笑着推她,“去吧,姐祝你玩得开心!”末了,不忘叮嘱她,“请代我向费先生问好。”

  芳菲最后还是自己上了那辆跑车。

  车子打了个弯儿,缓缓朝我驶来。明暗不定的树影在车顶华丽地掠过。经过我身边的时候,芳菲放下车窗冲我做鬼脸。

  我笑着朝她挥挥手。她身边的费先生刚好转过脸,光线不是很亮,样子看不大清,只依稀看到轮廓很俊朗。他稍稍放慢车速,很友好地对我莞尔一笑。

  我也对他笑了笑,算是打招呼。不过两秒,顶多三秒的时间,车子就驶向了林荫尽头无边的夜色。而我还立在那棵树下一动不动。

  那笑,很特别。

  2

  暑期刚过,就传来了芳菲即将休学嫁人的消息。因为整个暑假我都在奔波,赚下学期的学费,极少回家,是李老师打电话告诉我的。他说他极力反对,但程雪茹却主张女儿休学嫁人,说是女人做得好不如嫁得好,读书嘛,嫁了人有的是时间再回校来读。

  没过两天,芳菲来找我,问我的意见。她很犹豫,想读完书再结婚,但费先生似乎很急,想年内完婚。当时是在学校门口的冷饮店里,我们兴致勃勃地分吃一大盘刨冰,我挑出冰里的樱桃喂给芳菲,笑着问:“你喜欢他吗?”

  从小,每次吃冰,我都会把樱桃选出来给她。

  芳菲的表情有种说不出来的意味,笑了笑,“挺喜欢的,他身上有种很特别的气质,成熟优雅,而且对我也很周到体贴,老实说我挑不出他什么毛病,似乎很完美。”芳菲在完美前加了个“似乎”,这微妙的词语显示出他对这个男人些许的犹豫,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我跟他总有种说不清的距离感,可能跟相处的时间有关吧,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其实很少,他很忙,大部分时间都不在上海,十天半个月地回来一趟就不错了,而我并不太清楚他在忙什么,他也很少跟我谈他工作上的事。”

  “这么说,你并不是很了解他?”

  “嗯,可以这么说。但他很了解我,我喜欢什么他都知道,每次见面都送礼物,我都叫他别送了,他还送,说这是男人表达心意的一种方式。”

  “送礼物就是对你好吗?”

  “当然不是啦,他很照顾我的。即便人不在上海,也会派人照顾我,我要去哪里,跟他打个电话,他就会安排人接送。我想要个什么,不出二十四小时就会送到我身边。而且咱家里有点什么事吧,他都会安排得妥妥当当,都不要我说的。有一次家里的厕所下水道堵死了,他知道后马上派人来给我们疏通,我也不知道他从哪儿晓得的,总能给我们意外和惊喜……”

  我无语了,这样的男人好像是挑不出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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