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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是关于朝夕的……”

  “吱”的一声,车子紧急刹在了路边。

  寇海吓出一声冷汗:“你找死啊,我还不想死……”

  樊疏桐眼睛如能噬人,咄咄地逼视着寇海:“朝夕?”他的眉心突突地跳起来,说着一把扯过寇海的衣领,“你知道她在哪?快说,她在哪里!”

  寇海见惯了他这德性,不慌不忙地掰开他的手指:“你想知道她在哪里,就得停止做傻事,别去刺激樊伯伯,不然你撬掉我的牙齿我也不会说。”寇海虽然一直让着樊疏桐,但也并不表示怕他,小时候两人打架,樊疏桐头天把他打得头破血流,第二天在大院碰上,他还是一副硬骨头的样子,一点也不妥协。这也是樊疏桐一直跟寇海走得比较近的原因,小时候是觉得他禁打,长大了知道这叫爷们,他自己就是一个打不死的爷们,他很欣赏同样很爷们的寇海。

  樊疏桐看着寇海,目光冰利寒冷:“你威胁我,就凭你?”

  “我哪敢威胁你,我没这本事,不过我不说你又能把我怎么样?”寇海吃定了樊疏桐在没得知朝夕的下落前不会掐死他。

  “你不说我就把车开到山崖去!”果然,樊疏桐耍起了无赖。

  寇海倒一笑:“好啊,咱兄弟俩今儿要是能死在一起也算是造化,黑皮会帮我们挑块好墓地的,我很放心,我放心得很。”

  樊疏桐吼了起来:“我问你朝夕在哪?!”

  “你答应我的条件我就说!”

  “你他妈真是找死!”樊疏桐咬牙切齿,狠狠拍打着方向盘,他深知寇海的底子,他不说还真是撬掉他的牙都不说,没办法,这回他只能妥协了,“好好好,我他妈就答应你,保证不会刺激首长,让他老人家安享晚年!”他眼睛都红了,布满血丝,像极了传说中的困兽,“现在你可以说了吧,快说!”

  寇海横他一眼,撇撇嘴:“你他妈还真是情痴,重色轻友的浑蛋!”

  “我要你快说!”樊疏桐狂暴不已,那样子就像是要掐死他,寇海也深知这浑蛋的底子,如果他今儿不说,他还真会被这浑蛋掐死,最后只好如实相告:“我,我这次出差在北京……见到朝夕了,没错,她就在北京!”

  第二章 我不是狐狸,我是蝎子

  北京的秋天是最美的,飒飒的,静静的,很悲凉的说来就来了。在北京待的这几年,朝夕最迷恋的就是这里的秋天,整条街都是那种金黄色的叶子,走在落叶缤纷的街头,仿佛置身色彩艳丽的俄罗斯油画,常让人忍不住驻足欣赏那满地的金黄。北京秋天的意境也就在此,不同于南方的秋,南方的秋天过于潮湿,天空常是阴雨绵绵,让人觉着压抑。朝夕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奔波于苏杭、云南、广州和香港,在那些城市中是很难感觉到秋天的气息的,顶多有点些许的凉意,跟北方的秋天不可同日而语。

  在北京即使不出门,早晨起来,坐在院子里的槐树下,看着那透过树叶漏下来的斑驳阳光,心情也是舒畅的。特别是起风时,满地落蕊,如柳絮,如飞花,那意境就不用说了。朝夕很喜欢北京的老槐树,落蕊纷飞的时候,铺得满地都是。脚踏上去,软软的,若有若无,心情格外不一样。从住的地方到上班的公司,朝夕每天都会经过那样一条狭窄但深邃的马路,一直向前延伸着,一路上都是那样的落蕊,走在上面几乎无声,偶尔可以看到三两个遛鸟的大爷在树底下摆摊棋,下得入迷。

  如果不是下很大的雨,朝夕一般都是步行到公司,也就三四十分钟,权当是锻炼身体。可是每次只要赶上下雨,甭管大小,林染秋就会驾车绕一大圈过来接她,下了班也会送她回家,每次朝夕婉谢,他就央求着说:“你就当给我献殷勤的机会好不好,老天都成全我呢,憋了这么多天总算下雨了,多不容易……”每每逗得朝夕忍俊不禁。他这人就这样,明明是很正经的话也会当玩笑来说,明明是想表明什么,结果说出来就成了玩笑话,久而久之,林染秋说什么朝夕都不当真了,有时候明知道是他的真心话,也不当真,或者说是故意不当真。

  三年了,林染秋也算是超级有耐心,不急于表态,不急于得到某种肯定,他有一句口头禅,“慢慢来嘛”,他干什么都是慢慢来,不急于一时。可是三年过去了,林染秋发现自己严重失误,他的“慢慢来”不但没有培养出他所期待的感情,反而让朝夕也学会了他的“慢慢来”,每次他想得到某种明确的答复,朝夕就会说“不急,慢慢来嘛”,搞得林染秋哭笑不得。

  可是林染秋都三十好几了,他意识到继续如此“慢慢”下去,他头发等白都未必等得到结果。何况家里人早就催命似的催着他赶紧结婚成家,老爷子更是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年内再不带个媳妇回家,他就甭回家过年了,一个人在外面凉快去。以至于林染秋成天在公司唉声叹气,故意当着朝夕说:“怎么办啊,我上哪去拽个媳妇,没媳妇我怎么回家过年……”朝夕只当是耳边风,有时候还怂恿公司其他女同事,“我们林总想媳妇想疯了,你们赶紧想想办法吧。”

  有一次,有个叫阿桑的女同事出了个主意,“不如我们把林总拍卖吧,反正拍卖是我们的行当,明码标价,价高者得。”

  此言一出,一办公室的人都笑翻。

  没错,林染秋现在开的就是家拍卖公司,专营艺术品拍卖,三年前他从日本回来就从M学院辞了职,出来单干。一是因为喜欢艺术这个行当,二是男人终归要有自己的事业,当个悠闲的老师一天到晚混时间不是长久之计,要不老爷子会一天到晚念叨他不务正业。尽管开了公司后,还是被老爷子骂作不务正业,但好歹有了一份事业,经过三年的经营,公司目前已经步入正轨,终于开始盈利了。虽然这种盈利在家族其他经商的亲友眼里实在不值一提,不过他觉得人这辈子不光是为着赚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能跟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做喜欢的事业,那就跟神仙无异了。

  林染秋很感激朝夕,陪他捱过了最艰难的创业期,那个时候公司租在一个废弃的旧仓库,一边是办公室,一边用以堆放待拍卖的艺术品,有画作、雕塑、瓷器,还有工艺品什么的,林染秋和朝夕,还有一个合伙人祥子,以及另外招来的两个女孩子就一起挤在那些艺术品中间办公,大热天的连电风扇都没地方放。林染秋和祥子还好,因为是爷们,实在太热就光着膀子,这让朝夕她们非常羡慕,开玩笑说这破仓库最值钱的艺术品就是林染秋,半裸,浑然天成,可以直接拿去拍卖了。现在想来都觉得不可思议,大约是年轻吧,对理想和事业都充满激情,什么苦都能吃。现在公司已经发展到二十来人,搬到了正规的写字楼里办公,还租了间上千平米的大仓库,业务也已经拓展到国外了,公司最大的利润来源就是将国内艺术品拿去香港或者海外拍卖,因为在国内拍卖这个行当还不被大众所接受,业务发展相对要缓慢些。

  公司逐步稳定下来后,林染秋终于有时间开始认真考虑和朝夕的关系,他知道他拖不起了,再拖下去老爷子会将他扫地出门不说,他自己也觉得这么拖下去不是办法,如果朝夕对他真没那意思,他也好死了这条心,另做打算。

  可是这种事情时机很重要,选择恰当的时机来挑明这件事,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然只能是碰一鼻子灰。这天快下班的时候,林染秋把朝夕叫进办公室,吞吞吐吐地说:“朝夕,能不能帮我个忙?”

  “什么忙?有事就说呗。”朝夕一脸的笑。这也是现在的朝夕,三年前刚来公司的时候,朝夕可不是现在这样,当时林染秋刚从日本回来,只觉在他离开的那段时间肯定发生了什么,否则朝夕不会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一样,瘦成了皮包骨,那双骇人的大眼睛,常常在无人的时候迸射出冷冽的寒光,无辜而忧伤,至今想来都令人心悸。都说时间是医治伤口的最佳良药,三年过去,朝夕似乎慢慢走出了往事的阴影,内心是怎么样不清楚,至少外表上跟正常人无异了。

  朝夕曾跟林染秋说:“谢谢你,是你让我活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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