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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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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四:为了告别的相会 记忆是相会的一种方式,忘记是自由的一种形式。 ——纪伯伦 (一) 路是发现,从留学开始一直到现在,常年耽于路途,她对于不管什么地方的机场都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国内的机场变化往往很大,某个机场突然会大兴土木,隔一段时间去,司机问起去一号还是二号航站楼,她一时会有些茫然;某个机场本来老旧得有点儿时光停滞的感觉,再来却只见旧貌换了新颜。曾经挤迫、摆放着工艺品和土特产的候机室摇身一变,宽敞明亮,无可挑剔地现代化了,徜徉其间,她只觉得整齐划一,没了任何亲切感。 国外机场相对感觉固定很多,在某个机场,没碰上行李丢失或者机场人员罢工,她会认为是幸运;在某个机场,哪怕安检复杂到让人误机抓狂的程度,她也并不动容。 不管在哪里,听到航班因为各种原因延误时,她不像其他旅客那样着急、烦躁甚至动怒,只会安静地坐着,仿佛置身在陌生人中,远离家庭的琐事,不理会办公室的案牍劳形,是难得属于她个人的放松时间。 她努力回想这个心态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却清晰记起结婚那年去蜜月旅行,在迪拜机场等候登机时,突然不可扼制地想抽烟。她跟丈夫苏杰打个招呼,独自穿行在装饰着棕榈树的候机厅内,满眼都是宽袍大袖的男士和遮挡严实的女士,走出几百米找到一个吸烟室,进去才发现,里面没有一个与自己同性别的人,她只能狼狈退出…… 一转眼,她的婚姻已经平稳度过了所谓的七年之痒。她兼顾着家庭与事业,是众人眼里的成功女性,然而时时酸痛的后颈令她此刻觉得疲惫与倦怠。贵宾室里偶遇一个絮叨的熟人,令她更是不胜其扰,她找个借口出来,去了航站楼地下一层,打开笔记本电脑处理一份邮件,然后看才买的杂志。 手机响起,是五岁的女儿打来的,声音软软地问她现在在哪里,什么时候回家。她也放软声音与她对答,认真报告自己的行程:“妈咪先去你舅舅工作的那个城市待两天,处理完事情,然后就可以回家陪宝宝了。” 放下手机,她微微惆怅,再度计划回家以后与苏杰商量,卸下一部分工作,可以多一点儿时间留在家里陪伴女儿。 “小是。” 有个声音在一侧轻轻唤她,她诧异地抬头,站在她面前的是个高大的男人,穿着黑T恤,衬出健康的体形,双肩包背在一侧肩上,英挺的眉目间略有风霜之色。 路是不得不用手扶住膝头的笔记本电脑,稳住心神。 她曾回忆过他,每次都是在机场,孤身一人独坐,只能等待一个或者准时或者延误的航班的到来,这是个人无法操纵决定的时刻,带着点儿听天由命的意味,似乎最能放纵心情。 她没想到的是,他们与机场有如此不解之缘,在伦敦希思罗机场分手,又会在广州白云机场重逢。 “少昆——”她叫他的名字,然后静默。 相互问候别来无恙吗?相互探问接下来的行程吗? 她通通觉得不合适,有万语千言,更在喉间,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尚少昆打破了沉默,看着她笔记本上屏保出现的梳着童花头的小女孩微笑:“你女儿吗?长得很像你,真可爱。” “她五岁了,小名叫宝宝。” 两人再度静默,同时记起,他也曾叫她宝宝。 女儿的小名是苏杰取的,当时路是处于分娩后的疼痛与虚弱之中,听他俯下身对那个粉嫩的婴儿叫宝宝,她的心被占得满满的,没有任何想法与异议。 到女儿慢慢长大,她才恍惚记起,曾有一个男人,小她四岁,却在亲昵的时刻叫她宝宝,带着无限宠爱。 她真切地意识到,她的青春岁月一去不回头了。 (二) 路是二十五岁时认识尚少昆,那时他才二十一岁。 他是个高大英俊的男孩子,衣着随便,头发剪得短短的,举止洒脱,走起路来步幅很大,静止时却是一个懒洋洋的姿态,性格不羁,仿佛对周遭世界保持着一个距离。 她的心在第一时间被击中,体会到她以为永远没可能感知的悸动。她从小受着严格的家教,虽然有几分耽于幻想,却隐藏得极好,一直保持着淑女的仪态,没有纵情任性,没有大喜大悲,只在他面前,她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了孩子气。 那是她生命里再也不会重来的三年。 他们第一次在一起,是尚少昆回国奔丧归来以后。他叔叔突然英年早逝,他显然受了很大打击,意志消沉,成天关在伦敦郊区的房子里不出来。 她并不擅长安慰人,只是每天下班后去给他做饭,陪他喝酒,听他讲那些平时他并不提及的往事。 他年少时相继失去父母,由远房堂叔收养。堂叔怜惜他,视如己出,比他略小的堂弟也同他关系很好。他在潜意识里早就视叔叔为父亲了。 当他带着醉意抱紧她,她能感知,那样的需索并不算纯粹的激情,可是她根本不想拒绝。 如果他想借着放纵身体放逐悲痛,她也想借着放任怜惜放纵身体。 他们成了并不被人看好的情侣。 穿着他的毛衣,袖子遮没手背,被他半夜带去喝啤酒;与他到伦敦治安不算好的一区探访声名狼藉的夜店;冒着严寒,陪他去看曼联与利物浦足球队的比赛,对规则一无所知,却和全场人一起欢呼;开着二手车,在英国乡村公路上疾驰。 没有过去,没有将来,没有目标,没有计划……她头一次那样生活,享受的同时,却矛盾着。 他有力的臂膀抱紧她,在她耳边叫她宝宝时,四岁的年龄差距不是问题。然而隔开一点儿距离,心跳的感觉慢慢平复,她就不能不考虑以后的生活。父母一直倾向于让她回国,她慢慢开始恨嫁,希望有一个更安定从容的生活,不管是在哪里:有一处带花园的房子,种上玫瑰和药草,养一条狗;每天与丈夫吻别,各自去上班;时机成熟,生至少两个孩子;然后慢慢一起变老…… 她认为自己不算贪心,可这显然不是尚少昆在他那个年龄想要的。 他的不羁并不只表现在行动上,而是一直有几分叛逆。在国内大学念到一半,不理会任何劝告,弃学来了英国,没有深造的打算,在一家华人开的公司工作,做的是小打小闹的进出口中介业务,很多时候是在帮国内某些企业规避政策与税制风险。在毕业于名校的她看来,实在算不上正经营生。业余时间,他天南地北地闯荡,爱的是呼朋唤友玩乐,并不热衷于她更喜欢的在家里享受阅读、听音乐与烹饪美食的乐趣。 路是能接受差异,并且认为个性差异也许是彼此吸引的关键。家境也不是她考虑的重点。她甚至想,只要两人达成共识,大不了先在国外结婚,父母鞭长莫及,到后来还是会祝福她。 唯一的问题是,尚少昆根本没有结婚的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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