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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六


  “你又不是不知道姨妈,说着说着就扯上我,怪我离婚了不算,几年还不结婚,完全不给你带个好头。”

  “是啊,你为什么不再结婚?可别跟我说还惦着咏芝姐,上次我们去加拿大,看到有人在追咏芝姐,你那脸色可真精彩。”

  “我希望咏芝幸福,毕竟是我孩子的妈妈,一个人在异国也不容易。惦记也说不上,已经各走各路了。不过到了我这个年龄,再想找到激情和结婚的冲动很难了。可能我还是会结婚吧,准备找个顺眼又会生活的女人,搭伴过日子。哎,那边女孩子你认识吗?不停地在看你。”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摇摇头:“不认识,别理她。”

  出了餐馆,我谢绝了表哥:“不,我回我那儿就行。”

  “你那边方便吗?应该很久没住人了吧?”

  “我让物业定期打扫了。”

  表哥欲言又止,开车送我回了家。

  我上楼拿出钥匙开门,打开灯,怅然看着眼前的屋子。屋里十分整洁,物业按我的要求,每周三次派钟点工过来打扫,所有的家具陈设保持着原样,甚至浴室那一套用了一小半的倩碧护肤品也按她的习惯仍然摆在架子上。我告诉物业,万一有女孩子过来开门,一定记得马上打电话给我。可是跟我预计的一样,我并没等来这样的电话。

  她什么也没拿走。玄关处放着她的米色绒质室内拖鞋;床头搭着她的黄绿色碎花睡衣,我曾笑过这保守的样式如同修女服装;衣柜里还挂着一件白色衬衫,她的大多数衣服都是这种简单的式样;抽屉里放着一件浅粉色胸罩,我清楚记得那内衣是我给她买回来的,她看到后惊叫一声满面通红,那好像是她难得的动容时刻,让我为之怦然心动。她那满是红晕的面孔此时如此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以至于有一瞬间,我以为她还在这间屋子里。

  然而定一下神,我只看到茶几上放着印了卡通兔子图案的马克杯,那是她习惯用来喝水的杯子,旁边放着一本书。我走过去,坐到她通常坐着看书的那个位置,再一次拿起这本书,注视着书名:《走出非洲》。这本书后面盖着师大旁边一家书店的图章,夹着一张印了梅花的书签,已经翻得略旧了,没有任何文字记号在里面。

  我的手指摩挲着封面,也许在某个周末,她也曾以同样的方式摩挲着这本书。

  我以前从来没看到过伊敏看小说,每次看到她,她都拿着教科书或者英文辅导书。也许独自待在这个寂寞的屋子,毕竟让她觉得需要一点儿文学的慰藉;又或者这本没什么情节却有着优美细腻笔触的书隐秘地打动了她。

  我去了那家书店,买了同样一本书,让店员盖上同样的图章,放在深圳的住处,并且已经看了不止一次。

  我再次翻到她夹了书签的那一页,这一章的标题是“双翼”,相对来说是这本更近似于散文的小说中,男女主人公同时出现时间最多的章节。

  我反复看着这一章,那些漫游在草原上追逐猎物的日子,那些驾着飞机翱翔于蓝天尽情享受自由的时光,也许那个过于安静、将一切藏于心底的女孩子毕竟有一颗渴望挣脱所有束缚的心,我只能这样想。

  我从读高中开始,除了住校,就独居这里,然而现在,我真切感受到,在这个房子里留下更多印迹的,似乎是那个女孩子。

  她第一次来这里时,在我的怀抱里那样战栗,生涩却勇敢地承受着我的激情;她蜷缩在沙发上看书,安静得几乎没有存在感;唯一的一次失态大哭也是在这里,就算那样,她也只字不提真正让她不开心的事情;她敏锐得让我吃惊,猜到我即将离去,却没半点抱怨;她将头死死抵住我,失控地抱紧我,只为我突然记起了她的生日……

  这样的回忆在这个屋子里蔓延流淌,我默默地坐着,任自己沉浸其中。

  如果这个城市已经没有了她,那么至少这个屋子里,她仍然是无处不在的。

  (四)

  “她很爱你吗,你就这么放不下她?”

  问这个问题的是我的大哥苏杰,我们自小不算亲密,这两年关系倒是日渐好转,按他的说法,是我成熟了,能很好地分担家族生意的重担。

  “我并不缺爱我的人,我只是缺一个我爱的人。”

  我们两人都笑了,兄弟间进行这样的对话,的确有点儿可笑。尤其大哥,他是从来不相信什么爱情的。他的婚姻是在两家大人共同愿望下撮合而成的联姻,他并无不满。他之所以问我这个问题,是因为父亲刚刚跟我发了火,勒令我必须等香港上市的工作有了眉目再去内地。我的回答还是我可以两地跑,不会耽搁正事,可也别想让我耽搁自己的私事。

  大哥笑着摇头,显然没把我的话当真,只嘱咐我好自为之,没事别惹老爷子生气,然后走了。

  独自一个人在办公室,我敛去了笑,看着窗外乌云翻滚的天空和下面大片的高楼大厦,只希望将要来临的台风不至于影响到下午的航班。

  这样空中穿梭,自然很累,可是让我一直待在香港,我恐怕真的会发疯。

  终于又见到她了,在我绝对没有准备的一个场合,而她却显得从容。原来她一直留在那个城市工作,甚至见过我大哥苏杰,我也曾见过她的老板。但她既没特意和我碰面,更没特意去避开我。

  她礼貌周到,递给我名片,叫我苏总,说“相遇只是偶然”。听到她声音低低地打电话和人约在酒吧碰面,我的心凉了。这么说,她的生活里已经有了别的男人。

  我送她去三里屯南街后,开车回自己住的酒店,可是怎么也无法平静,想来想去,还是拿了车钥匙去了她和徐总住的希尔顿酒店。查到她的房间号码后打电话上去,她还没回。我坐在一楼咖啡座,喝咖啡等着她。她一向好静,却也会和人约在酒吧,并且这么久还不见回来。也许时间真的能改变一个人吧。

  终于透过玻璃长窗看到了她,她下了出租车,冬夜寒风中,她向后掠着头发,微微摇晃一下才站定,正要往里走,一个高个子男人追了过来将她的包递给她。两人笑着挥手说再见,那男人上出租车离去了,她大步走进来穿过大堂,去电梯那边。我原地坐着,突然没了上去叫住她的勇气。

  她已经有了她的生活,我还应该再去打扰她吗?我的想念对她而言也许只是一种困扰。

  这样嫉妒,这样患得患失,在我是头一回。

  可是我终究放不下,如果就此不见,各走各路也许可能。既然已经见到,我又怎么能放手。

  我开始不管不顾地纠缠她。我表现得强硬,其实内心毫无底气。我所仗的,不过是她对我还有一点儿温情回忆,这样几近无赖的做法,已经不能算是追求女孩子了,我只是实在怕和她再度失之交臂。

  看到在北京曾送她回酒店的那个男人轻轻抚摸她的头发,听她说那人已经向她求婚,而她正在认真考虑,我的心沉到了谷底。然而我不能再拿自己的绝望来困扰她了,她有权做她想做的选择,我跟她说我不会放弃,但一定接受她最终的选择。

  幸好我没有放弃,在她失去亲人的最痛苦的时候,我能守在她的身边。

  可她还是拒绝了我的陪伴,独自去加拿大奔丧。我毕竟不能像希望的那样为她分担所有,她始终是那个宁可独自面对生活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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