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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坐在医院外面的台阶上,抬头看着七月明晃晃的阳光,又看看沉默着坐在她身边的男人。

  她掏出手机,110三个数字,按了一遍又一遍,最终还是没有拨出去。她叹口气,对他说,我们回去吧。

  后来风菱问过她,你后悔做那个决定吗?没有将他交给警察,而是将他带回了古镇。

  阮阮想也没想地回答说,不。

  救下他,不后悔。

  将他带回古镇,不后悔。

  爱上他,也不后悔。

  对她来说,做所有的事情,全凭心意,既然做了,就绝不后悔。

  古镇上的人虽然淳朴,但正常的警惕心还是有的,家里突然多了个陌生男人,风母怎么都放心不下。可阮阮恳求她说,就让他待到八月底,她离开的时候,如果他还没有记起来,她会把他送走的。风母实在不好拒绝,她走到卧室里去给风菱打电话。风菱沉默了片刻,说,妈妈,你就相信阮阮看人的眼光吧。风母这才同意让傅西洲留下来,收拾了一间房出来,又找了风父的旧衣服给他换上。

  阮阮看着他穿着明显短了一截的衣服与裤子走出来,额头上还缠着纱布,那模样,实在很怪异。

  她“扑哧”笑出声来。

  他看了她一眼,沉默地走到葡萄架下的竹椅上坐下来,又开启了“自我世界”模式。

  风声走到阮阮身边,对她耳语:“阮阮姐,他是不是哑巴啊?”

  阮阮赞同地点头,捂嘴轻说:“估计是。”

  就算头部受伤,暂时失去了记忆,但也不会失去讲话的能力啊,估计他真的是哑巴呢。阮阮有点同情地看着他。

  这么一想,阮阮也就不再逼他同自己讲话了。他似乎很喜欢发呆,总是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安静得仿佛不存在。他每天很早就起床,似乎那是养成了很久的习惯。阮阮起来到井边摇水洗脸时,总见他已经默默坐在葡萄架下的竹椅上了。她对他说声早,他看她一眼,并不回应,但神色明显没有之前那么冷漠了。

  他也不挑食,给什么吃什么,但吃得很少,甚至比风声这个病号胃口还差,几天下来,阮阮明显感觉他的脸瘦了一圈。

  过了两天,他去朱医生那里拆了额头上的纱布,缝了针的伤口痊愈得还算快,也恢复得很好,只是,额头上靠近太阳穴那个地方,留下了一道打眼的疤痕。

  “哇哦,留疤了呀!”阮阮伸手轻轻戳了戳他的疤痕,“不过没关系,脸依旧很好看呢!”她把他当小孩子一般安慰。

  他却触电似的拨开她的手,似乎很不习惯别人的碰触。

  阮阮笑了笑,转身悄悄问朱医生:“他的失忆症是不是不会好啦?”

  朱医生说:“不一定,失忆症这种病,至今在医学上也是个谜团,也许一辈子,也许过几天忽然就好了。”

  那天风母带着风声去医院复查,虽然只有两个人在家吃饭,但为了庆祝他的伤口终于拆了线,阮阮做了很丰盛的午餐,土豆牛腩汤、鸡汁萝卜、红烧排骨以及素炒西兰花。还特意拿出了风母自己酿的米酒。她将米酒倒入粗陶碗里,满满的一大碗,醇香怡人。她忍不住低头,深深嗅着酒香,一脸陶醉的样子。

  阮阮端起碗,又将另一碗酒送到正沉默地看着她的傅西洲手中,“哎,这个酒哦,真的很香很醇的,也不醉人。你喝下试试看。”

  他接过,看着碗中有点儿浑浊的液体,眉毛轻轻蹙起。

  “哎,等一下!”阮阮放下碗,“你看,你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我们也不能一直‘哎哎哎’地喊你是不是。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给你起一个名字好不好?”

  见他不语,阮阮赶紧说:“沉默就表示默认喽!嗯,我想想啊……十二……十二怎么样?”

  她救下他的那天,是七月十二号。

  他还是没有什么表示。

  阮阮笑起来:“那就这么决定啦。”她端起瓷碗,与他的碰了碰:“十二,祝贺你痊愈。还有,欢迎你来到暮云镇。”

  然后,她仰头,竟然一口气就喝掉了那大半碗米酒。

  傅西洲端着碗,愣愣地看着她。这么多天来,这是他第一次仔仔细细地打量这个女孩子,她穿着一件很宽松的海魂衫T恤,牛仔短裤,人字拖,齐肩发随意扎成一个马尾巴,露出光洁的额头。她长得并不算漂亮,唯有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明亮清澈,望着你笑时,仿佛无数的星辰落入其间。

  很多年后,傅西洲总想起这个夏日的正午,他们坐在郁郁葱葱的葡萄架下,细碎的光影从树叶间漏下来,那个眉眼弯弯的女孩,豪情地干完一碗酒,红晕慢慢染上她的双颊,映衬得她的眼眸愈加清亮。可是他,却在后来,让这双他见过的最清澈明媚的眼睛,染上了那么多那么多的哀愁。

  自从帮他取了名字,阮阮就很喜欢喊他,哪怕他总是沉默以对,她也毫不介意。

  “十二,中午我们是吃茄子呢还是丝瓜呀?”

  “十二,你看你看,这花长得多好呀!”

  “十二,这就是蓝莓树呢,你以前没见过吧?”

  “十二,让我来猜猜你多大了,唔,二十五?二十六?二十八?”

  “十二,你真的一点点也没想起来吗?”

  “十二,我真喜欢这里呀,你呢?”

  “十二,今晚的月亮可真美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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