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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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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莉与林妙蜂拥上来,围住夏春秋手中的零食,两个人抢着要第一个尝鲜。夏春秋没好气,“你们就知道吃,怎么也不学学明媚,看她多努力呀!” 艾米莉咬着一口蛋卷,含糊道:“她那个专业本来就难学,既研究海洋还研究地理地质什么的,哎哟听着我就胸疼!” 林妙点头:“就是嘛,我上次翻了翻她的专业书,基本上就看不懂。要说还是你们体育系最好,不仅强身健体还能大一就出去赚个外快,美死了!”语气中满是羡慕。 夏春秋入学没多久,就被一个同系的老乡师姐介绍去了市区一家颇大的健身俱乐部做跆拳道教练,本来这种大型连锁俱乐部挑选教练都要看资历的,夏春秋虽然没有取得专业资历证书,但高中三年的训练也不是白练的,因此面试时表现特别出色,又加之那个师姐与俱乐部经理关系匪浅,便破格录取了。当一干大一新生还在为找各种兼职而四处打探时,她早就存起了个人小金库。夏春秋来自小镇,家庭条件不太好,所以自从她找到工作后便拒绝了家里提供的生活费。她花钱很有规划也很节省,但每次去俱乐部上完课后回来的路上,总会给宿舍的三个女孩子带一点小零嘴,都是路边摊上不贵的东西,但看着艾米莉她们蜂拥着来抢她心里便觉得很开心,宿舍里面她年龄最大,每当这个时候,她就觉得自己像是她们的姐姐,真心想要对她们好。 都说享受别人给予的爱很幸福,其实有时候,付出爱,亦是一种快乐和享受。 夏春秋给明媚发了一条短信:天很冷,早点回来。 明媚收到短信时,正好在岛大美食街上的一家小酒吧外面被程家阳纠缠,他喝得有点高了,整张脸涨得通红,强拉着明媚要往里面拖:“小师妹,真是有缘啊,竟然在这里碰到你,进去跟我们一起玩儿呗!” 明媚被他身上的酒气熏得头晕,试图拨开他的手臂,他却拽得更紧了,明媚蹙眉,“师兄,很晚了,我要回宿舍了。” 程家阳打了个酒嗝,像是没听到她的话似的,拉着她往酒吧门口走:“对了,咱组长也在里面呢,你还没见过吧,走,介绍你认识。” 明媚的耐心这个时候已经用光了,她朝着刘海吹了口气,咬咬牙,一脚踩在程家阳的脚背上,他“嗷”地惨叫一声,松开了明媚的手,明媚趁机跳开几步,“对不起了师兄,我先回去了。”转身便开跑,躲瘟疫似的。 直到确定程家阳没有追过来,明媚才微喘着气停下来,她想要遇见的人始终遇不上,不想搭理的人却纠缠不清。 明媚掏出手机给夏春秋回了条信息:就回。 合上手机的那一刻,她心里有点内疚,这些天她一直对艾米莉她们说,自己是去自习室复习功课,可真正的目的地,却是岛大美食街。她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对她们撒谎,只是这种由一个极有可能只是幻觉而引来的守株待兔,她不知道该如何对她们启齿。 没错,她每个夜晚像个游魂似的在美食街上徘徊,只为想要再一次偶遇洛河。想要再次见到他的这个执念如此强大,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她都不想放弃。 当她游荡在各个饭馆、酒吧、KTV、小吃店外的时候,她想了无数遍再次见到他时的开场白,是“这些年你过得好吗”还是“你这个讲话不算数的浑蛋不是说好回来找我的吗”抑或是“你知不知道我很想念你我一直在打探你的消息”……她想的更多的还是他们曾一起度过的那些长长久久的小时光,从最开始欺负她到最后充当保护者的角色,沉淀在岁月深处的那些往事,微微闭眼,就像是发生在昨天。 明媚叹口气,加快了脚步往学校走。 十二月的夜晚,已是极冷,北风凛冽地刮着,肆无忌惮,吹在脸颊上生疼。明媚回到宿舍,刚推开门就咬牙切齿地低吼起来:“你们这群浑蛋!!!” 林妙本来伸着头跟上铺的艾米莉说话,一听到明媚的声音赶紧将头蒙进被子里,艾米莉咳嗽两声也倒回了床上装死,只有夏春秋,从浴室里探出头来,讨好似的冲明媚笑:“没办法,我们都试过了,但真是控制不住,你别管了,明天早上我来扫吧。” 明媚望着丢得满地的垃圾,跳着脚从瓜子壳包装袋果皮中穿过,到阳台拿了扫把与簸箕,一边清扫一边翻白眼:“算了,我可不敢指望你!” 艾米莉笑嘻嘻地探出头:“咱宝贝儿最勤快了!辛苦了啊,连续三天的早餐我们轮流给你买!” 明媚懒得理她。三个女人一台戏,那么三个懒女人呢?除了制造混乱的垃圾场还是制造混乱的垃圾场。 虽然早就知道艾米莉是那种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为逃避劳动无所不用其极的主,但至少还没懒成这样呀!至于男孩子性格的夏春秋,她什么都好,就是对于搞卫生这种事情,真是十足不在行,但破坏力倒是一点也不低。林妙?别提了,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德行,她父母一个医院院长一个内科主治医生,除了忙还是忙,从小到大把她塞给保姆,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主生活。据说她之所以被分到混编宿舍,是因为躲避军训而开了张假的病假条,军训完才来报的到。 三个破坏狂住一起,顶多就是生活在垃圾场,但有了明媚这个轻微洁癖者,她压根就没有办法容忍地上有一块纸巾一粒瓜子壳。所以类似今晚这种对白真是隔三差五地上演。 “我警告你们啊,以后再这样,我把你们统统丢出去!哼!”最后,总是以明媚的这句众人左耳进右耳出的警告告终。 心里原本因为没有遇见洛河的失望,在几个人嘻嘻哈哈的夜谈中便也冲淡了许多。 周末的时候,明媚第一次回了家。打开门,淡淡的灰尘味扑面而来,这种老房子,只要几天没打扫,便是这样。她环视了一周,还好,各处门窗都完好,家里也没有被翻动的痕迹,那帮人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不知是彻底放弃了,还是因为她住校的缘故。 打扫完卫生,掐好中饭前的时间点,明媚朝后巷的一栋居民楼走去,这条路,她曾走了无数遍,几乎闭着眼睛都不会迷路,只是她已经很久没有走过了。 明媚站在楼下仰头静静望了望,那扇窗户依旧关闭着,曾经只要她站在楼下一喊便探出头来的身影,早已不在。她深呼吸一口气,上三楼,站在祝家门外,迟疑了一会,她才伸手敲门。 里面的人正在吃饭,一个女人端着碗出来开门,见到明媚,脸色微微一变。明媚微微笑着打招呼:“祝婶,正吃饭呢。” 祝婶深深地望她一眼,语气不耐地开口:“什么事?” 这时有人从祝婶身后走出来,惊喜地开口:“是明媚呀,吃过没?进来进来,没吃一起吃点。” 祝婶立即咳了一声。 “祝叔,谢谢你了,我吃过了。”明媚微微欠身。“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了,我想……我想问一下最近洛河有没有跟你们联系……” 话音未落,祝婶尖刻的声音立即打断她:“别在我面前提那个没良心的东西!走走走!”她伸手便欲关门。 “你这人!”祝叔上前抵住门,瞪了她一眼,回头望着明媚叹了口气,摇头:“没有,自从四年前离开后,一直都没有消息,也不知道现在在哪里,过得好不好,唉!” “啰嗦什么,吃饭!”祝婶喝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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