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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出书是大事儿,当然要去。妈,你喜欢追星凑热闹,怎么不一起去?她没说出书的是谁吗?”

  “好像叫乙乙,这名字我听着熟。”

  “您见过的,我们当初的伴娘。”

  “噢,我想起来了。当时你们说她跟那小伙子是一对儿。他们结婚了吗?”

  “没有。她今年跟另一个人结婚了。”

  “哎呀,真可惜。咦,我跟你说你跟晓维呢,你故意换话题吧?”

  周妈出去后,周然喝了几口汤就随手放到一边。他点了一支烟,吸上两口,看了看绑着绷带的那只手,又熄了烟,把窗子打开。

  他倒不是怕令伤手的情况更严重,而是他突然想起来,晓维讨厌书房里有烟味。

  周然的身外物很少,这书房里大多数东西都属于林晓维,堆满书架的小说,杂七杂八的摆件。很久以前他在书房里抽烟,晓维嫌他把书沾上了烟味,总推他出去抽。后来晓维也不推他了,只无声地把窗户全打开。再后来他也很少进书房了。

  桌上的固定电话响了起来。方助理连珠炮般地一一汇报:“周总,交警队那边需要您明天再签字确认一下;您常用那部手机撞坏了,我给您换了部跟以前一样的,另一部也在我这儿,过会儿我给您送过去;您的车已经送修,需要至少一周时间,我把您以前常开的那部请人检修过,这几天让老杨接送您……不用啊,好的,我一会儿帮您把车开过去。可是您应该听听医生的意见……”

  “方强,我记得你女朋友周末排练的地方就在书城附近。”

  “对,书城对面的蓝天大厦。”

  “丁乙乙今天在书城做新书签售,你女朋友方不方便请她的同伴们一起去捧个场?你晚上出个面给她们报销帐目,再请她们在半岛渔村吃顿饭。”

  “在半岛渔村请那二十个贪嘴的姑娘吃一顿饭的钱,够雇三百个书托儿了。”

  “上次你临时加班放了你女朋友鸽子,我说过欠她一顿饭不是?你联系一下,请她们尽早过去。如果不成,你再想别的办法。”

  “小晴那是跟您开玩笑。两点钟,好的……没问题。”方助理放下电话,甚感疑惑。晚报只看标题和广告、乘车从不开音响的周然,竟是丁乙乙的忠实读者与听众。

  这一天上午,丁乙乙与沈沉一起去看望乙乙的那位婆婆。老人的一双儿女忙着做生意,钱赚了不少,却没时间照顾老人,常年把她丢在老年公寓特护房间里。待老人得了病不认识人,他们露面的机会就更少了。反而是乙乙,坚持每周至少来看望老人一次。沈沉也常常主动地陪着她一起来。

  老人的身体越来越弱,脑子也越来越糊涂,每回都给沈沉安上各种身份,有时是乙乙的小学同学,有时是乙乙的顶头上司,有时是乙乙的新搭档,努力地一次次向沈沉推销乙乙,看得人想发笑。

  沈沉也乐此不疲地与老人家一唱一搭,顺着老人的心思一次次向乙乙告白,乐得老人眉开眼笑。

  之前乙乙已经送了那本自己的《直线与曲线》给老人。老人家见着乙乙与沈沉后,高兴地说:“乙乙呀,你给我的那本书怪有意思的,说话的口气就跟你似的,总说一些让人听不明白的话。最巧的是作者名字也跟你的一模一样。”

  “婆婆,这书本来就是我写的啊。”

  “哎呀,我的乙乙成大作家啦。”老人家一脸惊喜,“你进步很大,都没有错别字跟病句。”

  沈沉拼命忍着笑。

  老人戴上老花镜,认真地翻开书,指着封底折页说:“我尤其喜欢这首诗,‘生命像直线,要勇往直前,不能回头;生活是曲线,蜿蜒曲折能看到更多的风景。’哎哟,这么朴实的话,讲的太有道理。这诗的题目取得也好,‘白天也深沉’,很新鲜呀。”

  沈沉哈哈大笑起来,丁乙乙狠狠地掐了他的腰,疼得他笑不出声了。

  那段穷酸没文采的话是沈沉写的,他还根据自己名字的谐音,借鉴某本名著《夜深沉》,给自己取了个“白天也深沉”的名字,与他那酸溜溜的句子衬极了。结果也不知道编辑怎么想的,在一堆的征集评论里,单挑了那句话放在折页上。

  中午他们回乙乙的公寓。乙乙换了一套与平时差不多风格的衣服,只涂了一层口红,招呼沈沉送她去书城作签售。沈沉目瞪口呆:“你就这样去?”

  “编辑说了,我打的是亲民牌,不用太刻意。”

  “那你也没必要这么不刻意呀,住你对面那位韩国大嫂,去超市买菜时都比你打扮得隆重时尚。”

  乙乙新仇旧恨一起来,拧着他的胳膊内侧一点细肉道:“你什么意思啊?你说我邋遢又老土吗?”

  沈沉边躲闪边辩解:“你自己在节目里说新建书城代表城市新形象,请市民千万别穿着睡衣去买书。今天你去那儿签售也是代表城市形象的形象,怎能被韩国大嫂比下去?”

  “你个死老外,我们国家的城市形象关你什么事?”

  “天地良心,这里是我的家乡好不好?”

  乙乙掐他一顿出了气后,老老实实地重新开始造型,五颜六色的衣服摊了一床却找不出一件合适的。她仗着皮肤好一向用不化妆来混充裸装效果,现在看着也不合时宜了。但是时间也不够她去找化妆师与造型师。

  沈沉实在真人不露相,在她的衣服堆里翻了几分钟,就用她的几件非主流单品搭配出优雅又端庄的主流效果,又在化妆道具很匮乏的条件下,用手指代刷子替她抹上一层层粉底与眼影。

  乙乙在镜子前翩然转了个身:“霍,真神奇,这衣服就像从林晓维的衣厨里偷出来的。沈沉,你是不是喜欢玩芭比换装游戏,又经常自己偷着化妆再洗掉?”

  “我学生时代在女装店打过工,我的水粉画得过奖,”沈沉说,“对了,我还刷过房子。”

  乙乙朝他飞去一脚。

  林晓维到达书城二楼乙乙的签售现场时,距签售开始时间还有近半小时,现场已经有十几个人排队等在那儿了,有男有女,有老人有孩子。

  晓维提前与几位家住附近的同事们讲好,假如这边人不太多,请他们务必过来帮忙。她拿出手机,给几位同事发短信,短信才写了一半,呼拉拉来了一群姑娘,个个纤细苗条,青春洋溢。

  她们排着队买好了书,亭亭玉立地站着,三三两两地小声说着话,显然是结伴而来的。

  这样的姑娘独自走在路上就很吸引人的眼光,何况一下子来了一大群。爱凑热闹是国人天性,很快地她们就引来更多的人。

  晓维删掉写了一半的短信,把手机放回口袋。

  乙乙坐在休息室里。签售助理兴奋地进门宣布:“外面已经有六十个人在等了。要不要提前啊?”

  “废话,当然不能提前。”陪着乙乙的编辑说。

  乙乙呆了呆:“席姐,你们从哪儿雇来这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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