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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


  安若吃下最后一口匹萨,将汤喝到见底,直视程少臣:“劳你费心,之前我一个人的日子也过得极好。我有事,先走一步。对了,这个还给你,你的律师在协议里忘记这个。”安若将那枚分量不轻价值不菲的戒指放到他面前。

  程少臣不做声,面无表情,目光瞬间冷下来。

  沈安若只作未察觉,细细地用纸巾拭着嘴角和手指,知道自己此刻动作必定优雅而从容:“请收回吧,不要浪费。日后也许有用。”

  程少臣终于忍不住开口,声音透着丝丝凉意:“沈安若,我们可不可以好聚好散,之前你说过的。”

  “我自然记得,请你把它收回,谢谢。”沈安若想,幸好吃得极饱,所以此刻觉得温暖又有力量,连底气都很足,完全可以抵抗对面阵阵袭来的寒意。

  不过那枚戒指最后还是留在了沈安若这里。因为那日程少臣转身便走,连头都没回。不过倒是没有忘记付账,在前台扔下几张大钞,令收款小姐傻了眼,因为那天他们吃得本不多,而他付了几倍的餐费。

  其实还是她失了气质。他在离婚协议中对她十分慷慨,而她也接受了,并没故作姿态。偏要在分手的最后一刻,非要找个碴存心招惹他,都怪她自己太矫情。

  到底还是没有好聚好散,有时候沈安若忍不住有小小的遗憾。

  分手后仍是朋友,这终究只是理想主义者们关于世界大同的梦想之一。

  从那以后就没有再见到程少臣,直到昨天。

  安若将那枚钻戒挑在指尖上轻轻打着圈,只见它在灯光下迷离闪烁光彩夺目,一个闪神便滚落到地上。她跪在地上寻了许久,终于看见它静静躺在床底下,散发着微弱星光。

  床底很低,因为有一层很窄的抽屉,她要抽出最下面一层,才能拾出那枚戒指。折腾一番,冒了一身汗出来。

  那抽屉里放着很多的影集,连婚纱照都在里面。沈安若连自己都没有搞清动机时,便已经搬出它们,粗略地翻着看。大多数的画面里只有她自己或者只有风景,程少臣并不喜欢拍照,所以除了婚纱照及婚礼当天,两人的合照极少。而沈安若并不喜欢看照片,每次整理好了,就扔到这里。程少臣以前就说过她,明明家里那么多地方,偏偏要放这儿,竟也不怕相片发霉。

  很多的照片。婚纱照,程少臣真的不爱照相,大多数都不笑,偶尔笑,很僵硬。婚宴照,他们俩被来宾恶整,苦不堪言,还要装风度,那时真是患难与共。还有在丽江时,玉龙雪山之巅,头顶烟云轻绕,那天很冷,沈安若把自己裹成一只棕子,程少臣搂着她,这一张里他难得地笑了。

  然后安若便看见这一张照片,依稀记得是蜜月旅行时程少臣的荷兰友人抢拍的。晴空万里,一碧如洗,远处有白色的风车,两人在田垄间打打闹闹滚作一团,郁金香花田一望无际,红的黄的紫的……像一副艳丽无双的巨大彩色格子绒毯。他们的身旁,恰是一大片乳白色的郁金香花田,满目晶莹,灿烂怒放。

  第二十二章 狭路相逢

  所谓的天意弄人,就是你想见一个人时,却一生都在与他擦肩而过,近在咫尺都无缘相见;可如果你有心想避开一个人,却时时地与他狭路相逢,躲闪不及。

  ——沈安若的Blog

  白郁金香的事情已经过去几天,送花人并没有出现。

  沈安若没有特别的介意,反正她总会莫名其妙地收到奇怪的花,多一次也不算多。

  她将已经有些枯掉的花砸进垃圾桶,觉得那一只很贵的水晶花瓶那样空着并不好看,决定到花店去再买一束。

  小区门口是繁华街道,有规模甚大的鲜花店,却并没有白色的郁金香。店主说:“好奇怪的花,谁会买那个。”后来她买了一大捧白色的玫瑰,重新插进瓶子里,每天丢进去一颗阿斯匹林泡腾片。《玻璃之城》里说,这样可以令鲜花更持久。她没法证实,只是觉得,惯性的行为与思维,真是莫名其妙。

  她并不爱花,那东西太不长久,最美的时刻一过,便要衰落。不过她常常收到花,各种花,送花人有男有女。有回一名女客人去法国旅游时寄了一大束薰衣草给她,那富老太太没有子女,在饭店住了一个月,常常说着话想去捏她的脸,要收她做干女儿。又一回,郑姓的大哥派他的弟兄去山上折了大枝初开的梨花送给她庆生,说此花甚像他心目中的她,直吓得她一身冷汗。

  还好也时常有人找找她的麻烦,真是要感谢他们,不然沈安若都要以为自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以及车见爆胎。

  但程少臣的名字却渐渐地在她耳边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明明已经沉寂了那么久。

  “沈助理,会议厅要重新布置,请您确认签字。”

  “不是明年春天才打算翻新?”

  “安凯的开业典礼要在那边举行,他们愿意承担费用,除了要做第一个使用者,并且没有特别的要求,可以按我们的需求布置。多么慷慨的公司。”

  主要是软装。沈安若去看设计样图:“这配色方案可以再调整一下吗?”

  “我们征求过安凯的意见,他们没有异议。”

  “他们上层不会喜欢这方案的。”

  “安凯员工说,程董在小事上给工作人员极大的自由度,很少提意见。你怎么知道他不喜欢?”

  “直觉。”她明明没提程少臣的名字不是吗?怎么又有人扯上他。其实那套配色方案她也不满意,面前这位姐姐很难搞,干涉她太多会惹她心里不痛快,拖安凯出来只是借口罢了,谁让这位孙姐姐很花痴安凯的某位年轻上层呢。

  这城市明明这么大,沈安若偏偏躲不开她避之不及的那个名字。她每晚习惯性地浏览本地论坛,那边有来自民间最直接的声音,包括各个行业的各种信息动态,投诉,声讨,陷害,明暗广告,当然也不乏马甲无间道。结果那晚点击与回复率最高的贴子主角竟然是他,有一个吓人的标题,又白又雷,她作了好几分钟的心理建设终于开了页面,原来这位楼主今日在某家酒店里偶遇神秘尊贵又低调的程二公子,拜公子的饭友与她有一面之缘所赐,竟然有机会与他寒暄了几句,一时激动难耐,无心睡眠,于是上来表达自己对极品男的欣赏与尊崇,如何地自我创业白手起家,如何浪子回头力挽狂澜,如何手段强硬重建江山……完全可以作一部人物传记片的大纲,通篇文字都冒着少女怀春的美丽泡泡,再配一张图,倒像是偷拍,因为照片模糊,他侧着脸,微露笑意,十分自然。

  下面跟贴者众。攀亲的:“程二少跟我弟同一所大学毕业。”附和的:“啊,原来是他,那天我在××见过的。程先生比那某某帅多了,气质更好。”泛酸的:“命好呗,有个好老子,又可巧死得这么早。”还有贴图的:“程少在TZ尾牙会上与大家一起做游戏的照片,当时好年轻,不过现在更有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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