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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


  钟笔抚掌大笑,“哈哈哈——左学这死小子!”魏建平,你也有这一天,果然是天行有常,报应不爽。

  吃完饭,钟笔母子上楼早早睡了。魏建平拿着报纸追在张说后面,十分不平:“为什么三个人一起喝咖啡,只有你们上头条,没有我?”张说骂他无聊,这种风头也要抢,“你人品有问题。”魏建平瞪着眼睛,一脸“囧”相。

  张说看着报纸上两人相拥的照片发呆。魏建平在他身旁坐下,“张说,钟笔母子……一大一小,孤儿寡母,你打算怎么办?”张说将报纸一扔,双手交叉枕在后脑勺上,眼睛闭着,感叹道:“他俩当真是孤儿寡母就好办了。”他想起他跟左思的对话。

  电话通过秘书,通过助理,通过不知哪个女人转接到左思手上,已经过了一刻钟。左思听到他的声音,似乎一点儿都不意外,“张说,自古英雄出少年,恭喜你,一举成名天下知。不过,这不包括我的妻子。”“天上人间”一事闹得沸沸扬扬,他怎么可能不知道?更何况事关他的妻子。

  竟是开门见山,没有一丝一毫的转弯抹角,这样直白的开场白令张说有些惊愕。他清了清嗓子,十分平静:“左先生,你是不是一个好丈夫你自己清楚。钟笔,她并不想继续这样生活下去。”

  不像当年的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现在他已经可以跟他平等对话。

  左思避而不答,只说:“中国有一句古话,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他顿了顿,“张说,何况我们有左学。”隐隐有炫耀示威的味道。

  张说很生气,但是他按捺住了,“左先生,事事不会尽如你所愿的。”

  这场仗,他早有心理准备。

  魏建平大声嚷嚷:“那个叫什么左思的,还活着啊?”这个左思,光天化日之下,强抢良家妇女,迟早不得好死。他现在一心站在钟笔这一边。

  张说不想谈论这个话题,于是问:“小薇呢?”魏建平和小薇虽然离婚了,但是他还是一直希望她能回心转意。

  魏建平立即像霜打的茄子——蔫了,“她有男朋友了。”

  “哦……”张说站起来拿外套,“时间不早了,我送你下楼。”

  第二天他提着豆浆油条上楼,吓了一跳,“你这是干什么?”钟笔一身亚曼尼职业套装,站在镜子前将卷发盘起,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精明干练。见到热腾腾的豆浆,她欢呼一声,“左学,快来吃早餐,吃完赶紧去上学。”

  左学难得这么早起床,小脸阴沉沉的,直到喝完了豆浆,脸色才缓过来。钟笔扔给他一张餐巾纸,“嘴巴擦干净,注意你的仪容。”检查过书包,确定没有遗漏之后,“我带你去学校报到。”将他扔给班主任就走,临走前说:“左学,我不主张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但是你要是敢在学校里惹是生非,使得老师三番两次请我去她办公室喝茶的话,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当她看见所有同学都比左学高一个头以后,立马改了说辞:“左学,好样的,不要怕,大胆往前走,妈妈给你撑腰。”左学用鄙视的眼神看着她,这年头早已经不流行拳头了。谁敢欺负他?他有办法令他科科考鸭蛋。

  张说本以为钟笔穿成这样是为了给左学的老师留下一个好印象,当听说她要去某报业集团时,不由得一愣,“做什么?”钟笔对着镜子补了补口红,“面试。”张说上下打量她,确定不是玩笑话,“怎么没听你说过?什么时候投的简历?”

  钟笔挑眉:“简历?不需要。”她在网站上看到面试通知,电子简历已经来不及投了,于是直接杀去面试。

  张说“哦”了一声,“霸王面。”

  钟笔得意地点头,“对,霸王面。”如今这年头,行的就是霸王硬上弓。

  负责面试的金经理看了她随身携带的简历,打量她:“钟小姐,你在香港《明报》工作过?”钟笔点头,“对,我在明报负责采访当地社会新闻,有三年的工作经验。”经理点头,“那你为什么离开香港?”

  钟笔心里很烦,但是笑容甜美:“为了爱情。”鬼话连篇,她是为了躲左思才离开香港。金经理笑起来,露出两个浅浅的小酒窝,“钟小姐,你的简历我们会认真看的,但是请你按照正常程序应聘。”钟笔十分懊恼,心里大骂啰嗦,但是口头答应的很痛快:“好。如此冒失,敬请原谅。”

  金经理在她临走前以聊天的口气问她:“钟小姐,你在香港《明报》工作三年,可曾见过査先生?”钟笔暗暗好笑,又是一个金庸迷,“査先生早已不管《明报》的事了。”他抓了抓头发,“我知道,我只是好奇,你知道……”

  钟笔回眸一笑,“我能理解,我有金庸先生全套签名书。”

  查良镛便是金庸,香港《明报》创办人之一。

  金经理睁大双眼,随即发觉失态,咳了咳说:“钟小姐,请你明天来复试。”

  钟笔出来后,挥舞双手,做了个“YES”的动作。

  她钟笔一向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第十一章 今天的你我,能否重复昨天的故事

  钟笔心情大好来接左学放学,“希望你没有给我惹麻烦。”左学不说话,扔给她一个塑料袋。钟笔好奇,“什么东西?”左学闷闷道:“校服。”蓝白相间,质地极差,比街头的乞丐装还难看。钟笔蹲下来仔细看了看他脖子,被僵硬的领子蹭的皮肤发红,起了一粒粒的小疹子,胡乱摸了摸表示安慰,“新衣服就这样,洗两次就软了。”

  左学沉着脸说:“一股怪味道。”钟笔忙安抚他:“回去后我用芳香剂给你洗,保证你穿上后清新怡人,容光焕发。”左学看在她如此讨好的份上,只得对校服一事作罢,手里举着一块红色的棉布,十分不满,“脖子上为什么要系这个?又不是要吃饭。”

  钟笔“哎呀”一声叫起来,“这是红领巾,不是餐桌布,它是五星红旗的一角,是用革命烈士的鲜血染成的……”希望从小对他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左学立即反驳:“不是用红色的颜料染成的吗?”钟笔一时语塞,“好吧,红领巾是彩虹的一种颜色,代表积极、昂扬、努力、向上的生活态度,时时戴着它,你会对未来充满希望。”左学撇嘴:“我从来没有对生活失去希望过。”话虽如此,他还是接受了钟笔的第二种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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