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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番外篇

  某年某月,某时某人

  壹.死亡很近,回忆很远

  我叫苏彤。

  ……

  26岁,已婚,有一个女儿,在广告公司做设计。

  ……

  大概在1993 年与死者偶然相识。

  ……

  我捡了她的手提包。

  ……

  最后一次联系是四年前。

  ……

  在学校遇见的。

  ……

  对,我们同校。

  ……

  魏如风?

  ……

  不是很熟……

  我从海平市公安局走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快人秋的海风凉胜腮的,裹紧外套,却还是会觉得冷。

  几个女学生笑着走过去,她们穿着裙子,背着画板,丝毫看不出冷的意思。大概年轻时,有足够的热量去忽略温度,我上大学那年,遇见魏如风的时候,不也是这样的吗?

  不禁又回想起那位警察的盘问,他一定不知道我曾经在海大对面的咖啡馆见过他,就是从那时开始,我无意间闯入了那两个人的生活,继而喧嚣,继而退场。我以为从告别他们的那天起,我就再也不会着意去想那时候的事了。可是在今天,在警察的询问中我又把有限的时光层层剥开,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原来那天的再见已经成了永别。

  原来他已经死了那么久。

  原来我已经嫁作人妇。

  原来夏如画也死了。

  原来我们谁都没能逃远……

  我紧了紧衣领,背对着公安局大楼前挂着的警徽,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远。

  夏如画的死,我是从陆元任职的报纸上看到的消息。

  那上面头版头条报道了逃犯程豪被警方击毙于街头的新闻,里面有一句话是这么写的:“据警方证实,另一名死者为程豪的情妇夏某。另据知情者称,此次二人正计划秘密出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西街码头10·29 大案全面告捷。”

  黑色铅印的照片,让夏如画的美丽大打折扣,她的眼神哀怨忧伤,仿佛透过纸面,直看到我的心里。

  记忆中总是带着淡淡忧愁的容颜和这张照片怎么也对不上,我记得在那间咖啡馆第一次和夏如画见面的时候,她明明不是这样子。虽然她总是整着眉头,但是眼睛却很干净,在那一潭深黑中隐隐能看到无法撼动的坚定。可能是太美丽了,美丽得带着诱惑色彩,让人不自觉地想侵略。所以胖妹夸赞她的时候,我却选择了嘲弄。想想我其实是嫉妒的吧,尤其在见到魏如风之后。

  跟她把话挑明那次,不是我有多少的自信,恰恰相反,是因为我绝望了。我眼看着自己喜欢的人走上一条不归路,却没能力劝住他。再不甘心也没用,我只能求助于夏如画,只有她的话,才能改变魏如风的决定。

  她那时的表情我现在还记得,像一只受伤的小动物,傻傻地用柔软的皮毛保护着自己珍贵的食物,即使力量是那么的微小,也隐忍着绝不放弃。那时候我就觉得了,这样的女子啊,自然会有人想捕获,也有人想保护。

  后来,命运就和那两个人纠缠到了一起。他们总是做我意料之外的事情,间接让我的人生不圆满。而这个过程中,几乎消耗了我生命大半的喜怒哀乐……

  在海平剧院那次,我本来是想好了所有的台词的。我要让魏如风亲口告诉我他的决定,明确地知道他已经扭转了未来的方向,然后再仔细说出自己的心意,即使不被接受,也要姿态优雅地转身,完成我不平凡不美好但却仍然骄傲的初恋。

  结果呢,他满身是血地倒在了我怀里。我发誓,我从来没有过那样的恐惧。如果可以以命换命,我那时大概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去死。直到现在,我举起左手都仿佛会隐约地看见血迹,殷红殷红,暖暖地从我的手指缝中流过。一滴一滴地砸在我心里,宣告不屈与忠诚。我是真的真的觉得悲伤了,爱情与死亡,这两个字眼之间,距离是多么的远,又是多么的近!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吧,我认命地放弃了我的恋爱美学。绝对不是什么成全,也不是什么承认,更不是为了凸显男女主角的坚贞。我很委屈,我的爱情就像被他们胁迫一样,合着眼泪和鲜血,别扭地退位。

  其实魏如风不是对我不好。

  他可以和我调侃,开不着边际的玩笑;他可以在我面前毫不掩饰地吃大堆巧克力,然后眯着眼睛安心睡觉像只满足的猫;他可以容忍我不停地抱怨高等数学、微分、积分,开车带我去吃大餐;他可以不相信任何人,但独独对我说心里隐秘的话。

  他可以为我做很多。

  但是,为了夏如画,他可以不要命。

  我与他之间永远差那么一点,伸出手,却抓不住。

  也可能正因为如此,所以即使他们从我的世界彻底消失,我还可以有模有样地活得好好的。

  而她呢?

  死了。

  我低下头看手中报纸冰冷的宋体字,那上面的铅印慢慢模糊,不知不觉间,我竟然已经泪流满面……

  放下报纸,我就给陆元打了电话,可是他的手机一直没人接听,我一着急,干脆请了半天假去他的报社。

  说来惆怅,和这位现在也算顶顶有名的新闻记者结识,还是因为在学校里的那次偶遇。那天我们一起送他们远行,一起体会着诀别的味道,一起保守着他们的秘密。

  看着他们慢慢消失在黑暗的尽头,我还是有点不甘心,我想陆元应该也一样。

  “别看了,影子都没啦。”陆元笑着说,他笑起来很好看。“你不是也在看。”我却实在笑不出来。

  “我习惯了啊。”

  又是一个认命的人,我颠了颠肩上的画板,伸出手,正经地说:“握手吧,我也习惯了。”

  他惊讶地看了看我,然后哈哈大笑。

  “我叫陆元,陆是大写的六,元是一元钱的元,你可以叫我六块钱。”

  “苏彤。”我大方地点点头。

  “为了共同的习惯,我建议咱们可以去小撮一顿!”陆元指了指校内餐厅说。我打个响指,欣然应允。

  于是我们一起转身,往与那两人相反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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