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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笛子看见父亲离开的时候,悄悄把钱放在了桌上,那个举动让金笛子心里充满了温暖和一种近乎高尚的快乐。

  那个人把剩下的几个馒头和新买的一起打了包,让母亲带在路上吃,还把军用水壶和金笛子的塑料熊猫水壶灌满了开水,母亲说过,车站里的矿泉水是不能喝的,因为不知道真假。

  坐在火车上的时候,一家人和那个人告别。他穿着沾满油垢的铁道制服,还是一脸的横肉,还是很洪亮的声音,大声地说笑,挥舞着带着裂口的沾满油污的大手。但是金笛子觉得,他是打入土匪窝的共产党员,是智取威虎山的那个假土匪。金笛子甚至觉得自己喜欢上了他,像喜欢电影里的员一样喜欢。

  火车开始开动,慢慢的,熟悉的雷同景致像电影布景一样闪过。父亲和母亲都松了一口气。父亲招呼金秧秧和金笛子看外面的景致,看她们出生的地方。“以后,怕是很少有机会再回来了。”父亲说。母亲听了,也看了窗户外面,眼神幽幽,看着很远很远的地方。

  他们丢的那个包里装的是他们的食物,有包子馒头,还有五香豆腐干、咸菜、煮鸡蛋、饼干、在学校门口的店里买的蛋糕和橘子水,可是统统都没有了。金笛子想着那香甜的蛋糕和豆腐干,不停地吞口水。

  母亲买了两盒盒饭,先尝了一下,米饭是夹生的,上面的一点菜显然没有洗干净。母亲把盒饭扔了,几个人就着凉开水吃那些馒头。金笛子觉得那个馒头好吃,以后想要买到这样的馒头却是很难了。

  天慢慢地黑了,金笛子枕在父亲的腿上,很快地睡着了。

  金笛子很少会半夜醒来,可那天半夜醒来了,看见对面座位上的金秧秧盖着母亲的外套,枕着母亲的腿睡着,嘴唇微微地张开,甚至眼睛都是微微张开的,眼皮里一点寒星星的亮光,经过那一点缝透出来,有些和平时的金秧秧不太一样了。

  母亲靠在椅背上也睡着了,头不时地垂下来,再抬上去。父亲也已经熟睡,也是那样靠在椅背上。金笛子就这样枕在父亲的腿上,看到了窗户外面的天空,一种很寒冷的没有边际的深蓝颜色。天已经放晴,天空里散漫地放着一些闪烁的寒星,天空下是黑糊糊的原野,还有绵延的群山,黝黑的岑寂的群山,没有一点灯火,像一个个睡着了的庞大妖怪。金笛子的眼睛慢慢地跟随着那些黝黑的群山移动,听着火车发出的轰隆声,慢慢地,眼睛又合上了。

  站在斑驳的铁门前,金笛子有些没有睡醒的茫然。一天一夜的旅程让她有些不知所以,当然也没有看见父亲母亲眼睛里近乎感慨的喜悦。

  为了这个调动,父母亲整整努力了十年。从父亲美院毕业被分回故乡,从母亲追随父亲去了那里的第一年,两个人就开始了漫长的调动申请。最后终于因为父亲的一幅油画《乡村雾色》在全国美展上获奖,父亲才如愿地从那个镇上的群众艺术馆,调进他视之为崇高殿堂的美术学院。母亲也调进了附近的一所小学,在人到中年的时候,离开那个让她青春耗尽的贫乏土地,回到了故乡。

  生活展现在这一家人眼前的,是一派大好新气象。

  姐姐金秧秧的手一拉,金笛子就踉跄了一下,然后迈着小碎步进了那扇锈渍斑斑的老铁门,迈进了她全新的生活。一切,都由此开始了。

  那一年,金笛子五岁,金秧秧九岁。

  母亲把箱子里四季的衣服都取了出来,站在院子里,一只手拎了衣服,一只手拿着一枝鸡毛掸子使劲地抽悬在空中的衣服。灰尘在空气中四下弥漫,在阳光下散发着微微的光,很温和的光芒。母亲就站在那些浮尘之中,眯着眼睛,脸上带点恬淡的神情——生活是令人满意的。父亲不时地从她身边经过,穿着大汗衫和大短裤,抱着一捆一捆有些受潮了的画,铺在院子里的空地上晾晒。

  秧秧站在葡萄架下的水泥桌子上,扯一个笛子从阁楼上掉下去的小风车。笛子站在桌旁,巴巴地看着,只再高一点,就能把那彩色的小风车给扒拉下来了。

  “秧秧!带着笛子一边儿玩去,这里灰大!”母亲一边掸着衣服上的灰,一边说。

  母亲的快乐不太掩饰,因为一切都很好,一切都让人满意——

  家是一排有几十年了的老房子,红砖的,房间非常宽敞,经过改良,有了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这在当时是难得但又重要的。

  更重要的是,新家是那排房子的最前面一套,前任主人把很大的一块空地用砖围了起来,围成了一个大的院子。而那个院子现在已经是满园花香了。

  院子里种满了花,玫瑰、月季、栀子花、兰花,还有一株大的葡萄藤,上面已经结满了还没有成熟的葡萄,勾起了笛子和秧秧许多的期待。

  房间很大,并且有好几间,客厅、两间卧室、一间大的画室,再就是厨房和卫生间。

  秧秧喜欢沿着客厅角落里斑驳的木楼梯上到阁楼去,那里被母亲用来做储存室,上面已经放满了许多舍不得扔又没有用的东西。

  秧秧想要住上来,因为这里很独立,是可以有秘密的。秧秧神秘地对笛子说。

  但母亲不答应,说还是住楼下好。

  秧秧就说:“我和笛子一起,我们绝对按时睡觉!”

  笛子不愿意,觉得害怕。

  秧秧的这个愿望在几年以后,才得以实现。

  笛子松了一口气,那只彩色的风车已经拿在了秧秧的手里。

  秧秧从桌上跳下来,拉了笛子去院子外面的空地上,远远地就看见外婆外公拎着一些蔬菜水果来了。

  外公外婆住的地方不远,十几站路,这几天一有空就会过来,帮自己的女儿女婿收拾还没有归整好的新家。

  离家多年的女儿终于回来了,女婿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青涩的年轻小伙子了,现在再看见金凡鹏时,老两口心里难免生出些许的尴尬之意——当年为了阻止自己的女儿离开这个城市,他们可是说过一些绝情的话。但女儿终究跟了那个英俊的小伙子走了,一走就是十年。而这十年时间,已经让他们的心变得更加的柔软,柔软到一看到门口站着的那两个小女孩,心里的疼爱就像洪水一样泛滥。

  “笛子!秧秧!”外婆远远地就伸出了自己的手,那张已经开始干瘪却依然白皙细腻的脸已经笑成了一朵菊花,灿烂得很。

  外婆身形有些佝偻,因为有严重的骨质疏松症,还患有同样严重的风湿。夏天是外婆一年中身体最好的一个季节。

  外婆十分喜好整洁,不多的短发烫得一丝不苟,棉绸的衬衣领子上别着一朵清香的黄桷兰,夏天宽松的衣服上,永远飘着肥皂和阳光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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