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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差不多……是吧。”我含糊地说。我工作的内容是保密的,在外从来不提具体做什么。

  “虽然你看上去就像个大学生……不,甚至是高中生,”安露说,“但正因为和外表的反差,你的工作能力反而比较出色吧?”

  我发觉自己完全听不懂她的话,“什么意思?”

  她把茶杯放下,“程序员是一份相当辛苦的工作,以你的家世和容貌,可以选择很多更轻松的事情来做,也许不用做事也可以生活得很好。你能走到今天,一定是相当出色的女孩子,对自己的工作也很热爱吧。”

  我想了想,“安小姐,你也是在说你自己吗?”

  她微微一怔,脸上的笑意就像湖水一样渲染开,并且加深。她微微笑着,眼睛小猫一样半眯起来,伸手触上我的脸颊,“哎呀,真是个可爱地好孩子。”然后又抬起脸看着门口,且笑且叹,“哎呀,沈钦言啊,你家杜梨真是万里挑一的可爱呀,不然我们打个商量,让给我算了。”

  说着还轻轻捏了捏我的脸颊,好像我的脸是棉花糖一样。

  沈钦言板着脸,把两把车钥匙重重放到茶几上,又在我身边坐下,揽住了我的肩头,拉过我的手。

  这是他第一次做这么亲密的动作,他手臂有力,圈着我我几乎无法动弹。我吃惊地扭过了脸,脸颊从安露指下堪堪划过。虽然握住了我的手,但沈钦言的眼神却是看着安露的,明显透出“不满”两个字。

  “不要欺负阿梨。”

  “切,护得还真紧。”

  安露下巴一抬,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给他。我不得不说美人就是美人,连翻白眼都那么有气质。在我之前,沈钦言没和她谈过恋爱,实在难以置信。

  “好了,我也要回去吃饭了。每周一次地聚会,逃也逃不掉啊,”安露看了看表,“快点儿,把哈利牵过来。”

  哈利?

  沈钦言拍拍我的手背,“你怕狗的话,去其他房间待一会儿。”

  “嗯?”我迷茫地摇了摇头,“不,没事。”

  我执意不肯离开的原因是我觉得他有事瞒着我。但他终于还是起身离开,去了花园。三分钟后我终于明白了他们那哑谜一样的对话是什么意思。

  作为一只长得膘肥体壮的苏牧,哈利真是我见过的最大只的狗了,穿过客厅时那仰头漫步桀骜不驯的样子,和它家表兄狼大哥简直一模一样。它嘴微张,锋利的牙寒光凛冽,这足够让我心惊肉跳了,可它居然在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抬起头斜睨我,锐利的眼芒吓得我几乎浑身冷汗,动也不能动;我还没缓过劲,它忽然冲我汪汪汪地叫了几声。

  ——没错。那声音真是冲我来的,因为发出声音的时候,它正怨恨地看着我。之前我在进出沈家时和躺在花园里晒太阳的哈利有过眼神接触,那时候它看我的眼神可没这么凶狠,反而有点可怜巴巴的讨好之意,即便是隔着巨大的落地玻璃墙,它也会冲我摇摇尾巴。至于叫声,我一次也没听过。

  我猜,这是因为物似主人的缘故。沈钦言不爱说话,哈利也是一条十分安静的狗,很少叫唤。沈钦言说它最长的沉默时间是三个月。即便在遛狗途中,偶尔和别的狗发生争斗,它也只是凭着巨大的体形和锋利的牙齿吓跑对方,根本不用叫。

  有实力的人,不需要用虚张声势的叫嚷来吸引注意力。沉默是最好的武器,对狗来说也是一样。

  沈钦言把缰绳交到了安露手里,安露躬下身,拍拍它的头,“哈利,跟我去见波特。”

  哈利收回看我时那愤愤的眼神,看向了安露,然后偏了偏头,有点狗腿地蹭了蹭安露的手心——那似乎是小狗小猫最喜欢地撒娇动作,难以想象发生在这样一只大狗身上。

  就算我现在双腿打战,也觉得自己还是要问个明白,“波特?”

  “波特是我养的那只苏牧,”安露说,“和哈利是一母同胞。”

  我的视线停在沈钦言的另一只手上。他拿了个大大的帆布包,大抵是因为东西塞得太满,拉链没有完全拉拢,我看到了哈利的食盆衣角。不难想象那包里是什么,必然是哈利惯用的坐垫毯子之类……

  “咦?”我终于有点明白这屋子里正在发生一出离别的故事,“沈钦言,你要把哈利送走?”

  安露弯腰从茶几上那汽车钥匙,勾在小指头上,牵着哈利往门口走去,“暂时接去我那里住一阵子,顺便给我家寂寞的小波特做伴。”

  沈钦言安抚地拍拍我的肩膀,就像安慰小孩那样。

  “阿梨,一会儿再跟你解释,我先把安露送走。”

  他掂了掂手里的挎包,出了客厅。

  怎么能让他因为我就把养了好几年的哈利送走呢?我记得他是非常喜欢这只大狗的。我坐立不安,内疚感从脚背浮起来,在蔓延到头顶之前,我站起来冲出了客厅,直奔前院。

  出去的时候沈钦言正打开跑车的后备厢把挎包放进去,而那只金色的哈利已经坐在了安露敞篷跑车的副驾驶座上。它在阳光下显得皮光油亮,威风凛凛。它抖了抖毛,那威风的样子哪里是狗,简直可以去冒充狮子了。

  “你真的要送走它吗?”我扯了扯沈钦言的衣袖,“那什么时候接它回来?”

  沈钦言把后备厢关上,对我露出个“你放心”的笑容,“过段时间吧。”

  安露冲我一乐,右手从方向盘上抬起来冲我比了个“加油”的手势,“等到你想要接回来的时候,给我打电话。”

  然后这次疾驰而去,留下一抹潇洒的红色。

  我觉得自己充满了愧疚感。沈钦言对哈利有很深的感情,因为那是条忠心耿耿的大狗。

  因为我怕狗的原因,他在我面前,完全不谈和它相关地一切,我有时候来他家,也只是远远地看到哈利的影子,甚至连狗毛都瞧不到一根。

  但男友是知名人士的好处,就是他不想告诉你的事情,总有人帮你想到帮你询问。

  沈钦言绝对是个热爱宠物的人,我前阵子搜索过他的相关新闻,说他在宠物医院做过义工,捐过款——这些还可以说是宣传的策略;但还有一件事情,是好几年前又一次他接受记者访问时谈起的。那时候他还住在室内买下的第一套公寓里,有天晚上,公寓楼遭了贼,是哈利敏锐出击,将贼制服。

  因为我的缘故将哈利送走,我觉得很愧疚,吃饭的时候我雄纠纠气昂昂地开口,“我觉得自己不怕狗了。”

  沈钦言一脸啼笑皆非地摇了摇头,道:“不用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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