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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姚瑶真是个有趣的人,见识很多,什么都知道。

  吃饭后水果的时候,我跟她交换了联系方式,我拿着她的名片研究了一下,“姚姐姐是律师吗?”

  “是的,”她点头,“我所在的律师行和盛宣有合作。”

  我小口吃着菠萝,问:“你和大哥怎么样认识的?”

  “呀,”她笑起来,“那就要从一年前说起了。”

  我睁大眼睛,炯炯有神听故事。

  两年前,大哥在国外出差时在饭店里遇到了还在附近大学念法律的姚瑶,电梯出了故障,两个成年人被困在漆黑的电梯里,恰好又是同胞,因此而结识;一年后两人在机场极为巧合地再次见面,并交换了电话号码,可两人似乎都没有刻意联系;而最近,也就是一个月前,盛宣和姚瑶所在的律所结成了合作伙伴。

  连我都觉得这种相遇的过程听起来浪漫极了。一年前他们两人对彼此浑然不知,但命运把偶然和必然的巧妙发挥得淋漓尽致,用细长的绳子,把两个人扯到了一起,简直出神入化。

  我说:“大哥,你们相识过程,简直就是数学上的奇迹啊。”

  姚瑶睁大眼:“数学?”

  我说:“是啊。全球七十亿人口,你们在同一个电梯相遇;然后又是在同个机场相遇,这也是个小概率事件……”我摸出笔记本,“让我算一算。”

  大哥摇头,“好了。”

  我于是就不再算了,总结道:“我看只能用‘缘分’两个字来形容。”

  姚瑶抿嘴一笑,“我当时就在犯嘀咕,怎么每次都是他?”

  大哥看了姚瑶一眼,面上有浅浅笑意浮起。我感慨:大哥居然笑了,当真难得一见。这样绵延了数年的缘分,就算我大哥这样的木头,怕也会心念一动。

  我的位置靠窗,恰好看得到走廊,侍者推开门,一男一女走了进来。

  我当即一愣,心想今天怎么就那么巧——那是沈钦言和安露。

  两个人统统身材高挑,穿得素净休闲,看上去真是一对璧人。只是,两人所穿的衣服和我白天所见已经不是同一套了。

  他们目不斜视,低语着走向角落的餐桌。

  沈钦言拉开座椅让安露坐下,又接过她的外套递给侍者,在她对面落座。我恰好可以看到他的宽挺的背影。

  随后,侍者恭恭敬敬递给沈钦言菜单,他轻轻摆手推掉,随口说了句什么,侍者会意,躬身离开。

  “认识那两人?”大哥问我。

  我这才意识到看着他们太长时间,迅速回神,解释:“是的。她是个很有名的节目主持人,名叫安露,今天早上,乔希宁接受了她的访谈。没想到现在又看到她了,真是巧得很。”大哥回国不久,又极少看电视电影,不认识他们也不奇怪。

  大哥朝那边瞥了一眼,又收回目光。

  “她确实相当厉害,反应超敏捷,”我说,“即便我们之前做好了准备,乔希宁还是被问得满身冷汗。”

  大哥点了点头,他对娱乐人物从来没有兴趣,所以开始听说去当乔希宁助理时很不赞成,觉得那工作根本不适合我,连声反对。大抵是因为我态度坚决,他两天后倒是想通了,跟我说:“也好,当明星助理需要跟很多人打交道,磨练人际关系也行,总之比你在家中一个月可以不出门好。”

  我当时也只好讪笑。

  姚瑶收回了目光,又放下杯子,“既然吃完了,我们不如离开?”

  我们都同意这个观点,大哥结了帐,我们一行离开饭店。

  那天大哥先送我回了家,我在车上鼓动他和姚瑶去别的地方再玩一个晚上,却被他瞪了好几眼。

  姚瑶和大哥坐在前座,她笑着回头问我:“阿梨是一个人住?”

  我点头。

  大哥从后视镜看我一眼,“本来是在家里住,去年回国后不久,她就偷偷买了房子搬出去了。”

  姚瑶失笑,“偷偷?”

  我严肃地跟姚瑶说,“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代沟,姚姐姐,你懂的。”

  我搬出去这事,起初是瞒着大哥,但是没瞒着父母。我早已习惯一个人独居的生活,回国后和父母住在一起很不习惯,尤其是在生活习惯方面,屡屡被妈妈批评。在国外的时候,爸爸曾经在学校附近给我买了一套小公寓,我卖了那套小公寓,用这笔钱加上这几年攒的钱,在市中心的高层酒店式公寓买了个小房子搬了过去,我的房间在五十层楼上,离地约一百五十米,空气视野都很好。

  姚瑶就果然是懂的,她赞许地说:“阿梨真是独立。”

  “姚姐姐你呢?”

  她耸肩,“其实我也是一个人住。”

  “半斤八两。”我们对视一眼,笑起来。

  我就知道她是理解我的,现在社会上的女性每一个都精明强干,事业成功,出入哪里还需要男人的陪衬?大哥能和她遇上,也是一种难得的缘分吧。

  第三章 众里寻他

  天气十分晴朗,天空仿佛一整块翠玉,蓝得发亮。

  我趴在公司的办公位上琢磨我的未来问题。

  大哥说得没错,和乔希宁绑在一起这么久,让我直接的了解到: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和不适合自己的工作范畴——最初的好奇之后,明星助理这份工作对我来说渐渐变得索然无味了。

  但我知道乔希宁是舍不得我走的,自从几年前我帮他了大忙后,他一直视我为他的幸运女神,觉得我无所不能。

  我妈妈和她妈妈是手帕交,我和他同年生。

  但我的学业比他超前若干年,我本科毕业那年他刚刚上大二,参加了电视台的选秀节目。他雄心勃勃,非常希望成为风靡街头巷尾的明星,找到我请我帮忙在网络造势,在各大网站刷票刷帖。

  念在我们的多年交情的情分上,我帮了他这个忙。

  我花了半个月时间研究了几个主要的投票网站和几个大论坛,针对漏洞写出了刷票软件;随后编了个自动发帖、顶贴、刷点击的发帖软件。这事儿到底是作弊,我当时的技术不如现在纯熟,但也做的不动声色,至始至终都没有人怀疑过。

  他学的是音乐,声音十分清澈,街舞又跳得酣畅淋漓让小姑娘们目不转睛,形象又那么出色,因此没多久,唱片公司以优厚条件签下了他,所以他一路过关斩将最后笑傲江湖。

  因为这事,乔希宁对我非常感激,直说我的举手之劳忙了大忙。

  毕业后我留学在外,和他见面就少了下来。偶尔看看新闻,依稀觉得他的名声日复一日的响亮,到了后来,我的软件已经完全派不上用场,连升级都不必了。

  我颇觉欣慰。他希望成为明星,于是求仁得仁。

  唯一的问题是,我辞职后又去做什么?我的未来仿佛置身在云雾中。恢复到以前的独立工作坊生涯吗?大哥第一个不同意,而我也觉得没有意思。在家中虽然可以通过网络与外界联系,但那到底不如真实的世界来得有趣。

  我趴在桌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刷着技术论坛的职业版,兴趣全无——到了我这样级别的系统安全工程师,也只觉得工作枯燥乏味,毫无新意。大哥倒是说过,他觉得我可以叫上一帮人自己组一个系统安全公司,为大公司提供网络安全评估,但这样太麻烦,从小看到爸爸大哥为了公司焦头烂额,我一点想法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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