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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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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这些年,他再次吻我的时候,我却哭得全身发抖。他将我抱得很紧,喃喃叫我的名字。他说了一些话,颠三倒四,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我也不知道我自己在说什么。我任由他半拖半抱,将我弄回温暖的屋子里去,他将我抱在怀里,一遍遍吻我,一遍遍叫着我的名字:“童雪童雪”他的声音深沉而痛楚,“我爱你你不要再离开我” 我哭得上气接不了下气,我抓着他的衣服,我不会再放手,这是我一直爱着的萧山。他说他爱我,他让我不要再离开他,他一遍遍地说:“第二天我就去找过你,可是你不在家。第三天我打了电话,可是你又不在家,我让你表妹转告你,我一直等,你没有回我电话。我等了几个星期,我每天都在学校里看着你,你却不理我,我没想到你会这样狠心,你这样骄傲从那天之后,你就再也不理我了”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啊,一定是上辈子。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他一遍遍地说着那些过去的事情。原来分手第二天他曾经找过我,可是表妹没有告诉我,也许她只是忘了。可是我没有打电话给他,他一直以为我真的不再理会他了。 这么多年,我错过什么?我错过了萧山,我错过我最爱的人,我错过了一切。知识阴差阳错的一个电话,只是少年人的一时赌气,我以为他再也不理我,他以为我再也不理他,此后是忙碌到绝望的高三,此后我们咫尺天涯。 我到底错过了什么?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不能不对他说,我遇上的事情,我受过的委屈,我吃过的苦,我遭受的一切,从很久之前我就想对他说,可是我找不到他,我找不到萧山。我在他怀里放任自己嚎啕大哭,我哽咽地,颠三倒四地,断断续续地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他,那些所有难以启齿的一切,那些所有的屈辱,那些令我绝望的一切,我的声音支离破碎,我根本不曾奢望过这一切我有机会对着他说,那个绝望的黑夜我从来不原意去回想,那是令人发指的遭遇,而我如同砧板上的鱼肉,任凭着被几近强暴地掠夺,我失去的一切,再不可能回来,回忆令我绝望得发抖。 那些屈辱的夜晚仿佛一遍遍重来,我全身都没了半分力气,身上像压着一块巨大的石头,又像是溺在水里,不停地往下沉,往下沉,却挣扎不了所有的一切都离我而去,从此永远陷在绝望的黑暗里。 谁也不曾知道我遭受过什么,谁也不曾知道我忍受过什么我一遍遍地忍,强迫自己忍下那屈辱,我一直骗自己,骗自己如果萧山知道如果萧山知道 如果萧山知道,他绝不会让我遭受那些。 我永远也忘不了第一次见到莫绍谦的情景,那是学校某实业公司的庆典,莫绍谦作为嘉宾来参加剪彩。那时候我刚刚考进大学,因为身高被选入学校礼仪队,天天穿着旗袍练走路。剪彩的时候莫绍谦就站在我身边,因为进了礼仪队我还是第一次遇上这种正式场合,地下密密麻麻全是人,而且前排还有不少记者和相机,我脑子里直发昏,把平常的排练忘得一干二净。莫绍谦接过剪刀后,我端着彩带还有点不知所措。最后他一剪子下去,我正好伸手想去托彩球,结果他的剪尖不小心戳到我的手,滚圆的血珠冒出来,台下坐的都是老师和领导,我忍着疼没声张。 那时他转过脸来看了我一眼,我只记得他的眼神,非常犀利,若有所思,仿佛我指尖流出的并不是血,而是别的什么东西。 我忍痛还保持着微笑,所有的人都在拍手鼓掌,礼花和彩屑在台上纷飞似一场花雨,他把剪刀放回我的盘中,然后同所有人一起鼓掌。可是我一直觉得不安,就因为刚才他那一瞥,他看我的时候不像是看个人,倒像是看着别的什么东西。我忍到最后端着彩球走到后台,所有的人才发现我的手在流血,礼仪队的女生都慌了神,莫绍谦却很突兀地出现在后台,径直朝我走来过来,用一块干净手帕压住我的伤口。 我没想到这年头还有人用手帕,那手帕上有淡淡的香气,后来悦莹告诉我说那是Tiffany男用香水的味道,这款香水目前国内没有出售。 “一定是个有钱又优雅的男人。”我还记得当时悦莹的口气,“可惜我没去看剪彩,这种男人真的好小言哦!” 悦莹每天看言情小说,成日沉浸在对爱情的幻想中。而我没过几天就忘了这件事,周末的时候我照例收拾东西回舅家,除了南门去公交站,没想到有部车忽然在我身边停下来。 莫绍谦那天穿的很休闲,T恤长裤看上去都很普通,若不是那副太阳镜,我一定会把他当成学校的哪个老师,我跟我打招呼,我一时没有认出他来,心想他肯定是认错了人。 可是旋即他叫出了我的名字,我只好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他:“您是哪位?” 太阳镜遮住了他的眼睛,我看不清楚他的表情,但当时他应该是在笑,问我:“你的手好些了吗?” 我这才想起来他是谁,可是那天的嘉宾一大堆,不是这个总就是那个总,我实在记不住他姓什么。 他似乎看透了我的窘态,对我伸出手,“莫绍谦。” 我连忙伸手与他握手,这是我除了亲戚和老师之外,第一次和成熟的男人打交道。他举止优雅,风度翩然。知道我要回家,便提出送我一程。 “正好顺路。”他很有风度地替我开车门,“你不介意吧?” 我还是想自己坐公交车,可是他虽然是商量的语气,不过气势凌人,显然习惯了发号施令掌控一切。我还在犹豫,他已经微笑:“我不是人贩子。” 那时候的我还是不习惯和他这样的人打交道,我只是觉得他这样的老板还挺和气的。我搭他的顺风车回舅舅家,路上他一边开车一边与我闲谈,知道我想勤工俭学,趁着等红灯的机会,他给我一张名片:“有个朋友的公司,招大学生做临时兼职工作,都是上街发传单或者促销,比较辛苦,不过日薪倒还不错。你要有兴趣打这个电话,就说是我介绍的。” 我那时一心想找份工作,减轻生活费的负担——虽然舅妈每个月都会准时给我钱,可我实在想自力更生,这样也让我的自尊心好过些。我按着名片上的电话打过去,对方果然通知我去面试,我被顺利录取。兼职工作确实很辛苦,每个双休日都在路旁做某饮料的促销,风吹日晒,还要跟城管斗智斗勇,可是每天可以挣到六十块,我觉得非常值得。 为此我非常感激莫绍谦,他打电话来说亲我吃饭的时候,我甚至都没有想过他是从哪里弄到我的手机号的。我只是觉得非常不好意思,更不好意思说是我应该请他吃饭,毕竟他是个老板,我这样的穷学生,想请他吃饭他也看不起吧。 那天莫绍谦带我去吃的私房菜,菜非常好吃,价钱也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昂贵,我觉得很安心,于是大胆地说:“莫先生,要不这顿还是我请你吧。谢谢你帮我找着工作。” 他怔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那天的晚餐花掉我三百多块,送我回去的路上,他对我说:“这么多年,除了商业应酬,你是第一个请我吃饭的女人。” 我只会呵呵傻笑,想他这样优秀的人肯定有很多女朋友,我一点也没留意到他将我归为女人还不是女生。 我不知道莫绍谦和我交往的目的,他并不经常给我打电话,顶多隔十天半月约我吃顿饭。我对他的生活虽然有些好奇,但也觉得疑惑。知道有次我过生日,他送我一条项链,我才明白他的意思。 我虽然不知道那项链到底有多贵,可是也知道镶着钻石一定便宜不了。一个男人送出这样昂贵的礼物,我再笨也明白过来了。 我不肯收项链,支支吾吾对他婉转说着不知所云的话,他一定是听明白了,他没有说什么,只是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那顿饭是我吃得最食不知味的一顿,我想以后我一定没办法再和他做朋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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