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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三


  §第三十九章

  1992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纽约圣尼耶尔大学商学院1992届工商管理学毕业生论文答辩会举行,答辩会场设在一间预先布置好的教研室。

  方迪返校已经几天了,今天是她毕业论文答辩的日子,她是第二批答辩生。方迪经历过新闻学院的毕业论文答辩,对本次工商管理学答辩又有充分准备,之前也参加了答辩委员会组织的预答辩,心里并不紧张。答辩席在讲台上,台下坐着3位答辩委员,主答辩是学院的副院长。方迪上台先向答辩委员说了声“老师好”,然后就开始论文陈述。

  方迪的毕业论文题目是:《决策的法则——见路不走》。

  方迪说:“我承认,初次听到‘见路不走’的时候我很排斥,甚至在心里嘲笑,觉得故弄玄虚。当我明白了这个词的含义之后,我觉得我很浅薄,也为我的嘲笑而惭愧。”

  方迪说:“在这所伟大的学校里,相信每个学生对‘创新’这个词都很熟悉,每个老师都在强调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思维创新。如果不拘于字面,我的理解是:创新并不是执着于新旧,而是要善于发现和创造更符合实际的方法。市场条件在变,必然要求决策和管理相适应,而不断催生的方法普遍具有‘新’的特征,人们就习惯了用‘创新’这个词来表达。这是一个方便的表达,其本质是‘更适应条件’和‘更符合需要’的意思。”

  方迪说:“为什么每个老师都在向学生强调创新精神呢?我的理解是:因为人们习惯于把每一个成功的范例都贴上标签,正确的、先进的、潮流的,然后拿着这个标准衡量一切管理方法,只要是不符合这个标准的,就是错误的、落后的。这很可怕,因为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不一样,没有哪种条件是可以悉数复制的。我们在教室里学习了很多方法和技巧,正如老师反复所讲的,是引导、启发我们的思维,培养我们的独立思考能力,而不是让我们去照本宣科、生搬硬套,其本质,就是培养我们见路不走的能力。”

  方迪说:“过去我是以两极判断事物的,非好即坏、非对即错、非此即彼,这样的思维很狭隘,事实上很多事物并不是以简单的对错就可以判断的,是属于条件的可能与否。任何事物,从成因到结果都是有规律的,什么条件产生什么结果,什么结果需要什么条件,这是科学。如果符合一个好听的概念比符合实际重要,对于企业就很危险,就会脱离实际。有一个很中国化的提法,叫解放思想,跟老师讲的‘创新’基本是一个意思,都是主张挣脱模式思维的束缚,用实事求是的、辨别的、证明的科学思维去认识事物。所谓‘决策’,是指具有方向性意义的重要决定,正确的决策是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而‘见路不走’就是企业决策的法则,不唯经验、教条,不唯标签、模式,只以企业的根本利益为目的,遵循因果律,走条件的可能。只有这样,企业才可能具有顽强的生命力。”

  方迪说:“……”

  方迪用了不到7分钟完成了自己的论文陈述,从“创新”一词开始说起,分析创新的表达本意,延续到“需要”、“目的”、“正确”,延续到见路不走,延续到决策法则。

  下一个程序就是答辩。

  主答辩提问:“定律是不是路?”

  方迪回答:“不是。定律是定律,路是路。路是方便的、经验的、模式的、固化的、既有的,定律是必然的、因果的、规律的。”

  一位答辩委员问:“我们不需要学习前人的经验吗?人类不是在一代一代的知识积累中得以进步的吗?这是两问一题,并作一题回答。”

  方迪回答:“知识包括了定律和经验,但现在讨论的主题不是给知识划分范畴,而是讨论经验与因果律的关系。见路不走是不唯经验、教条,不是排除经验、教条,不唯就已经包含了学习、借鉴。任何一个成功的经验起初都不叫路的,走的人多了才叫路。见路不走是更接近科学的思维,不表示路就没用了,对于不能理解见路不走的人,见路就走也不失为一种方法,至于能走到哪里就得靠碰运气了。人是懒于动脑、勤于动心的,喜欢把某个条件放大为成因的全部,这样容易比照,容易获得信心。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大家都是人,别人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事实不是这样的,别人能做到的我不一定能做到,‘都是人’只是其中的一个条件,只有我具备了别人能做到的全部条件,我才可能做到,而事实上我很难悉数复制别人的条件,只有根据我的条件去做我能做到的,才是不脱离实际的。”

  另一位答辩委员问:“见路不走,人怎么出行呢?不看路标见路就走,实际生活里有那么傻的人吗?如果没有,你的命题还有意义吗?”

  这也是一个故意混淆概念和逻辑关系的提问,考的是答辩人的思维。

  方迪回答:“如果事物都是肉眼能看到的,那就简单了,相信谁也不会傻到不看路标见路就走。问题是很多事物是需要用思维的眼睛去看的,识别一条马路简单,识别一条思维的路就不那么简单了,我不知道有多大的可比性。思维的认识方法,中国人叫解放思想,世界人民管它叫智慧,佛教称之为开天目,可见比肉眼的认识要困难得多。

  主答辩问:“我明白你的意思,也同意你的观点,但我们是不是应该有个更容易让人理解的提法呢?比如:正确的路。”

  方迪回答:“我认为,‘正确的路’是一种正确的、保险的、不出错的、同时也是没有质性甄别和无从操作的表达方式,请原谅我冒昧,如果因为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叫法而放弃了可能的表述方式,这是不够积极的。路包含了模式、经验、教条,不管用什么提法,首先要把这些东西剔除出去,要有质性甄别,强调、突出走因果,走条件的可能。我非常赞成老师的观点,应该有个更容易让人理解的提法,但是以我现在的能力我无法回答这样的问题,我把老师的这个问题当做课外作业留给自己。”

  主答辩微微一笑,看了看两个答辩委员,然后对方迪说:“你可以下去了。”

  ……

  方迪毕业了。

  方迪感谢老九的那个笔记本给她帮了大忙,在她看来,五分抄袭、三分思考、两分临场发挥,就这么蒙混过关了。

  毕业典礼,颁发学位证书,穿学位服拍照、狂欢……永不褪色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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