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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


  简瑶在桌前坐下,立刻喝止:“靳言,你就给他泡一杯怎么啦,举手之劳。”

  薄靳言便不说话了。

  安岩微微一笑。

  一盒桃花饼送到他面前,简瑶笑着说:“你怎么这么喜欢吃甜的啊?”

  安岩拆开,拿出一块就丢到嘴里:“谢谢嫂子。”

  薄靳言在旁笑了笑,自言自语般道:“我就不喜欢吃甜食。”

  安岩直接把一整包都收进自己抽屉里。

  上班铃响了,咖啡的淡香弥漫整个屋子。阳光从窗口安静地洒进来,又是平静而充实的一天。没有案子,薄靳言看卷宗;简瑶写古城案的后续分析报告;安岩统计今年最新的犯罪数据。

  公安部犯罪心理研究室特案组成立于今年年初。在薄靳言回国侦破了系列大案后,上级专门为他配备了这个组。简瑶和安岩都相当于他的助手,身份都暂时定为刑警。平时出动时,由市公安局的一支刑警队配合。

  “鲜花食人魔”案后,算上古城案,他们已经破了三个案子了。

  “对了,严局长上周说,会给我们再配一名刑警,从外地调。”安岩说。

  “有资料吗?”薄靳言问。

  “还没发过来。”

  薄靳言“哼”了一声:“我可不要什么庸才。”

  安岩和简瑶都各忙各的事,没理他。过了一会儿,他又自言自语:“不过,我的手上的确没什么像样的刑警。”

  安岩:“嫂子,让他闭嘴。”

  简瑶:“闭嘴。”

  与此同时,方青拖着行李,走出北京火车站。他抬起头,看着不太蓝的天,和厚厚的云。5月的天,就热成这个鬼样子。垃圾气候,哪像古城四季如春天高云阔。看着看着,鼻子痒了,他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嘿,谁在惦记他呢。

  他拖着箱子,挤上了开往公安部的公交车。

  ——

  晚上,薄靳言去跟老友傅子遇吃饭。

  傅子遇开着那辆切诺基,行驶在去往公安部附近的路上,他觉得很奇怪啊,为什么薄靳言回来了,自己就得开着他的车,替他去洗?薄靳言现在除了简瑶,不是还多个叫安岩的跟班吗?上次周末,他还看到安岩在薄家蹭吃蹭喝呢。

  为什么洗车这种佣人活儿,还是他做!薄靳言既然交了新朋友,他不应该晋升为高VIP好友吗?

  尽管这样愤愤的想着,结果昨天接到薄靳言“我即将归来”的电话,傅子遇还是任劳任怨地去帮他把车洗了,甚至还自己掏钱替他换了车里两块新的地垫。

  远远看着薄靳言就站在饭店门口,双手插裤兜里,清冷的、与周遭人群格格不入的模样。傅子遇看着看着,忽然又笑了。

  或许薄靳言说的对,他就是老妈子的性格,老妈子的命。

  一定是他心中温柔的爱太多,无处可用,才用到薄靳言身上。

  两人落座,照旧点了一条鱼、一份青菜和一盘小炒五花肉——肉是给傅子遇吃的。

  吃了几口,傅子遇问:“简瑶呢,怎么没一起来吃饭。”

  薄靳言像是没听到似的,低头用筷子精细地剔着鱼刺。

  傅子遇:“问你呢!你老婆呢?”

  薄靳言这才放下筷子,喝了口茶,淡淡答:“她去参加同乡聚会了。”

  “同乡?”傅子遇有点明白过来,笑了,“那个青梅竹马也在?”

  “呵……”薄靳言答,“如果按人生100岁的长度算,我才是简瑶的青梅竹马。那个,只不过是幼年同乡之一。”

  ——

  简瑶下了车,远远就看到李薰然站在饭店门口,身旁还站了个她不认识的男人。

  “薰然!”简瑶走过去,他俩都露出笑容。

  “瑶瑶,我给你介绍一下。”李薰然拍拍身旁男人的肩,“这也是我们潼市人,大律师洛琅。小时候他还带我们钓过鱼呢,不记得了吧?”

  简瑶见那男人长得高高大大,眉目端正,穿一身做工精良的西装,三十余岁,浑身上下都透着文雅的精英气息。洛琅看着她,也微微一笑:“简瑶,你好。”

  孩提时还一起钓过鱼?那简瑶可真记不得了。她也笑着跟他握手:“洛律师你好。”

  “太见外了。”洛琅微笑说,“都是老乡,薰然可是叫我洛大哥。”

  李薰然也笑。

  简瑶爽朗地答:“行,洛大哥。”

  三人走进饭厅,还有潼市的几个同乡,已经到了。席间大家聊着潼市的风土人情,聊着在北京的工作,相谈甚欢。

  李薰然现在也调到了北京工作,只是在另一个分局。也常和简瑶聚聚。简瑶觉得,这样的距离,挺好。情分不会变。

  因洛琅是律师,倒引来大家不少询问关注。有人笑着说:“洛哥,你是律师。今后我们如果遇上些法律纠纷,是不是可以咨询你呀?”

  洛琅笑着答:“没问题,免费给老乡们咨询服务。”

  大家都笑了,闹着要一起敬他一杯。洛琅也不扭捏,大大方方干了。简瑶在旁边看着,顿时觉得这个男人亲和又坦率,很让人有好感。

  似乎察觉到她的目光,洛琅转头看着她,低声问:“怎么了?喝不下就不要勉强,我替你喝。”

  简瑶心中一暖,笑答:“不用啦。”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李薰然笑道:“洛哥,那你就低估她了,她的酒量比我还好。”

  简瑶放下酒杯,就遇上洛琅惊讶而含着笑意的目光。她笑笑,说:“洛大哥,我也有个问题,就借今天的机会咨询你啦。”

  “请讲。”洛琅又替她添上一杯酒。

  “我们遇到一个案子,一个男的,娶了5个老婆。当然其中只有一个领了结婚证,但其他4个都跟他们生活在一起,就像古代地主似的。这种情况,法律拿他没办法吗?”

  其他人听到,也感兴趣地看过来。

  洛琅思索了一下,答:“不是的。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虽然没有登记,但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也属于重婚罪。这种‘变相纳妾’,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不过,目前在我国,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也就是说,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否则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受理。”

  简瑶和众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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