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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〇


  百丽笑起来:“要是我室友在就好了,她特别毒舌,不过说话挺有道理的,虽然冷了点儿,但是是好心人。”

  “你室友?”

  “嗯,其实今天晚上,她是陪我去参加的酒会。我本来是去砸前男友的场子的。”

  她的后半句让他笑喷了出来:“砸你们学生会的场子?好歹我也是赞助商之一啊,后来你砸了没?”

  “没有。”她摇摇头。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自己竟然无心导演了一出借刀杀人,最后成功地砸了场子。

  “我以前是典型的没大脑,只会三板斧——哭,闹,说分手。今天……洛枳说我终于学得聪明点儿了,但是我不喜欢这样。我觉得我变了。”

  百丽咧嘴想笑,可嘴角是向下的,她及时收住。她在会场外漫无目的地晃荡了半小时,一直在告诉自己,爱情不是无私奉献吗,不是成全吗,不是只要他过得好就好吗,那她又何必这样?即使他学生会的“仕途”有她陪着往上爬,但是那段灰头土脸的日子过去了,站在顶峰一览众山小跟他并肩的不该是面黄肌瘦、姿色平庸的糟糠妻——你看你看,会场中那一对璧人,她干什么讨债一样耿耿于怀?她是不是太自私了?

  可是她真的有点儿恨。她觉得已经被掏空了。她已经给了他一切,想要再白手起家,已经不可能了。

  然后她就遇到了刘静——刘静怎么会放过这样一个打击她的机会?戈壁利用过刘静,江百丽在又哭又闹之后得到了戈壁的赔罪和回心转意,而暧昧过的刘静在学生会拉票结束之后就被戈壁当作弃子了。面对咄咄逼人又不冷静的刘静,江百丽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了智商。她装作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成功地把火力引向了会场中的陈墨涵,但是在最后仍然轻轻地对她说:“我可跟你不一样,即使和他新女友相比,他还是更心疼我的,谁让我对他那么好?”

  刘静终于怒了。江百丽没有猜错,刘静想要利用自己来打击陈墨涵,既让百丽难堪,又让陈墨涵没面子——学生会谁不认识戈壁和江百丽?戈壁还是要往上爬的,而刘静已经渐渐被边缘化,一个大二的副部长,别人不在乎她,她自然也不在乎别人,闹一场又怎样?

  江百丽要的恰恰就是这样的场面。她要所有人知道戈壁辜负她,也要所有人——包括戈壁在内,都知道她江百丽曾经对戈壁全心全意,如今仍然以德报怨。她的这番行为,旁人看起来固然觉得愚不可及,但是论同情分,一定飙高。

  最最重要的是,她最终的砝码是,她相信,戈壁还有良心,戈壁也不是完全不爱她。

  即使不爱,她陪他走过的时光,也没有通通喂了狗。

  “后来……后来留了联系方式,他送我回来的。”

  “心里很爽吧。”洛枳懒洋洋地说。

  “在路上捡了一个新朋友,这么投缘,我当然……”

  “喂,三十一岁正是有魅力的时候,既青春又成熟,温柔多金,帅气体贴,你居然用‘新朋友’来概括,真能扯。”

  “别闹了。对了,他还说下次叫上你一起吃饭呢。”

  算了吧。洛枳想起晚上跟她的耳机过不去的男人,就头皮发麻。

  “其实……如果他真的不错的话,我觉得你……”洛枳迟疑地开口,却落不下结尾。

  上铺的百丽对洛枳的省略号良久不言,最后重重地翻了个身。

  “他是个好人。可是我爱戈壁。”

  洛枳语塞,第一次觉得江百丽酸不溜丢的爱情宣言让她没有嘲讽的勇气。

  江百丽刚刚在水房里细心轻柔地洗干净了那张灰色的手帕,把它挂在床边的栏杆上,洗衣粉的清香悠悠传到枕边。这两个人都曾经在路灯下站着,同样的场景,并不能同样心动。世界上的确是有“非你不可”这种事情的,即使把所有的男人都拉到橙色路灯下摆同一个Pose,她也只爱一个不知道好在哪儿的戈壁。

  “对了,洛枳,那个盛淮南……”

  百丽开口,迟迟没有听到回音,有些诧异,探出头去看向下铺。洛枳正在翻手机,屏幕的白光映照到她的脸上,毫无表情。

  隔了很久,洛枳才轻轻地开口说:“睡吧。”

  窗外又飘起清雪。她们都以为对方已经入睡,却在泪眼模糊的那一刻听到另一声啜泣。

  §第五十五章 他们问,后来呢

  Dear diary:

  我曾经给Tiffany和Jake念过一个安徒生写的童话。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皇帝。传说他领地内有一只比一切都美妙的夜莺,可他竟从不知晓。一群仆从历尽千辛万苦将夜莺捉来,将传说变成现实,夜莺的歌声风靡全国。然而邻国进贡的一只机械仿制品,因为曲调流畅、易于模仿,身上又镶满了珠宝玉石,很快就取代了夜莺的地位。夜莺在大家对仿制品的膜拜和围观时,翩然而去。

  我念到这里,两个孩子满脸怅然,不停地问:“就这样吗?就没了吗?后来呢?后来呢?”

  后来呢?后来大家忘记了夜莺。后来仿制品发生故障,修理,又故障。后来皇帝病危,所有人都在谈论他的死期和未来的新帝,只留他一个人在病榻上,看着月光下的死神一步步走近。这时候他听见了夜莺的歌声,在窗外,一如当初般美好,流泻的旋律不是仿制品的匠气可以捕捉模仿的。死神请求夜莺继续唱下去,为此贡献了自己的王冠和镰刀,因此无法再收割皇帝的生命。

  我知道两个孩子在期待什么。他们期待国王重新认识到夜莺的可贵,期待夜莺像夜晚的王者一样归来,期待短视浅薄的臣民在夜莺面前垂下头,羞愧于自己当初令明珠蒙尘。

  然而,故事的后来并不总能让他们如愿。

  夜莺打消了皇帝要砸碎冒牌货的念头。它说自己会在想来看看皇帝的时候,栖在黄昏的树枝上,歌唱那些美满幸福的,也歌唱那些受苦受难的。它歌唱善,也歌唱恶。它将停留在穷苦的渔夫身旁,飞向远离皇帝和皇宫的每个人身边去。

  它说:“相比皇冠,我更爱您的心。”

  “不过,我想请求您答应我一件事:请您不要告诉任何人,说您有一只会把什么事情都讲给您听的小鸟。只有这样,一切才会美好。”

  于是夜莺飞走了。

  而皇帝站起身,对那些进门查看自己死状的侍从说:“早安。”

  我知道这个故事对Tiffany他们来说,远没有快意恩仇的故事好听。也许很久之后,他们长大了,当过国王,也当过夜莺,才会明白,旁观者眼中的团圆,未必是戏中人愿意承受的。

  有时候最美好的故事就是无人知晓的黄昏里,树梢上婉转的低语。

  那是我给他们讲的最后一个故事。他们家那时已经辞退了司机,工作结束后,我独自乘地铁回学校。在黑暗的地道里,白色的铁皮世界随着轨道摇晃,我看着冷清的车厢中仅有的几个乘客,揣摩他们那张面孔背后的故事。

  也许僵硬的表情下潜藏着对一个人的思念;也许一边看报纸一边腹诽不给钱的加班;也许九死一生,终于与过去挥手道别,过上了普通人汲汲营营的生活。

  我们都是一样的人。庸庸碌碌,看上去不配拥有出众的故事;被生活撮成一堆,甚至无法分辨出几许不同。

  然而我们都知道自己那个独一无二的秘密。概括起来,是几句雷同的话;铺展开来,却有千差万别的纹路与质地。它像一个胎记,凝结在衣服下面,平常你不会刻意想起,却总在独自一人的私密时刻,脱衣,洗澡,低下头,忽然望见。

  秘密让每个人变得不一样。

  所以夜莺的歌,不必唱给殿堂。

  如果有一天,轮到我来把秘密讲成故事。

  我想说的故事叫作“我喜欢过一个人”。

  这句话也许让很多人唏嘘。

  而他们真正想听到的是,后来,我们有没有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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