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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


  §第十二章

  过了两天,大嫂回来了,家里又安静了。长芬的“脸”也不来了,老三队上那天也要开会,没时间过来。晚上,大嫂带了个同事叶老师来请教静秋,问男人的毛裤怎么织前面那个开口。

  静秋知道那个开口怎么织,但叶老师不仅问静秋怎么织出一个口,还问她那个口要织多高才方便她丈夫解手。静秋是从别人那里学织那个开口的,织的时候,从来不去细想那开口是干什么的。现在叶老师一说“解手”,把她闹个大红脸,慌忙说:“干脆我帮你把这点织了吧。”说完就快手快脚地帮忙织起来。

  叶老师一边等她织那个口子,一边跟大嫂聊天:“余敏,秋丫头实在是太能干了,人又长得漂亮,难怪你婆婆这么上心地要把她说给你家老二——秋丫头,就嫁给老二吧,你嫁这里来了,我们织毛衣就方便了,随时可以来问你——”

  大嫂说:“你别乱说了,人家秋丫头脸嫩。”大嫂试探说,“秋丫头是城里人,吃商品粮的,哪里瞧得起山沟沟里的人?像秋丫头这样的,肯定要嫁个城里人,你说是不是?秋丫头?”

  静秋红了脸,只说:“我还小——,根本没想这些事——”

  叶老师说:“要嫁城里人?那我有个主意,在勘探队找一个,他们里面有城里人。到时候,秋丫头嫁的是城里人,我们又有人帮忙织毛衣,两全其美。”叶老师想了想说,“我看那个小孙就不错,会拉手风琴,跟秋丫头蛮般配的。余敏,小孙老往你家跑,一定是在打秋丫头的主意——”

  大嫂呵呵笑:“你眼睛还蛮尖呢。以前因为我跟他提过长芬的事,他就躲着不上我家来了。可现在跑得好勤,差不多天天来。”

  静秋听得大气都不敢出一口,只希望她们是开玩笑。

  叶老师说:“那你妈不是急得要命?这么好的一个丫头,本来是要说给自己儿子的,搞不好却被一个外人夺去了。”

  大嫂笑笑说:“不会的,秋丫头铁定是我们家人,人家小孙家里有未婚妻的。”

  静秋只觉得脑子嗡的一响,以为自己要晕倒了,哪知不仅没晕倒,反而像飞到了半空,看戏不怕台高一样地望着自己,幸灾乐祸地想:“静秋,你一天到晚说‘要乐观地对待一切’,现在考验你的时候到了。”

  大嫂跟叶老师两个人唧唧咕咕地讲,时而笑一阵,静秋也适时地跟着她们笑。但她脑子里只有一句话:“小孙在家里有未婚妻的。”

  她就一边飞针织着毛裤,一边听大嫂和叶老师说话,最后的结果是那裤子的开口织了不知道有多长,而她们说的话却一句没听懂。一直到叶老师想起要回去了,才拿过毛裤来看,发现那口子织了一尺来长了。

  叶老师忍俊不禁:“呵呵,这下我丈夫解手方便了,跟开裆裤差不多——”

  静秋难堪得要命,当即要拆掉重织。大嫂对叶老师说:“我看不用拆了,你回去用针线把多出来的口子缝上就行了——”

  叶老师说:“就是,织了这么长了,拆了怪可惜的。”

  等叶老师走了,静秋赶快回到自己房间,好像再也抗不住了一样。她爬上床,用被子蒙住头装睡。虽然盖着很厚的被子,她仍然哆哆嗦嗦,不知道是冷还是怕,或者是什么别的。

  她躲在被子里,恨恨地骂老三:骗子!骗子!你在家有未婚妻,为什么要对我那样?你做的那些,难道是一个有未婚妻的人对另一个女孩能做的事吗?

  她痛心地认识到骂骗子是没有什么用的,这世界上到处是骗子,骂也骂不死他们,骂也骂不疼他们。要怪只能怪自己,怪自己没眼睛,不能识别骗子。

  那天在山上发生的事又一幕幕出现在脑海里。当时经过的时候,就像是看电影一样,不能叫停,一大串镜头一下就闪过去了,大脑完全是糊涂的,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做什么。

  现在回想起来,却好像是在看一堆照片,每一张都固定了一个瞬间,可能有很多镜头省掉了,但重点镜头都在,可以一张一张地看,边看边评价边反省。

  老三抱住她之前的那些镜头,好像都没拍成照片,即使拍了,她也一翻而过。反反复复出现在记忆里的,就是老三吓唬她,说有个长得像他的冤魂站在树下。然后不知道怎么的,他就抱住她了,他吻了她,还差点把舌头伸她嘴里去了。

  现在知道他在家里有个未婚妻,静秋突然觉得像翻出了很多旧照片一样,那上面清晰地记录着一切,但当时就是看不见。她跟老三在一起的时候,总有一种晕晕乎乎的感觉,好像自己一向引以为骄傲的判断力、自持力都不存在了一样。他就像一阵强劲的风,刮得她脚不点地跟他走,思维变缓慢了,听觉变迟钝了,但笑神经却特别发达,当然都是傻笑神经。

  回去的那天,走在山上的时候,他讲过那个故事,还拿罗密欧朱丽叶做例子,替那个甩了前一个女友的青年辩护,其实那就是在说他自己。回来的那天晚上,走在山上的时候,他又变相地承认了他牵过别人的手。

  想到这点,她就悔之莫及。怎么当时就没听懂呢?如果听懂了,那他来抱他的时候,她就会对他大发脾气。如果发了脾气,就是表明了立场,说明她是讨厌他那样做的。

  可惜她那时不仅没发脾气,还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承认自己喜欢他牵着手。她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这么傻的事,那时见他不再牵她的手了,好像话也不多了,觉得他生气了,不知怎么一下,心里就惶恐起来了,怕他再不理她了。

  现在她让他抱了她,亲了她,结果他却有未婚妻,这不是被他骗了吗?静秋从小就听妈妈说女孩子“一失足成千古恨”,刚开始她连这句话怎么断句都搞不清楚,以为是“一时足成千古恨”。但居然把基本意思给撞对了,就是说一旦失足,就会悔恨一辈子,她不知道的是什么叫“失足”。

  在她看来,让一个男的知道自己爱他了,就是失足了,因为他就可以拿去对人吹嘘,败坏女孩的名声。静秋知道不少这样的故事,也亲眼见过认识的女孩遭到这种不幸,所以她一直很注意,不要“失足”,最保险的办法就是不爱上什么人,那就绝对不会“失足”。

  她想到这里,觉得哆嗦得不那么厉害了。还好,她跟他的事没人知道,她也没留给他什么黑字落在白纸上的把柄。迄今为止,最糟糕的就是她承认了她喜欢他牵她的手。但那天去叫他来吃饭的时候,她已经拒绝过他牵手的要求了,应该把局面挽回来了吧?

  她决定再也不理他了,就当这事从来没发生一样。既然他有未婚妻,想必也不会对人说这事,希望这样就能把这事从她生活中一笔勾销。她想起不知道在哪里看见过的一句话:“不为人知的丑事就不成其为丑事。”她希望这句话阐述的是一个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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