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松本清张 > 歪斜的复印 | 上页 下页


  在侦查会议上意见有分歧:

  “凶犯为掩盖受害者的身份拿走了他所有东西,绝不会单单留下这盒火柴的,因此这盒火柴当然是凶犯所有,凶犯在掩埋尸体时不知不觉从兜里掉出来的。”“不,火柴盒是受害者的。凶犯在现场剥去受害者的上衣和大衣拿走时,火柴盒从兜里掉了出莱,因为凶犯是在黑夜作案,当时他没有发觉。这个推断可以成立。”不管是凶犯的或是受害者的,总之,这火柴盒是重要的线索,所以侦查本部未向新闻界透露。

  此外,这一罪行是单独进行的,还是两人以上共同进行的,也有分歧。

  “一个人办不了这样的事,即便在没有行人的麦田中,附近有农家,也有新建的住宅和公寓。如此猖狂的罪行,总会有人发觉的,凶犯很害怕这一点,因此在黑夜进行。然而夜间把受害者诱骗到这儿,不管用什么借口,决不是轻而易举的。从行凶的情况来看,是威逼受害人到这儿来的,不是两人以上是干不了的。

  此外,挖坑,埋尸体,盖土,得用铁锨,很费事。假定受害者的大衣和上衣是在现场被剥掉的话(假定那火柴盒是属于受害者的),拿走这许多东西,目标很大,与其说是单独进行,倒不如说两人以上共谋合乎逻辑。”主张“单独进行”的认为:“这样的事无需两人以上,一个人开着汽车,什么铁锨啦,拿走受害者的衣物啦都不成问题。再说,把尸体运到那现场,除汽车以外,其他方式是无法想象的。”被剥掉的大衣和上衣究竟是什么样的?不清楚。有没有西装马甲,也不知道。

  凶犯如何处理这些衣物呢,可以考虑下列方法:1。隐藏在某处;2。进了当铺,或卖给旧衣店;3。送给别人;4。烧毁或撕戍碎片,看不出原形。

  第一种情况,隐藏在凶犯自己家里或放在朋友处,估计已经埋掉。很可能在埋尸体的现场附近,以往有过这样的先例。

  侦查本部对以现场为中心这一带进行侦查,未发现有掩埋衣物的痕迹。附近有许多杂树林,对林中查得特别详细。

  第二种情况,当局对东京都内、吉祥寺、玄鹰、小金井附近,凡是沿中央线的小镇上所有当铺、旧衣店都进行搜索。

  再说,上衣和大衣是什么式样,何种颜色也未弄清,只能在当衣服和卖衣服的嫌疑者中重点进行调查。

  第三和第四种情况,那更难发现了。

  其次,最重要的是凶器,至今还未发现。

  根据解剖报告书,死者头益底骨折,可能是使用了相当重量的东西。头部有四处伤疵,估计不是使用刃器,而是钝器。但是死后己两个月,尸体上的伤口腐烂,已经看不清了,可能用的是铁锤、扳钳或重木棍。

  发现凶器,是侦查工作上最重要的关键。虽然在附近一带进行过周密的侦查,但毫无收获。目前唯一的线索是印有酒吧间字号的火柴盒。

  鉴识科人员煞费苦心,企图从火柴盒上检出指纹,由于它埋在土中,沾满泥沙,弄得很脏,终于未能检出。

  又检查了死者的指纹,肯定他没有前科。

  最后有人认为,既然大衣和上衣被剥走,是否强盗干的?但受害者是普通小职员;不会有巨款,从伤害的情况看,不象是单纯的抢劫——这种说法被否定了。

  总之,查明受害者的身份是侦查本部首要的任务。

  4

  下午六时,侦查本部的刑警A和刑警B来到里欧酒吧间。他们推门进去,十来个女招待刚收拾停当,有的坐在椅子上,有的站着,看着他俩。这功夫,当然还没有顾客。女招待们掉过脸看他们,并不因为她们发现进来的是两个刑警,而是因为她们正无可奈何地聆听着经理叉起胳膊在作的“训示”。

  侍者飞快地跑到刑警身旁,一鞠躬:

  “马上就完了。”

  “不,我们不是顾客,有点事儿想找你们店里的人谈谈。”刑警掏出工作证,侍者一见是刑警,再次一鞠躬:“呵,我明白了!”转身跑到经理身旁。

  经理还在训话:

  “其次,当熟客带着生客来,有的人光顾伺候熟客,这是错误的。被邀请来的生客会不舒服。熟客希望我们更重视他所邀请的客人。你象平时那样光伺候熟客,那是不行的。再其次,客人点的菜,客人自己还未动刀叉,你却先动手,那是绝对不允许的,你跟他再熟也不能太随便,就是客人让你先吃,当招待的也不能……”侍者见经理说起来没完没了,凑过去对他耳语了几句。经理点点头,马上草草收常走到刑警跟前郑重其事地一鞠躬,说道:“让您久等了,请原谅。”“不,不,打扰您一下。”刑警A掏出用手帕包的火柴盒。

  “这是你店里的火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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