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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


  但是他随即又更正说:

  “我不知道‘白鸟事件’的凶手究竟是谁。……但是杀害白鸟是出于爱国者抵抗警察当局的镇压的英勇行为,而不是个人的恐怖行为。”

  这一更正是个谜。事实上,是佐藤直道迫使村上由这么更正的。这一点在佐藤的笔记里也提到了,

  “我在报上读了村上由的声明,咸到非常愤懑。我读的时候觉得,那个声明所持的立场似乎是说,党与此事完全无关。现在必须考虑的是:怎样在政治上发展这一事件,而照这样的说法,就等于掐断革命的萌芽。我自己感到满腔愤怒。这时在街头遇到了委员长。委员长也有同感,说希望我从下面彻底予以批制。因此后来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和支部会议时,我就以激烈的语气批判了村上声明。记得我说过这样的话:‘那家伙不懂得做实际工作的人的甘苦,只知道像个大老爷似的游手好闲。年糕铺也好,日用品商店也好,看了招牌就可以知道它卖的是什么货。可他那块招牌是模模糊糊的,什么也看不出来。’在地方委员会上,村上由君大概也狠狠地挨了批评,所以后来重新发表了地方委员会的声明。”

  经过就是这样。由此可见,佐藤曾迫使村上由把声明更正为“杀害白鸟是出于爱国者的英勇行为”。一旦发出这样的声明,那末谁都会认为杀害白鸟的是共产党组织了。

  这也造成了把“白鸟事件”与共产党联系起来的浓厚气氛。

  佐藤在笔记里一口咬定自己与这个案件无关,却说出自己没干,是某人干的,并且明确地指出促使自己说是某人干的原因。(暗指是警察迫使佐藤说是某人干的。——译者注)而且,尽管他这么办,实际上却不会受到任何刑事处分。

  总之,如今被说成是“凶犯”的人们,虽然处在看来是犯人的状况中,但是没有任何因素足以肯定他们是真凶。尽管他们处在仿佛是真凶的状况中,不论是看断定他们为真凶的证据,还是仔细听所谓证人们所讲的话,都使人感到他们并不是真凶。

  例如,村上国治在发言中说他与这个案件无关,声辩他当时不在现场,否定了高安和追平的证词。村上的申辩看来是真实的。高安在证词中说村上会发出这样的指示:“用手枪把白鸟干掉。马上开始调查白鸟的行动。”但是村上究竟是哪一天的几点钟、在什么地方发出命令的?高安的证词在这一点上谈得很含糊,追平的证词就更使人强烈地感到是编造出来的。

  判定村上国冶有罪的一个根据是昭和二十七年一月四日他会与人共谋杀人,也就是说,当局认定他们从这一天的上午九点起共谋了半小时。关于这一点,佐藤直道作证说:“一月四日上午十点钟左右,地区的全体常任委员在我家集合,举行了‘组织和战术’的学习会。村上君一向都是提前来的,这一天他也没有迟到,一直待到傍晚。”另一方面,高安的证词却是这样说的:“一月四日或五日进行的那次共谋,连吃晌午饭大约用了两个钟头。”再说,从上午十点钟起在佐藤直道家召开的学习会还有另外许多人参加,就证明开这会是真实的。

  但是,札幌高等裁判所判决书上说:“认可村上自上午十点钟起参加了学习会。但是没有证据足以证明他不会参加上午九点左右开始的共谋。如果是从九点开始的,那末他用半小时来共谋杀人,又用半小时从共谋的地点(门胁家或村手的公寓)前往佐藤直道的家去参加从十点开始的学习会,可以假定,这并非不可能。”但是只凭这样瞹昧不明的臆测就将村上判处二十年的重刑,审判官大概毕竟感到有些理亏。他们预料到会受到责难,就制造出下述牵强附会的判决理由:

  “坦率地说,作这样的假定,也许会受到非难,说判决只采用了对本身有利的数据。然而这样的假定并非不能成立。……”

  法庭根据这一点,再加上前面所提到的佐薛博用手巾包着手枪射击的部分,就以“个别部分难以置信,但整个说来大致可信”的理由判决村上有罪。

  但是,对上述具体事实的否定,必然就是对追平证词的全盘否定。将事实否定之后,再凭着事件的整个气氛来断定为“大致可信”——简直不能认为这是着重核对事实而作出的判决,不能不说这是凭着概念或想象而作出的判决。也就是说,这是单凭气氛而进行的审判。

  在幌见岭发现射击演习的子弹时,高安也在场。但是追平明明写着高安只到演习场去过一次,原文如下,“就在这样朝朝暮暮从事调查活动(指监视白鸟的行动)的同时,还继续进行非常严格的训练。乘午间有空,就由宍户率领,到圆山深处去练习手抢射击。高安只去过一次。”

  参加射击演习的只有以北海道大学学生为中心的几名“核心自卫队”队员。那末到现场去查看时,为什么仅仅叫只参加过一次演习的高安到场作证呢?

  既然找人到场作证,检察当局为什么不把去过好几次的其他党员带去呢?比方说,为什么不把高安被捕后五六个月才被捕的村手等人带去作证呢?难道是因为这样做会给检察当局带来不便吗?——头一年,侦查队员们像打零工的一样整天在那里找子弹,连草根树根都刨了,也没有找到;而高安在场的这一次怎么一下子就找到了呢?我在这里只提一下这是件奇怪的事。

  高安是被单独分开来审判的。辩护人方面对此提出过抗议,因为如果对高安只以单独审判就判罪,则村上等其他被告的罪状就会自动成立了。

  在幌见岭找到的子弹和从白鸟身上取出来的子弹是从同一支手枪里发射的——证实这一点的经过,前面已经交代了。但是不知怎地,无论是追平证词或高安证词,都没有明确地谈到在演习场上使用的是什么类型的手枪。

  “‘白鸟事件’对策委员会”出的《单身监房》里说:

  “实际上,这两颗作为物证的子弹是不是由与高安君的证词无关的什么人(自然,尽管这么说,除了侦查当局的官员之外谁也做不到)悄悄带到山上去,再装作找到的呢?”

  这个怀疑是从《原田情报》里下面这段话得到启发的:“当局说所谓‘核心自卫队’在昭和二十六年秋天射击的子弹,过了两年多之后在幌见岭的深山里找到了。实际上这是在日本冷藏公司的仓库里打靶时射出的子弹。”据说共产党根据这个情报,“经过自行调查后,证实了这一点。”

  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在幌见岭找到的子弹实际上是从练习射击时就埋在那里的,那末白鸟系被某党员枪杀的可能性就大了;相反地,如果那是警察在日本冷藏公司打靶时射出的子弹,那就是当局为了诬告日共党员是凶犯商策划的阴谋。《原田情报》还说,在日本冷藏公司仓库打靶时使用的手枪是从“畠山警部家里搜到的警察专用手枪?”。

  我并不完全相信所谓《原田情报》,其中确实也有些不可理解的地方。然而它又给我这样一种印象:它的一部分内容或许接近真实情况也未可知。从上述情况来看,警察队进行现场搜查时找到的子弹,究竟是不是昭和二十六年秋天演习时射出的子弹,我是抱有怀疑的。

  白鸟被杀害的时刻,佐藤直道竟偶然站在现场附近,这也是不可思议的。

  他说这是因为他当时在等候追平,以便对某党员进行查问。他的笔记里有下面这样一段话:

  “七点四十分,我在南六条车站下了电车;我看了看钟,记得是这个时刻。我站在车站上,半朝着药房,半朝着北面,等候追平。我站了一会儿,发觉自己一个人待着时就浸沉在奇妙的联想中。这时听到了手枪声。记得我抬头望了望药铺南边拐角处那座房屋的房顶,想到:唔,由于是晚上,小鸟和鸽子都不起飞了。那时我还没有意识到是枪声。追平君随即骑着自行车从南六条大街电报局那边过来了。”

  发生凶杀案的时刻佐藤恰巧站在距现场不到一百米的地方,过了一会儿追平就来了。也许这是出于偶然,但是这却给人以莫名其妙的印象。

  而且佐藤站的地方是南六条车站,从芒野方面骑着自行车来的白鸟警部和凶手两个人曾从那里经过。佐藤直道从七点四十分左右就站在那里,跟他面熟的白鸟警部和佐藤博路过时,他不可能没有注意到。

  那正是行人稀少的时刻,而且街头的灯光也相当亮。佐藤直道说是在等待追平,那末他一定会四下里张望。他说他不知道有这两辆自行车经过,这才是咄咄怪事。难道他因为耽入了这样的冥想:“唔,由于是晚上,小鸟和鸽子都不起飞了”,才没注意到吗?

  再来谈谈同佐藤博一起失踪了的宍户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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