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松本清张 > 检察官的遗憾 | 上页 下页


  检察官召集全体事务官和事务员,让他们讲讲值班离岗的经历。最初大家都畏畏缩缩,后来坦白说都是轮流离岗外出的。

  “但是,两名值班员同时外出是绝对不可能的!”他们异口同声地答道。

  濑川检察官问过值夜班的情况之后思索,平田为什么要把竹内叫出去呢?平田也应该十分清楚,值班室没人是令人担心的事情。他比竹内职位高,更应该自觉责任重大。

  平田真是为了找人陪他喝酒而打电话把竹内叫去的吗?濑川对此深感怀疑。

  第二天,带领小洲柳家旅馆服务员查看杉江市内酒吧的事务官回来报告。“实在查不清楚。服务员说所有酒馆里的女子都没有见过。”

  “都没有见过,是说她们都不是把竹内拉进酒吧的人?还是说她记不清了?”检察官问道。

  “应该是记不清了。她们很晚才来,而且一来就是四个,又吵又闹的,认不准是哪一个。”

  “酒吧的女招待见到这个服务员有没有反应?”

  “我也留心观察过了,好像都很陌生,完全是第一次见面。”

  “旅馆服务员没说有谁很像吗?”

  “那倒是有。但只是觉得有点儿像,不能确定就是本人。比如只是觉得发型有点儿像,圆脸或长脸有点儿像而已。”

  “是吗?这可就难了!”

  人类的视觉似乎很明确,但又不准确,这是检察官在进修时经常被灌输的教条。在某项实验中,先把若干男女集中在一个房间,然后让他们进进出出。过后让观众写出他们的特征,十个人中没有一个人能把容貌、穿着及花色准确地对号入座。这是在《犯罪论》中经常提到的实验结果。

  应该怎样解释旅馆服务员的话呢?到底是虽然在去过的酒吧里确实有那几个女子,但因为记忆模糊而无法指认呢?还是那几个女子根本就不在杉江市的酒吧里呢?

  如果是前者的话,即使柳家旅馆服务员不记得那几个女子,但那几个女子却应该记得她,是那四名酒吧女招待故作不知。但是,如果她们抽走了顾客的钱夹而故作不知,那倒也能解释得通。然而她们对竹内秋毫无犯,这就令人费解了。

  火灾起因最终被判为失火。因为无法找到纵火的决定性证据。当地警察到火灾现场进行勘查,但是因为濑川判定为失火,也就没有深入调查。

  胖乎乎的消防署长也会见了检察官。“那就下结论,是由于漏电导致了火灾!”署长像是在送人情。

  检察官本人对失火颇感疑惑,但如同没有理由判定为纵火一样,也没有根据断定为失火。他没有对警方明说,他的疑惑就是竹内令人费解的行动,为推测纵火罩上了浓厚的阴影。

  那么,如果是纵火的话,又能找到哪些理由呢?也许这是某些人对检察厅的恶意骚扰。一般来说,案犯是由警方侦查逮捕的,而判案定罪是由检察厅进行的。从被告的角度来看,检察官也许比警察更可恨。

  但还有一个假设,纵火犯的目的并不是烧毁检察厅,而是烧死平田事务官,这未必没有可能性。因为平田当晚喝得烂醉,连西装都没脱就倒在榻榻米上沉睡。所以也可以推测,是犯人把另一名值班员竹内叫走并整夜不归。平田之所以烂醉如泥,有可能喝了安眠药之类,但尸检却没有查出来。

  但是,如果这样推测,竹内的可疑行动似乎能够解释清楚,可以认为他是被别人叫走而整夜未归。如果真是这样,酒馆老板娘和酒吧女招待都曾向对方提供了协助。

  也就是说,竹内在酒馆与船员们发生了口角,他被吓得跑出酒馆躲进陌生的酒吧。虽然竹内自己记不清了,但并非他自己进去,而是酒吧女招待把他拉进去的。这不是单纯的招揽生意。

  但如果这是周密策划的行动,那就需要相当的组织性和预谋。这座城镇里有这类人物吗?非常值得怀疑。首先,杀死平田的原因尚未查清。

  濑川检察官派事务官着手调查平田的私生活。但是,他只去松山玩过赛车彩票,并没有与他人结怨,也没有不正常男女关系。

  但是,检察官有了新的想法。濑川检察官想到的是,在第二仓库中存放了某种资料。这里保管的都是近年几乎不用的旧资料。

  也许这与案件无关,但是了解情况是检察官当然的职责。这些旧材料的目录保留了下来,叫做《刑事案件簿》。负责保管资料的是案件科的事务官,也就是被烧死的平田健吉。从他负责管理的书架中找到了六册案件簿。

  濑川挨着查看编号——第二册缺失。刚好是一九五〇年到一九五一年之间的资料。由于办案有时需要查阅旧资料目录,也可能是有人找平田事务官借走了。他问过了所有的人,都没有借过这册目录。

  《刑事案件簿》是由平田保管的,如果缺失了一册,也可能是平田曾经动过。虽然不抱太大希望,还是料想平田有可能把资料带回了家。于是派事务官去问,平田的遗孀说没有这册资料。

  从一九五〇年四月到一九五一年三月的《刑事案件簿》为什么下落不明?关键人物平田已死,无法讯问本人。

  平田保管着案件簿文件柜钥匙,可以清理文件柜却无法开锁。于是专门请来家具店的工匠,打开了锁子。因此,别人不可能擅自拿走资料。那就是说,平田生前把资料拿出去再也没有归还。

  没有资料目录,所以无法查清第二仓库中保存过此间哪些案件资料。濑川去年秋天刚从松山地检厅到此赴任,对当时的情况并不了解。检察官问部下对这份资料有无印象,但他们也都比平田来得晚,没有确切的印象。

  濑川对此事格外在意。只有这一册下落不明或许只是个偶然,但从他的职责来讲必须查清此事。当时的案情记录除了由负责的事务官整理之外,检察官应该在《担当案件簿》上有所记录。濑川想到了这一点,然后查到从一九五〇年到一九五一年底负责记录的检察官是大贺庸平。

  这位大贺检察官先是回到了松山地检厅,然后调到东京地检厅工作了三年,之后就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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