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勒布朗 > 七大谜案 | 上页 下页
三六


  警员们的推理似乎很正确,可是,那个穿羊皮上衣的男人却像烟一样消失在空气当中,不论警员们怎么严加搜索,仍旧不见其踪影。只凭他放在悬崖上的那件皮上衣,便不能忽视他潜进如此严密的警戒网的能力,他将上衣放在那里,确实令人费解!他为何要这么做?他又有何动机?他这一行为根本无法用一般的常识来推测。

  案子就这样胶着在那里。时间过得飞快,几天之后,警员们又在悬崖边上发现了凶手的那顶皮帽子。哦,他为何要这样做呢?事态的发展越来越扑朔迷离。

  怪事接二连三地发生。两三天之后,一个警员埋伏在森林之中,等待凶手再次露面。可是,守了整整一夜什么也没发现。次日清晨在他回返的路上,在林荫道上又发现了一副防风眼镜,不用说,这也是凶手的装备之一,现在故意扔在那儿的。

  这个神秘的凶手为何冒生命危险来放置那些衣物呢?这其中又有什么阴谋?

  到这里,这桩凶杀案彷佛走进了迷宫。尽管警方不遗余力,可是,依旧毫无头绪。指挥这桩案子的指挥官,由于彻夜不眠地主持这件使人无从下手的案子,最后病倒了,接办这一案子的指挥官虽然耗费了大量精力,但是仍没能找到什么线索。

  在命案现场,警方曾抓获两名流浪汉,经过严谨地调查,证明了案发时,他们均不在现场。

  由于此案的案情十分残忍,为此舆论哗然,抨击警方的无能为力,报纸上也大事责怪负责此案的侦办人员。一家报纸,注销了如下一篇文章:

  警方对于这桩惨无人道的凶杀案,尽管不遗余力,但是,案子没有一点眉目。可能是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和侦办人员陷入了迷宫,只是在黑暗中摸索,简直窝囊得令人泄气。

  警方到底要让那杀人手段如此残酷的凶手逍遥法外到什么时候呢?凶手难道有飞天入地之神功吗?他冲破了严密的警戒网,有意把衣物放回到案发现场,这简直是对警方的一种讽刺,一种嘲弄。很明显,他在向警方宣战。

  即使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恐怕也是束手无策。至于怪盗亚森·罗平也可能拿他毫无办法吧!

  哦!这个凶残的神秘凶手,到底是什么人?他又躲在哪里呢?

  上面的文章刊出的次日,这家报社便又接到一封电报,大概内容如下:

  圣·尼古拉村的凶杀案,简直就是一个只能欺骗小孩的伎俩,鄙人没必要参与此案。

  亚森·罗平

  报社在当天晚上,便把这封电报注销来,并在电文之后加上了编者的话:

  上面一封电报,不知是什么人以罗平的名义拍给本社的,想必这是假冒他人之名,想必这是一种揶揄之词,此事原不足信,可是本社遵循一贯之作风——给读者以真实的宗旨。为此,把原电报一字不漏地刊出,以飨读者。

  又过了两天,罗平把一封长信寄给报社。报社接到后便把它刊登在晨报上,现在原文录下:

  G报总编阁下:

  前日之电报,阁下以为是有人冒名顶替鄙人之名,和贵社开了个玩笑。可是,你的猜测恰好错了,那封电报确是本人所拍。

  鄙人对于圣·尼古拉村的凶杀一案,时至今日仍觉其案情简单,简直就是一个愚弄小孩子的伎俩。

  然而,警方却视之极其复杂,传言说什么飞天之金刚,神秘之怪客。真是愚蠢得可叹可笑,案情哪有那么扑朔迷离呢?实话告诉你,最初,我一听到这一消息时,也倍觉蹊跷。

  第一,汽车在公路上风驰电掣,而且左右摇摆,警方推测这是酒后驾车,抑或是开车之人神经不正常,这些都是推测之常理。另外,凶手杀人之手法又是如此不合逻辑,因此断定这绝非一般人所为。

  第二,杀害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又何必大费周折从远方运来如此大的一块石头,又把她的脑袋砸得稀烂呢?一块小石块便足以置她于死地呀!凶手想必是一个有勇无谋之人,可是动作倒十分的矫捷。汽车在森林里撞到树上,一翻的一剎那,他居然可以迅速地跳出车去,而没被压死,这不是一般人办得到的,这简直就如马戏团里身轻如燕的艺人。

  凶手必是位孔武有力,身手敏捷之人。可是,根据他用一块巨石砸死那个女人来看,好像脑筋极简单。

  为何他又甘冒如此大的危险,把衣物等丢回现场的周围呢?如此一来,凶手的心理便更加难以揣摩了。警方日夜埋伏在现场的周围,而他又凭借什么避过警员的耳目,冲破警戒如此严密的网,把那些东西丢回原处呢?

  他那飞檐走壁的功夫,是非常人可以理解的。

  首先,他如此折腾一番又有何目的呢?这不是白费力气,惹祸上身吗?不!另外,他又为何把那生命垂危的女人放在助手台上,使路人看见,而且无所顾忌地穿街过庄。

  只要是一个思维正常的人,他都会把她藏在车后座下,惟恐他人发觉。可是,他居然毫不考虑这一点,这难道不令人费解吗?

  综合以上事实分析,这一举动好像只有醉汉和疯子才能做得出来。不,或许是个野人也说不定。为何这么说呢?请你分析一下,总编先生,他可是连一个白兰地酒瓶都不会打开的呀!而且他用的杀人工具,两次都是石块。他用小石头敲掉瓶口,用巨石砸死那个男的,又用巨石砸死那个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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