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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


  他叹了口气:“可怜的老爸!他可算是个出色的老侦探了,可是这次他表现得既无洞察力也无想象力。这件案子尤其需要想象力。”说着他耸了一下肩膀,让自己舒服地靠在沙发上。迪居那端着一罐咖啡进来了,托盘里还带来一些喷香的小点心。

  “我想那就……”艾勒里说,“从开头讲起吧,你看啊,且不论现场有成千上万的人——即便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凶手;也不论犯罪本身的形式简单还是复杂;我现在只谈‘霍恩’命案——其中有六个突出的事实……”

  “六个?”我说,“似乎过多了,艾勒里。”

  “是的,这个案子提供的线索是有些庞杂。就像我说的,在第一夜的调查中那六个事实就已经跃然而出了。其中两个——一个是有形的,另一个是心理的——共同使我在相应调查中独自悟出了端倪。依照我推理的顺序,把参照的事实像砖头一样一块块堆砌起来,就能看出我推理出的惟一可能的思路了。”

  他盯着炉火,嘴角显出一丝神秘的微笑:“第一,死者裤子上的皮带。有趣的是,竟然是它揭穿了谜底!那条皮带上一共有五个扣眼,其中第二个和第三个扣眼边上因为经常使用而有明显磨损和很深的勒痕。而当时吉特·霍恩——可怜的姑娘!——曾经告诉我说,巴克近期身体欠佳,事实上体重已经下降了。注愈这一点!

  “体重下降——腰带上的扣眼。这两件事放到一起就很有意思了,不是吗?这一点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霍恩的体重下降与这两个扣眼究竟有什么关系?很自然:平时霍恩经常使用的显然是第二个扣眼,这从扣眼边上最深的勒痕就能看出来;最近他消瘦下来,于是就把皮带勒在第三个扣眼上——如此缩小皮带圈以适应腰围的减小。可是,案发当晚我们看到了什么呢?这条皮带松紧适度地系在死者腰上,而皮带钩针穿在第一个扣眼上!”

  他停下来,重新点燃一支香烟;而我本人一如既往,暗中叹服他那极为敏锐的观察力。这是一个多么微小的细节!我相信那次我肯定对此大加赞叹来着。

  “哼,”他微微皱起眉毛说,“毫无疑问,皮带孔的事情微不足道,而且不仅是看上去无关紧要,其实也不具备重大的意义。它只能作为一种提示,无法证明什么。但是它导出了一条思路。

  “我刚刚说过,霍恩平时系皮带时只用第二个扣眼,瘦下来之后改用第三个;但是我们发现那个死者把皮带扣在第一个扣眼上了。这是件有违常理的事情。什么原因使死者一下子跨过第二、第三两个扣眼,把皮带扣在第一个从未使用过的扣眼上呢?何况,这样扣法儿,皮带在死者的腰上并不显得松。这里面就有问题了,怎么解释霍恩这种反常的举动呢?有什么必要一下子把皮带放松足足两个尺码?想想看,一个人什么时候才会放松腰带?你也许会说:吃得过饱,嗯?”

  “我正好这么想呢,”我承认道,“尽管我无法想象在活动剧烈的演出前会有人吃那么多;而且即便吃得很多,也不至于一下子放松两个扣眼吧。”

  “我同意。但是逻辑上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的。所以我还是采取了符合逻辑的思路。我请求验尸官波迪医生注意验看死者胃里的存留物。而他在尸检报告中指出死者的胃是空的;显然,他说,死者遇害前至少有六个小时没有进食。因此,无法从这个角度解释皮带放松两码的疑问。

  “那么还有其他的可能吗?只有一点了;你尽可以否认它:一开始我迫使自己假设当晚死者所系的皮带不是他自己的。啊,但那确实是巴克·霍恩的皮带;那上面不可磨灭地刻印着他名字的缩写字母,而且格兰特——他最亲密的老友——也证实那是他的。然而看看,这个结论把我们引向了何处!假如说,巴克·霍恩的皮带系在并非它的主人的身上,那么系着那条皮带的人就不是巴克·霍恩。而眼前系着那条皮带的人死了,那么死者就不是巴克·霍恩!还有比这更简单的吗,JJ?

  “你就凭这知道了全部案情?”我嘀咕道,“这听起来多少显得牵强,也缺乏说服力。”

  “牵强吗,不,”艾勒里笑了,“缺乏说服力倒是真的。因为人类的头脑不习惯接受从微小的事物中引导出阵容庞大的结论。可是迄今为止科学上的重大进步难道不都是来自对微不足道的事物的细致观察,不正是借助于类似的归纳过程吗?我得承认,当时我也未能幸免于头脑怯懦的从俗意识。因为那结论着实显得匪夷所思。故此我回避了判断的角色。我不敢确认那种可能性,它已经超越了常理的层面。然而,还有其他的可能吗?”

  艾勒里若有所思地盯着炉火:“况且当时的确存在着别的因素使我更加疑惑。出事当晚有人曾遇到过霍恩——即便是一掠而过,像牛仔们供称的那样——很晚才冲进运动场。而且,自从那个被认为是霍恩的骑手遇害之后,吉特——霍恩的养女,想必在从死者身上揭开毯子的时候看到了他的脸;至于格兰特,霍恩半世的老朋友也应该辨认得清楚。何况那张脸并未遭到很大破坏,JJ——只是头骨和肢体损伤严重。这些事实更使我的结论——即死者不是霍恩本人的想法显得站不住脚。但我并没有放弃这一思路,或许别人在同等情形下会那么做。相反,我对自己说:”无论可不可信,关键一点是:假定死者不是霍恩,就像我的第一个设想,那么死者肯定是跟霍恩相貌、身材都极为相像的什么人。‘这是不可避免的推论,JJ,如果你接受我第一个假设的话。无论怎么说,我都不能满意这种判断,因为总觉得不很踏实。我四处搜集支持这种假设的证据。我几乎当即就找到了需要的证据,而且它把我引向了另外六条线索——就是我刚才提到的那些。“

  “究竟是什么确认了你的假设——死者不是霍恩?”我茫然地问,“我这辈子恐怕也想不出来……”

  “不要随便拿生命作赌注,JJ,”艾勒里笑道,“真是简单得难以置信啊。握在死者右手——记住,是右手——中的枪柄上的象牙镶片泄露了天机。后来我在巴克的旅馆房间里找到了那对左轮枪中的另一支。

  “现在我们得知那一对枪伴随了霍恩多年。吉特说它们是她养父最喜欢的武器。格兰特和柯利也证实了这一点。这再一次说明了物证的归属关系,请注意这一点。枪柄上的缩写字母是吉特与格兰特父子一眼就辨认出来的。所以毫无疑问,枪是霍恩的;至少这点我可以肯定了。

  “那么还有其他的暗示吗?第一支枪死者一直握在手里——右手——甚至在他从马上坠落以后。我本人亲眼看见他是从右侧的枪套里抽出的那支枪,而且当他指挥马队狂奔时他也是用右手握枪并对天射击的;新闻纪录片也证实了这一观察无误。但是当我查看那把左轮枪的时候我注意到一个极为怪异的现象。”他轻轻晃了一下头,“你听仔细。枪把,或说枪柄,或随便什么专门的称呼——两面都有象牙镶片,因年代久远而变得发黄,只有右侧的一小块地方不同。当我把枪握在左手,那块发白的地方正好与我指掌间的空隙吻合。那天后半夜,我把新找到的另一支枪握在我的右手,注意到与第一支枪完全相同的情形,只不过两者是对称存在的。这一切说明了什么?第二支枪——旅馆房间里找到的枪——是巴克·霍恩习惯握在右手的,这从枪柄左面的白色痕迹可以判断出来。而另一支枪——第一支,死者握在右手的,实际上是霍恩多年来一直用在左手的。”

  他深吸了一口气:“换句话说,最简单的叙述形式应该是:巴克·霍恩是个双枪汉,总是左右手各持一枪;而且从不调换。因为如果他轮换使用左右手的枪支,那两把枪的手柄上就不可能对称地留下因不曾磨损而导致的白色空隙。记住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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