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加德纳 > 金屋藏娇的烦恼 | 上页 下页


  我笑着摇摇头,说道:“你连这件事怎样发生的还没有告诉我呢。”

  “是撞人脱逃。”她说:“我在十字路口,完全依规定位置行走。这辆车从街角一溜烟拐进街来。是一个年轻女郎在驾车。我没机会仔细看一看。”

  “是辆什么车知道吗?”

  “不知道。”

  我说:“那样的话,我的人想去找那车子就有困难了。”

  “可能很容易。”

  “为什么?”

  “警察告诉我,今日最难逃避的刑案是撞人脱逃。他们有太多的科学求证法,几乎在二十四小时内,他们可以找到车主。”

  “车祸发生到现在多久啦?”

  “五六天,差不多一星期了。我没有仔细想。我来算一下,那事发生在——”

  “反正不止二十四小时了。”

  “是的,不止了。已经五天了。今天是第六天。”

  “警察找到车主了吗?”我说:“时间过得越久,越不易再找到犯人,你的案子也就越不值钱。”

  她眼睛是精明的:“把那壁橱打开来,小伙子。把那件衣服拿出来。”

  我打开壁橱,把最顺手的一件拿给她。

  她把衣服摊开,指给我看有一小块布被撕掉的地方,她说:“车子撞我的时候,这衣服被撕掉一块。警察说,在撞凹的保险杆里,应该还卡着有这块布的纤维。他们会找到它的。”

  我看看那衣服的布料,花纹,色泽,都和陶克栋给我看的布相像。

  我说:“这当然有可能。但是找到车主后,很可能驾车的先生或小姐本身一毛钱也没有,也没有保险。”

  “瞎说,”她说:“那是一部高级车——走得像火箭。而且我知道那女人一定有保险,因为你不是来了吗。你是代表保险公司的。”

  我摇指头。

  “好,”她说:“我就给你们一个大优待,一个不接受就再没有机会的机会。假如你现在——就是这一刻——给我一万元,我就给你签任何证明。”

  “拿了钱你做什么呢?”

  “你们还要我做什么?”

  我说:“我的朋友也许会和他们办庭外和解。内容没有一个外人会知道。如此他就希望警方对查案不要太认真。”

  “我就出走。”她说:“我就不容易被人找到。我会想办法使警方不知道我到那里去了。所以一万元一定要现钞,而且二十四小时内要到手。”

  我摇摇头说:“这不太可能。二十四小时,我可能找我朋友都有困难,再说他对这件案子有没有兴趣我还不知道。我只知道有时他做点这种生意,部分已收回成本了。有的一元本钱收了十元利润,有的连本钱也压死在里面了。”

  “他要是投资我这件案子的话,他不会压本钱太久的。”她说:“查到那辆好车子,应该是早晚的事。据我看早该有结果了。只要查到车子,你的朋友立即就富起来了。”

  “我又不是小孩。我知道这种交易和撞了人,停车,把人送医,完全不同。这件案子是有人撞了我,把我撞倒在地上,快速地逃掉,把我抛在地上不管。这本身是个刑事案件。你只要找到她,她多少钱都肯付——我现在想来你是代表她的,我应该说五万元才对。”

  我大笑说:“可以呀,你就说是五万元好了,我起身就走,你再也看不到我,除非你要定几份杂志‘那也是另外一个部门的人送空白单给你填,不是我。”

  “好吧,”她说:“我正巧需要些钱用。我就信你一次。二十个小时内,一万元。我会坚守我的信用,签任何文件都可以。事后绝对不使警察找到我。我就饶了这女人。”

  我摇摇头说:“这样行不通。”

  “为什么?”

  “法律上叫做共同图谋,‘接受金钱私了刑案’。”我说。

  “假如我什么也不开口呢?”

  “那,”我说:“就完全合法了。只是在这方面我们尚欠了解。”

  她向我笑笑——聪明,谅解的笑容。她看看手表说:“年轻的小伙子,假如你真有意的话,应该开始工作了。”

  “你不中意这些杂志?”我问。

  她向我笑笑。

  我说:“我会试着和我朋友联络,他有兴趣的话,我会通知你的。”

  我小心地把纱门关上,走下阶梯,走向二条街外我停车的地方。我开车到六条街之外,找了一个电话亭,打电话给卜爱茜说:“给我送一个电报给陶克栋,电文我念给你听,你记下来:一万元即付值不值,问号。二十四小时内须结清,句点。”

  “签什么人发报?”她问。

  “你不要签字,”我说:“也不要用我们公司签帐。你自己去电信局付现钞。发报人和地址随便扯个假的。”

  第三章

  二小时内我得到了回音。从科罗拉多州,丹佛市来的电文如下:

  ‘可结清。往公园公寓609访董丽施。不可见报。’

  我在收到电文三十分钟后就到了公园公寓,按609号公寓的门铃。

  董丽施真是美如西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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