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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星期3 下午,卜爱茜推开白莎私人办公室的门。她说:“柯太太,外面来了一个男人想见你,但是不肯说自己姓什么。” “他想干什么?” “说是你登了一个广告。” “什么广告?” “说是有关一个车祸的。” “又如何?”白莎问。 “他想要那两块钱。” 白莎两眼发光,说道:“快叫他进来。” 卜爱茜带进来的男人,看来只要是钱,不论什么来路都想要赚的样子。他全身的外表像隔了夜的油条,头颈,两肩,脊柱和大腿都有不胜负荷的倦怠,连叼在嘴上的香烟,在说话时跳上跳下都有懒洋洋的味道。 “哈罗,”他说:“是你登广告要知道车祸详情的吗?” 白莎露出笑容;对他说:“是的,坐下来谈,不是,不是那张椅子,坐这边来,这椅子比较舒服,靠窗近一点,也凉快些。请问你先生尊姓。” 来人露齿向她笑笑。 来人大概30岁,5尺9寸高,体重和身高对比要轻了一些;白莎观察的结论他是个懒人,一定常自怨自文,而且是厚颜无耻的。 “暂时不谈这些,’他说:“我要是一告诉你的名字,你会给我一张开庭传单,叫我去做证人,我把你没有办法。在要我出去做证人之前,我们先要把条件谈妥。” “什么条件?”白莎问,一面小心地把一支香烟装进她的象牙烟嘴。 “当然是对我有什么好处的条件,”那人说。 白莎和蔼地微笑一下。“可以呀、假如你真的看到了我希望你曾经看到的东西,我是可以给你点钱花花。” “别误会了,老姐。我是真的什么都看到了。你要知道,有的人就是不想出庭去做证人,你也不应该怪他。收到一张传票跑5次法院,只是坐在那里,你浪费5个半天时间,第6 次你去,浑蛋律师会问你一大堆废话,你在那里受窘,律师在那里赚大钞票。官司打完,律师伸手谢谢你,感激你主持正义。你的证词使受害者得到一万元的赔偿,其中一半进了律师口袋。证人才是真正受害者,被骗的人。我妈妈生不出这种笨人来。” “我看你妈妈是很聪明的,”白莎笑着道:“你正是我想像中的做生意对象。” “好极了。那就讨论生意吧。” 白莎说;“我最有兴趣是想知道——” “等一下,”男人打断白莎的话题,他说:“不要从半腰里杀出来,你应该从头说起。” “我是在从头说起呀。” “不是,你没有。慢慢来,老姐。志愿先生认为我们应该从里面有多少好处说起。“ “我是在向志愿先生解释呀。”白莎忍耐地笑道。 “那么把支票本拿出来,让我们看看这件事有多少背景。” 白莎说:“也许你先生没有详细看那则广告。” “也许你广告上登载得不太合理。” 白莎吹口气暴出一句话:“别弄错。这件事里双方我都没有见到过,也不代表任何一方。” 来人装着气馁地说:“不代表任何一方?” “不代表任何一方。” “那么你起劲什么?” “我只是想找到受伤的女人,现在在哪里?” 他向她睨视,冷嘲地笑一下,表示完全了解了。 “不是,”白莎说:“完全不是你所想像的。在我能找到她之后,我就一切都不管了。我不会建议她去找律师,她的死活和我没有关系,她是不是要打官司和我也没有关系。我的目的只是找到她,或是知道她现在在哪里。” “为什么?” “为了另外一件事。”白莎说。 “另外一件事?” “是的,真的是另外一件事。” “这样说来,她不是我要讨论的对象。” 白莎问:“你有没有撞人汽车的车号。” “我告诉过你我什么都有。小姐,运气天上降下来,我当然拿出我的记事本,拿出我的铅笔。要知道我一切都记下了。车祸是怎么发生的,汽车车号,什么车,哪一年的式样,有什么特征。”他拿出一本记事本,打开来,将里面满满记着文字的一页在白莎眼前扬一扬。“老实说,这不是我见到的第一个车祸。”他说。然后又很后悔地加言道:“我第一次见到的车祸我做了恶人,律师敲了保险公司一万元。没有上法庭,庭外和解,律师握我手,说我是好公民。嘿!好公民。律师和原告分一万元,我得到的是握手和好公民。从此握手不能打动我的心。从此我也聪明了。口袋里老装着记事本,除非对我有利,我绝不做证人。不过你千万别担心我没有资料。我见到任何事都会详细记录。记事本是随时随身带着的,你懂吗?” “懂了。”白莎说:“可惜你发言的地方不对,对象也错了。” “怎么会呢?” 白莎说:“有个人雇我去找那位小姐。我甚至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我的雇主对她关心,但是她就如此不见了。” 来人把香烟自嘴唇上取下,随意地把烟灰弹在地毯上,把头向后一仰,大笑起来。 白莎气得脖子都红了起来,“有什么好笑?”她说。 “好笑?太好笑了!老天!哈!哈!哈!你的雇主想向她献一束花,只是不知道送到什么地方。‘你有没有撞人汽车的车号?’” “你不了解,”白莎说:“最后见到她的人说,撞人的人用那汽车送她去医院,我希望知道她去了哪一个医院。” 坐在靠窗凉快一点,很舒服大皮椅子里的男人,笑得前仰后合,脸红脖子粗,最后干脆把两只脚也搬上了椅子。笑道:“哈!哈!哈!老姐,你杀了我算了,你很有意思,真正的有点意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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