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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4日晚上10点10分钟时,邱宗英破窗入屋,纪新完全听得。他就悄悄地下楼,备好猎枪,伏在梯脚。等到宗英在暗中摸索,他就乘机开枪,立刻将宗英打倒。那时瑶芳闻声下楼。他方始说明原委,禁止伊声张。起初他还想移尸灭迹,后来觉得这事繁重难办,又瞧见宗英的高度长发,和所伤的又在面部,他本人又不常出外,认识他的人不多,便想到换尸的计划。于是他就把衣服换好,移去了壁上的自己的照片。等一切布置妥善,他就将宗英的衣服,鞋帽,和行凶的猎枪等捆扎好了,拿到屋子外面去,利用了一块石头,沉在屋后的河中。宗英本是带着手枪去的。纪新就将这枪留在自己的袋中。

  当纪新行凶和安排的时候,除了他妻子以外,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连后面的迪克也还不曾破窗出来。但在沉衣的当儿,围着距离后屋较近,迪克再按耐不住,终于撞破了玻璃。当纪新骑了自行车走上那碎石径时,忽见迪克限在后面。他既要逃避,又没法制止那大,就不得不忍痛牺牲爱犬,向迪克开了一枪。后来他过了车站,又向迪克放射第二枪,也完全符合霍桑的所料。这案子如此结束,我对于那戚瑶芳的遭遇,不免觉得可怜。关于这一点,霍桑曾向我表示过一句深堪玩味的说话。

  他说道:“包朗,这问题用不着你过虑。在现在的时代,像这样一个美慧的女子,既有使男子们舍命以争的魔力,那就决不致终于落花无主!别的莫说,我们的翁老师的手下,就有一位关心慰籍伊的人哩。”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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