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东野圭吾 > 在大雪封闭的山庄里 | 上页 下页 | |
二六 | |
|
|
“打电话?” “我要打电话给老师问清楚。” 他站在电话前,拿起了电话。 “惨了。” 本多雄正准备站起来,久我和幸已经动作敏捷地冲到电话旁,挂断了电话。 “你干甚么?”田所怒目相向。 “等一下。如果你要打电话,必须征求所有人的同意。” “为甚么要征求大家的同意?这里发生了命案!” “但现在还不确定啊。” “哪里不确定?证据都很齐全了。” “老弟,你先镇定。” 本多抓着田所的手臂,硬是把电话从他手上抢了下来。 “还给我。” “我们可不能让你乱来,你一个人慌张也没有用。” 田所义雄被本多和久我两个人从两侧架着,拖回了原来的位置。 “为甚么不行?为甚么不让我打电话?” 即使两个人放开了田所,他仍然气鼓鼓地大叫。 “因为还有一线希望。” 因为没有人回答,雨宫京介无可奈何地开了口。 “希望?甚么希望?” “也许这只是剧本的希望。本多虽然嘴上说确信发生了命案,但我猜想他仍然没有放弃希望,觉得搞不好是东乡老师安排的……” 雨宫说完,看着站在旁边的本多问:“对吧?我没说错吧?” 本多苦笑着抓了抓眉毛上方。 “我无法断言完全没有这种可能性,毕竟是东乡老师安排的,谁知道他会做甚么。” “没错,沾到血的凶器和红色毛线都可能是故意要让我们看到的。” “我完全没有想到,”中西贵子露出不知所措的表情小声嘀咕,她终于不再哭了,“如果是老师的安排,为甚么要这么做?” “当然是为了让我们混乱,”雨宫立刻回答,“即使在纸上写了关于笠原温子尸体的设定,我们也完全没有紧张感,也没有认真投入这出戏。老师早就猜到会有这种情况,也许用这种方式让我们完全投入推理剧的世界。” 但是,雨宫说到一半,田所义雄就开始拚命摇头。 “如果不是这样呢?我们还要和杀人凶手继续相处几十个小时。” “到明天为止,只要努力撑到明天就好。” “我不要,我要打电话。” 田所再度准备站起来,本多按住了他的肩膀。 “这么一来,之前试镜的努力就等于白费了。” 这句话似乎发挥了效果。田所的身体好像断了电般全身无力。 “试镜……对喔。” “就是这样,”雨宫静静地说,“我也很想打电话,因为身处这种不安太痛苦了,但如果这是事先设计好的,一旦打了电话,我们就丧失了资格。” “我才不要丧失资格,”中西贵子说,“费了那么大的工夫,好不容易把握的机会,我不想放弃。” “大家都一样。”久我和幸也说。 “对喔……” 田所的后背用力起伏,起伏的动作渐渐平静下来。“但是,要怎么确认?怎么确认这一切是不是设定?” 雨宫和本多都没有立刻回答,田所又重复了一遍,“告诉我,要怎么确认?” “很遗憾,”本多说,“目前还没有办法,确认有没有尸体勉强可以成为判断方法。只要发现尸体,就不是排练。那时候,就毫不犹豫地打电话,但不是打给老师,而是报警。” “但是,井底的情况根本看不清楚……” “所以啊,”本多把手放在田所肩上,“刚才雨宫也说了,就等到明天,一切忍耐到明天再说。” 田所义雄抱着自己的头发出呻吟,似乎难以承受内心的焦急。本多不耐烦地低头看着他,突然觉得很好笑,微微苦笑着。 “我们现在安慰他,结果搞不好他就是凶手,没有人能够保证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我不是凶手。” “嗯,我知道,以后大家都不必再说这句没用的台词了。” “对了,”久我和幸缓缓地说,“不管是不是东乡老师的安排,我们都只能推理谁是凶手吧?” “是啊。”本多表示同意。 “那到底该根据怎样的状况进行推理呢?仍然以笠原小姐的尸体在游戏室,元村小姐的尸体在卧室被发现为前提吗?” “不,这……” 本多吞吐起来,看向雨宫,征求他的意见。 “现在情况已经不同了,不能这样吧。” 雨宫皱起眉头,不知道是否觉得口干,连续舔了好几次嘴唇。“只能把现实做为推理的材料。发现了沾到血迹的花瓶,在水井盖子上发现了温子的红色毛线。还有——” “她们两个人消失了,是不是?” 本多说完,雨宫一脸愁容地点了点头。 〖久我和幸的独白〗 元村由梨江已经死亡的机率应该有百分之八十。 这个数字并没有特别的根据。根据眼前的状况,通常会认为她应该已经没有活命的机会了,难怪会把女人不想给别人看到的生理用品留在房间内。 话说回来,正如雨宫说的,也可能是东乡阵平的计谋,只不过我不是乐天派,不会做出五五波的乐观预测,所以,包括心理准备在内,认为机率大约是八成。 元村由梨江清澈的双眼、漂亮的嘴唇、白皙的肌肤不断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还正确地记住了她的声音。想到再也无法亲眼看到、亲耳听到这一切,我就心如刀割。早知如此,昨天晚上就应该鼓起勇气去她的房间,虽然明知道自己没有这个打算,也没有那个胆量,但还是后悔莫及。 如果这一切都是东乡阵平的安排,让元村由梨江带着美丽的笑容再度出现在我面前,我会毫不犹豫地向她表明心迹。这次的事让我了解到,犹豫不决、费尽心机有多么愚蠢。 相反地,如果她无法活着回来—— |
|
|
|
虚阁网(Xuges.com) |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