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阁网 > 东野圭吾 > 预知梦 | 上页 下页 |
| 二九 |
|
|
|
§6 望远镜的焦点锁定高野家门口,两名男子步出大门。时间是下午两点三十分,距离扰灵现象发生的时刻,还有好几个钟头。 “看样子诱饵果真发挥功效了呢……”坐在驾驶席的牧田说道。 “他们当然会上钩啦……,毕竟他们是为了等待这个通知,才会住在这间鬼屋的嘛。”草薙一边用望远镜追踪两名男子的身影,一边回应道。 他们是因为接到当地信用金库的电话,才会在此时出门。电话提及高野秀女士的存款,希望代理人前往信用金库处理。信用金库的职员配合警方要求,拨打这通电话,目的是为了调虎离山。 经过调查,警方得到一些关于高野昌明的情报。昌明虽是高野秀唯一的亲戚,不过已有多年未曾联络。根据调查,他在一年前失业后,染上赌博的恶习,欠下巨额债款。 昌明夫妻会主动前来投靠高野秀,应该是觊觎她的存款。昌明向许多人夸耀过他的伯母继承了丈夫大笔财产。 至于另一对男女究竟是谁,草薙还不得而知。不过他们猜想这两人肯定也是贪图高野秀财产的败类。 “好啦,咱们该动身啦。”草薙对坐在身边的汤川说道。 汤川看了看手表,确认一下时间。 “那件事你交代好了吧?” “你是指工厂那边吗?放心吧,他们答应协助我们。” “话说回来,屋子里真有那样的机关吗?”牧田回头询问。“如果失败的话,那你们可就糗大喽。” “真的失败的话,那就见招拆招喽。”汤川毫不在意地说道。“说真的,偶尔让你们出个糗,也有利而无害啊。” 牧田面露苦笑看着草薙。草薙点了点头,再次说道:“咱们上。” *** 高野家一片寂静。草薙像上次来访时一样,伸手按下门铃。玄关的拉门缓缓打开,依然发出了咔啦咔啦的声音。 年轻女子出来应门,草薙知道她是高野昌明的妻子,名叫理枝。 理枝似乎记得草薙,她露出惧色,同时摆出提防的神态。“有甚么事吗?” “有件事情想要确认一下,能够再让我们察看一下屋内的状况吗?”草薙以极为和蔼的语气说道。 “你们到底还要调查甚么啊?里面明明甚么都没有啊!” “这个嘛……”草薙嘴角泛出微笑说道。“我们就是想要确认里面甚么都没有。如此一来,日后我们如果再接到邻居的检举电话,就可以肯定地告诉他们府上没有问题……” “哪来这么多检举电话啊……” “说多其实也不多啦,但邻居对某些传闻议论纷纷,像是有人听见奇怪的碰撞声啦……” 说着说着,年长的女子从里面走了出来,恶狠狠地瞪着草薙及汤川的脸。 “你在干嘛?” “啊……是他们啦……,他们说想要再进屋里看一下……” “哦……你们还真固执呢。到底是谁打电话检举?是隔壁的欧巴桑吗?” “这个嘛……,我只能说我们接到不少邻居的电话啦……” “这世上闲人还真多呢。好,就让你们进来看,不过这可是最后一次了喔!” 草薙一边鞠躬表达歉意,一边动手脱掉鞋子,同时还瞄了一眼手表,时间是下午两点四十五分。 和前几天一样,他们沿着走廊来到最里面的房间。房间内还是一样脏乱,食品空罐就这么被丢在房间里。 汤川十分感兴趣地看着柱子及墙壁,草薙则凑近他耳边低声问道:“你有何看法?” “错不了!”物理学家如此回答。“如我所料,条件非常吻合,不论是建材的破损程度,还是房屋格局,一切都十分理想。” 当然,他并未说出“最适合引发灵异现象”这句话。 草薙再次看了一下手表,时间已过两点五十分。 “如何,刑警先生?屋里没甚么奇怪的地方吧?”年长的女子两手抱胸站在走廊上说道。她的手腕上依然戴着念珠。 “确实没甚么奇怪,不过为防万一,请再给我们一点时间……” “你们这样子做,算是侵犯到我们的隐私权了。” 无视年长女子说的话,草薙作势打开壁橱。 “喂!你这是做甚么!”女子高声抗议,而手持白色塑胶袋的汤川站在走廊的另一端。 “你看,我在冰箱旁边发现这包玩意儿……”汤川气定神闲地说道。“这八成是家庭用混凝土吧。” “混凝土?”草薙看着女子。“你们买这玩意儿做甚么?” “我不知道!大概是我先生买来修补房子的吧。应该好了吧,你们查够了没有?快点出去好不好!” 一边听着女子高声怒斥,草薙再次看了一下手表。时间刚好三点整。 突然,木头发出轧吱声,紧接着榻榻米开始摇晃,佛龛也咔哒咔哒地震动起来。 高野理枝“呀”的叫出声来,年长女子则吓得双眼圆睁。 “来了!”草薙以眼神向牧田示意。 牧田立刻挺身挡住两名女子。 “这里很危险,你们先退到屋外去吧。”牧田边说边把她们推向玄关。 汤川站在佛龛前面,环顾四周。家具不停摇晃,墙壁也开始剥落。 “太棒了,这就是扰灵现象吗?”他高兴地大叫起来。“真是惊人啊,原来要制造出这种现象,还是办得到嘛!” “现在不是高兴的时候!”草薙怒骂道。 “说的也是。” 汤川从上衣口袋拿出一个金属钩,将尖锐处插在脚边的榻榻米上,然后用力往上拉扯,榻榻米的一角应声被拉起。草薙急忙伸手接住,顺势把整张榻榻米掀开,下面的黑色地板跟着露出来。 草薙拆掉地板,赫然发现下面是一眼即可看出,新近凝固的水泥块。 |
| 虚阁网(Xuges.com) |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