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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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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能势背朝白板站起身。抬头看着他的是稻垣和新田等三名组长。 “我在推测为森元雅司的博客‘无解的天平’中找到了值得关注的信息,特此向各位报告。发现问题的文章是这篇,有些长,请各位先过目。” 新田的目光落在能势递来的A4大小的资料上,打印出来的文章题目是《什么是刑事责任能力》。 每次在新闻上看到令人心痛的杀人案,我们都会推测凶手到底是什么人。待凶手被捕,我们便想知道行凶的动机和经过。根据这些信息,我们会去推想判决结果。虽然有些动机让人同情,但除非凶手是明显的正当防卫,一般都会被判刑。 不过,凶手在毫无正当理由的情形下夺人性命却免于刑罚,这样的情况偶尔也会发生,更确切地说,发生在检方判断凶手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时候。 所谓刑事责任能力,是指判断是非善恶并据此行动的能力。具体来说,被认定为心神丧失的人和未满十四岁者,都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在这里,我想谈谈前者。 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心神丧失者犯罪可免于刑罚,心神耗弱者犯罪可减轻刑罚。心神丧失和心神耗弱,包括患有身体或精神疾病、处于药物中毒和醉酒状态等情况,可视症状轻重来界定。 那么,请各位想象一下。假如你爱的人遇害了,凶手被捕却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因此无法判刑。得知这样的结果,你会怎么想? 我个人是无法接受的。即使凶手天生有精神障碍,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但是他周围的人(至少家人)不可能不知道这一情况。而他们对这种危险性视而不见,这点让人无法原谅。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遗属或许会归咎于运气太差,最终放弃追责。人人都有不易之处,憎恨凶手也无济于事。 但是,如果心神丧失和心神耗弱是凶手自己造成的呢?例如吸食毒品会引发精神异常,这一点本人应该比谁都更清楚。酒精也是如此,众所周知,如果大量饮酒造成醉酒,就可能做出偏离常轨的举动。也就是说,这是有意让自己陷入心神丧失和心神耗弱的情形。在这样的状态下犯罪,却被认定为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是没有道理的。 当然,在审判中,这一点不会被忽视。有判例表明,故意大量饮酒或服用药物(如毒品、兴奋剂等)导致心神丧失和心神耗弱的情况,是不适用于刑法第三十九条的。 不过也有例外。 引发案件的是一名二十岁的女子。得知男友要与自己分手并和其他女性交往,这名女子服用了大量镇静剂来保持情绪稳定,却由此陷入精神错乱,将前来找她的男友刺死。被人发现时,她昏迷不醒,左手满是鲜血,大概是想自杀。 恢复意识后,女子表示对事情经过已经毫无印象。 警方以涉嫌谋杀逮捕了女子并提起诉讼。检方经过取证调查,决定暂时将她拘留,进行精神鉴定。 经过三个多月的等待,鉴定结果显示女子“大量服用镇静剂,行凶时处于急性药物中毒导致的心神丧失状态”。根据这一结果,东京地方检察厅认为女子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决定不予起诉。此时,距离案件发生已过去半年。顺带一提,女子的父亲是企业家,据说花重金雇了多位律师为女儿辩护。 诸位对此有何感想呢?想到被害人遗属的心情,我就难受不已。即使是合法的药物,如果错误地使用,就应该预料到可能发生意外。这名女子明显存在过失。 希望司法界能重新界定刑事责任能力的范围。 等到所有人都读完抬起头,能势问道:“怎么样?” “我知道这起案件。”梓说,“是五年前在港区白金发生的吧?” “是的。”能势回答。他打开资料,开始说明。 “案件发生在五年前的十月六日。当天晚上六点十八分,灾害急救信息中心接到电话。接线员试图询问相关信息,可是对方没有回应。接线员判断应该不是火灾,很可能是报警人失去了意识,于是安排急救人员出动。电话未断,因此可以确定位置。急救人员来到现场,看到的是倒在血泊中的一对男女。男子胸口大量出血,心脏已经停止跳动,手中的手机证明打电话求助的正是他。女子左臂上有数道刀伤,但是呼吸还算正常。急救人员联系警方后,把女子送到了附近的医院。不久,辖区警察接到通信指令中心的命令赶到现场,确认了尸体,并以杀人案为前提开始调查。” “这种情况花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抓到凶手吧?”稻垣问道。 “您说得没错。”能势回答,视线再次落到资料上,“被害人有驾照,因此身份立刻得以确认,是一名叫大畑诚也的大学生。名字这么写——” 能势在白板上写下“大畑诚也”四个字。 “根据公寓入口的监控录像显示,被害人晚上六点零七分来到公寓。考虑到在楼内走动的时间,被害人应该是刚进屋就被刺身亡了。刀柄上有指纹,与房间内的其他指纹完全吻合,因此凶手恐怕就是房间的主人,即被送到医院的女子。调查负责人决定等她身体恢复后进行问讯,但问题就在此时出现了。据医生所说,女子因药物中毒出现了短时间的精神异常,可能会丧失部分记忆。实际情况也是如此,面对侦查员的提问,女子只是一个劲儿地重复说自己没有印象。此外,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了许多空药袋,证明她确实服用了大量药物。虽然没能取得她本人的供述,但申请逮捕令的材料已足够齐全,警方决定先逮捕她,然后移送检方。” “但是检方最终决定不予起诉,对吗?”新田问道。 “是的。面对检方的调查,女子依旧强调自己丧失了相关记忆。她因为要接受鉴定而被拘留,但最终没有材料证明她在案发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因此,检方决定不予起诉。” “这个博客说得没错啊。”本宫哗啦哗啦翻着资料,“真是棘手啊。要是遇到这种案件,真想撒手不管。” “梓警部,”新田看向右侧,“你刚才说知道这起案件,是有过什么特别的关联吗?” “我有一个警察学校时期的同学,就在本案辖区警察局的刑事科工作。去医院调查加害者的就是她。负责人认为同为女性可能更容易对话,就派她去了。” “那么关于这起案件你的同学说过什么吗?” 梓略加思索。“她说太痛苦了。” “痛苦?” “那名女子已经失去记忆,却必须告诉她,是她杀了她的男友。这不可能不痛苦吧?” “啊……是这样。” “能势警部补,”稻垣唤道,“关于被害人的遗属,你是不是也掌握了什么信息?” “已经查明了被害人父母的姓名。”能势说着在白板上写下了“大畑信郎”和“大畑贵子”两个名字,“他们当时的住址也已经查明,现在正在比对驾照……请稍等。” 能势走向在不远处工作的一组侦查员,短短交谈了几句后,便拿着平板电脑回到原位。“就在刚才,正好找到了驾照信息。现住址和案件发生时一样,都是长野县轻井泽。” “轻井泽?”新田不由得提高了声音,“让我看看照片。” “请。”能势把画面转向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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