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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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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的女性中,也有人表示:“我一直以为自己偏好文科,但既然会对科学的话题如此感兴趣,说不定是理科的料呢。”她当然是开玩笑的,不过我相信她乐谈理科的话题是事实。如今孩子们对理科不感兴趣成为问题,我不禁思忖,让孩子们讨厌理科的,不就是学校吗? 喝酒时选择话题的重点,是找出一般人认为“我知道有这样的事情或东西,却从未认真思索过”的主题,愈贴近生活愈好。 只不过,有一点得注意,就是说话的时间绝对不能太长。我总是先下一句前言: “那么,我来解释传真的原理。只要三分钟,三分钟之后,你就能完全弄懂。” 重要的不是让对方真的懂,而是让他相信自己懂了。 在书上盖书店章——出自防止犯罪的观点 《文艺春秋》二〇〇一年六月号 Bookoff 所代表的大型旧书店出现已久。店中经营的商品,应称之为“新旧书”而非旧书。因为新刊图书推出不到一个月,就出现在架上,价格又相对便宜,难怪消费者会大步靠拢。 关于著作二度贩卖一事,身为作者,我难以苟同。关于这方面,日后我也希望能找机会深入讨论,但现下我想谈的并非此事。 实际上,由于大型旧书店的出现,某种犯罪逐渐增加。正确地讲,是据传正在增加。这种犯罪便是“偷窃”,想必读者很快就能了解其中的架构。犯人从新刊书店窃取书籍,再带到 Bookoff 等店换钱。新刊书店与 Bookoff 比邻而居时,偷窃犯只要带着大包包移动几公尺,现金便轻松入袋。 为预防偷窃而寻求 Bookoff 等店的协助是没有意义的。收购的一方不需考虑书籍是透过何种管道取得,他们重视的是书籍状况良好与否。偷窃犯带来的书籍想必轻易就符合此一条件。以结果而言,偷窃犯与 Bookoff 是利害关系一致的共同体,但在这件事上,Bookoff 无可非议。 因 Bookoff 产生的犯罪,除偷窃外还有不当退书。所谓的退书,自然是退还书店卖不出去的书。退书后,书店可取回书款。新书中都会夹着售货单、补充订货单,当客人在柜台结账时,店员会将这些单据抽下。换句话说,卖不出去的书里,一定夹有这些单据。 假设有一个缺德的书店老板,带着几张已售出的书本单据,到 Bookoff 买齐与单据一致的书,再将单据夹入各相应的书里,厚颜无耻地将书退还。最后,书款与他在 Bookoff 购书的费用之间的差额,便是他的赚头。 是否真有其事,我们无从确认。但是,对于可能发生的状况,我们真能置之不理吗?于是,我构思了一个解决办法,想在此提出。 一般书籍上会明确标示作者名与出版社名,目的是标明“是谁写的”与“是谁制作的”,这样才是一本完整的书,亦是所有人长久以来的认知。我认为,应该加上“是谁卖的”,换句话说,就是附上书店名。不过,不能采用印刷的方式。如同先前所提,卖不出去的书必须是可退的,因此在书卖出前,不能加上书店名。那么,在书上加入书店名的合适时间点只有一个——柜台结账之际,在书的显眼处盖上书店章如何?印章愈大愈好,有特殊风格的更佳。 盖书店章有甚么效果?列举如下: ◾优点① 防范偷窃 透过正当管道购买的书必定盖有书店章,这样的情况对想偷书卖给 Bookoff 的人非常不便。他们的书自然没有盖书店章,若带到 Bookoff,等于向世人宣告“我是以不正当的手段得到这本书的”。即使买方故意视而不见,但势必会造成卖方的压力。另外还有一个效用,便是当场逮到偷窃犯时,“在别家店买的”类似借口便不成立了。 ◾优点② 防范不当退书 透过正当管道购买的书上必定盖有书店章,这就意味着迟早有一天,Bookoff 架上的所有书籍都会盖有书店章。那么,上述缺德书店老板的恶行显然就无法得逞。 ◾优点③ 区别旧书店与新书店 对消费者而言,Bookoff 之类的旧书店与新书店的差别在哪里?顶多就是新书出现的时间略有不同罢了。这么一来,新书店的存在价值几乎等于零。我认为,应该要让新书店的特征更加明确。这个特征是甚么?不用说,当然就是贩售“新书”。然而,现下大家认为 Bookoff 也卖新书,问题便出在此。Bookoff 卖的始终都是旧书,为凸显这一点,就必须要有书店章。如前所述,只要将盖书店章制度化,Bookoff 架上的所有书都会盖有书店章。换句话说,没有盖书店章的、干干净净的书,唯有在新书店才找得到。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差别。 ◾优点④ 促使新书店自尊自重 在书籍中盖上自家店的印章,当然必须自重,并负起相对的责任。我相信,这必定会连带促进书店提升对消费者的服务,同时亦有宣传效果。在这一方面,Bookoff 也担任重要的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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