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阁网 > 东野圭吾 > 大概是最后的招呼 | 上页 下页 |
| 一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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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杀了他》 一九九九年二月 讲谈社/独步文化预定出版 不用说,这是《谁杀了她》模式的第二弹,只不过这次的嫌犯增为三人,却有三种第一人称的观点。当初是在《Mephisto》杂志连载,为了不让看连载与看单行本的读者产生差异,下了不少功夫。先请几个人试读,听过感想再加以修改。当初在网路上似乎演变成推理大战,身为作者,对此实在感到非常欣慰。但是,目前尚未出现写这类小说的人。原本希望能够成为一种类型,毕竟不容易。第三弹已有灵感,书名也决定为《你杀了人》,可是还在犹豫要不要以同一种形式撰写。 《白夜行》 一九九九年八月 集英社/二〇〇七年十月 独步文化 我想藉着描写某个人物的成长过程,让其自然形成一部犯罪小说。并且,只从主角身边的人叙写,主角的内心交由读者自行想象。采用的结构是,登场人物不晓得发生甚么事,唯有读者知道真相。说在《小说 SUBARU》连载不太正确,这部作品其实是以短篇串连的方式发表的。第一回刊登的是书中的第二章。当时必须先决定还没动笔的第一章内容,而前提是要让之后的所有创作连系起来成为一部长篇。仔细想想,真是件大工程。姑且不论成品如何,我对本作感情很深。还有,全文完全没出现“心灵创伤”一词。我认为这部作品不能轻易一语带过,武断的评论之多实在令人无言。 《又一个谎言》 二〇〇〇四月 讲谈社/独步文化预定出版 这是“加贺恭一郎系列”的第一本短篇集。以罪犯或心怀秘密的人的角度来描写,而加贺通常是他们的敌人。但是,我不想象神探可伦坡或古畑任三郎那样,让读者打一开始便知道真相。话说回来,写《毕业》时,我做梦都没料到加贺会一再派上用场。他目前任职于练马警署,我正考虑是不是该让他调动了。 《预知梦》 二〇〇〇年六月 文艺春秋/二〇〇七年五月 独步文化 这是《侦探伽俐略》第二弹。第一弹里出现许多专业用具,想必很多读者感到排斥,此次便彻底聚焦于“揭露超自然现象”的部份。这么一来,主角发挥理科知识的场面固然变少,效果好坏却不得而知。至于第一弹和本书发表前后,碰巧都遇上连续剧《圈套》①火红,我也只能苦笑。我不认为遭到抄袭,毕竟物理学者戳破超自然现象的骗局是常有的事。 ﹛①注:朝日电视台的悬疑推理喜剧。内容叙述自称天才魔术师的女主角与担任物理系副教授的男主角,一起解开许多隐藏在神秘事件中的圈套。﹜ 《单恋》 二〇〇一年三月 文艺春秋/二〇〇六年十二月 独步文化 《秘密》是母亲的灵魂进入女儿的肉体,外表与内在的不同令丈夫不知所措。而从现实面切入这个问题,便遇到性别认同障碍的主题。我认为不能以半吊子的心情创作,于是针对男性与女性深入思考,并前往日本首次进行变性手术的埼玉医大探访。执笔时建立起的观念至今未变,所以,每次看到电视上那些艺人未经思索就随口发表无知的错误意见,心头便一阵火。只是,光自个儿生闷气也无可奈何。对了,几次采访中我都提过,这部作品的氛围是拜借了SMAP的歌曲〈夜空的另一端〉。 《超·杀人事件》 二〇〇一年六月 新潮社/二〇〇六年四月 独步文化 最先写的是〈超理科杀人事件〉。起因是看到有作家把一些理科深奥的学问按资料照抄,忍不住写篇故事消遣。由于反应还不错,便陆续发展出〈超税金对策杀人事件〉和〈超高龄化社会杀人事件〉等。虽然以“杀人事件”为标题,但老实讲根本不是推理小说。可是,某次对谈中,却听见书评家发出“就算要开文坛的玩笑,也不必硬写成推理小说”之类的批判。我一听就晓得对方没看书,这种人务必要买一台自动书评撰写机。 《湖边凶杀案》 二〇〇二年三月 实业之日本社/二〇〇四年九月 独步文化 这部作品未经连载就直接出版,但其实有前身。原本是以《不再踏入杀人森林》为名的连载失败作,我暗忖实在没办法出书,便重新写过,坦白说并不是值得骄傲的事。不过内容我挺喜欢的,相信自己写出了划时代的结局。 《时生》 二〇〇二年七月 讲谈社/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独步文化 我想写蠢男的故事。本书的主角宫本拓实真的是个蠢蛋,写蠢蛋真愉快,多半是解放了内心种种封印的关系吧。书里也触及穿越时空的话题,很久之前我就针对时间悖论(Time Paradox)做过种种思考,打算创作一部以时空旅人身边的人为主角,而不是时空旅人本人的小说。我觉得应该很成功。 《绑架游戏》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 光文社/二〇〇四年六月 独步文化 这是我第一部以绑架为主轴的作品。同类名著虽然已经很多,但几乎都是以犯人与警察对峙的方式布局,于是我不禁思索,若单就犯人的观点描写会是甚么样子?本作的灵感便来自于此。作品的形象是“一个故作优雅的男子在摩天大楼喝着啤酒,仅靠着手机就夺得赎金”,二〇〇三年改编成电影《g@me.》,片中藤木直人先生做作的模样真是入木三分。那部电影东野也悄悄入镜,但发觉的人意外地少,毕竟只出现几秒。另外,在杂志《Gainer》上连载时,标题是《青春的死亡面具》。虽然也喜欢这个标题,但作者认为点明内容比较好,便改名了。 《信》 二〇〇三年三月 每日新闻社/二〇〇七年八月 独步文化 当初是个非常理所当然的发想:家里要是出了罪犯可伤脑筋。由于是在报纸的周日版连载,最好避免残酷的场景和复杂的推理布局,所以,我决定彻底描写孤伶伶的弟弟,收到服刑中的哥哥寄来的信会有何想法,进而选择如何生存。成果虽然不是推理小说,但或许这样比较好。我试图破坏表面上的善意、形式上的道德之类的东西。不能因别人家里有罪犯就加以歧视——这种事既不可能,也不符合现实。要是女儿的男友是罪犯的弟弟,我想必会反对他们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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