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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九


  “比利,不管用哪一种办法,你要做同样的事。那就是在树丛中摆好射击姿势。”

  “嗨,我不担心我这无用的躯壳。但我不希望你在那片空旷地上挨黑枪,或者进屋发觉中了埋伏。到那时我帮不上忙,老兄。”他说,“我的想法是:当我们接近他时,他不是死了,就是重伤。不论哪种情况,我都把他开膛剖肚。”

  基思深吸了一口气,告诉比利:“我想要活捉他。”

  “不行。”

  “我要把他捆起来,扔在小卡车后面,交给司法部门处理。我一直在这样想,这就是我选择的办法。你考虑一下。”

  “我已经考虑过了,基思,我知道你的意思,他宁可死,也不愿去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可我得告诉你,该死的法律执行起来真荒唐。法律把我折腾得够呛,因为我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可我从不伤害别人,那个龟孙却能逍遥法外。”

  基思思索着这个问题。巴克斯特会面临种种羞辱,然而一两年后他又可以在社会上无拘无束了。克利夫·巴克斯特有病,州法院可能会同意巴克斯特的律师的看法,说他需要治疗和接受心理咨询。他有精神创伤,因为看到他的妻子与另一个男人睡觉——一个来自乡下的狡猾的诱奸者。于是,他做了任何男人都会做的事:他打了她妻子的那个情夫,然后,他不是把他妻子一脚踢出门外,而是带她出去度个短假,试图解决矛盾。当然,他做得过分了一点,这就是为什么他需要接受心理咨询的原因,基思思前想后,最后决定:尽管他答应过安妮不杀人,但克利夫·巴克斯特必须死。他说:“行……我们结果他。但我必须靠近杀他。他必须明白是我和你干的。”

  “好吧……如果那样做对你合适,我没有意见,我赞成。希望我们能成功。”

  “我们会成功的。”

  比利说:“嗨,等我们收拾了这混蛋以后,我就到哥伦布去找她。他一天不死我就一天不能去找她。你知道吗?”

  “我知道。”

  “我过去对任何人都不敢正视,基思,我在城内闲荡,我在街上见到他,他就会嘲笑我。有时他见我喝醉就逮捕我,把我带进局里,让我脱光衣服进行搜身。这畜生还叫人给我拍照,有些照片上他就站在我身旁,他说他把这些照片寄给贝思。”

  基思不做声。

  “也许你弄不懂为什么我到处闲荡。我告诉你,因为我试图鼓起勇气杀他,但我始终没这个勇气……看来我永远鼓不起这个勇气来。一直到你来我才有了勇气。”他又说,“记住,如果我不成功……”

  “行了,够了。”基思看看比利,他正背靠树坐着,凝视着黑暗深处。基思心想,比利·马隆现在清醒着,具有所有无望之人明察秋毫的洞察力,他也许已经预见到自己的死亡,基思觉得他的话兴许有道理,他想,比利已达到他一生中那些难得的时刻之一,也许是最难得的时刻,即生或死同样美好的时刻。

  他们等待着,听着秋夜时有的声音——一只金花鼠、一只松鼠、一头野兔或偶尔一只鸟。基思抬头望望明月,此时月亮差不多正当头顶。也许三四个小时后月亮就会西沉,那将是采取行动的时候。不过,如果他想用石弓射狗,那就需要月光了。

  基思不愿去猜测屋内正在发生什么事,但他仍不由自主地猜度着。毫无疑问,克利夫·巴克斯特的精神已经崩溃,他的占有欲已转化为更为丑恶的东西。基思知道巴克斯特会殴打安妮,因她的不忠而侮辱她,惩罚她。事实上,巴克斯特是个性虐待狂;他终于找到了他一直在找的借口,来对他从未完全征服的女人发泄病态的离奇欲望。基思坚信,巴克斯特还没有制服她;当他看到她时,她会像他一样——挨打流血,但并不屈服。

  他调整了自己的心态,以对付即将来临的局面。他的举动必须合理、冷静,与巴克斯特同样狡猾。他知道巴克斯特随时会杀她,但他相当肯定,巴克斯特还没有与她了结。他们之间目前正发生的事是巴克斯特一生中所做的最精心的事,他不打算去结束它,除非到最后时刻,现在正是最后时刻,他们冤家狭路相逢,所有的事都集中到了一起来:救援、复仇和偿还,都期待已久。

  比利说:“我有一种感觉,他知道我们来了,我的意思是,他不了解,但他知道。”

  基思说:“这无关紧要。它并不改变任何事情,对他或对我们都一样。”

  “对。他已经走投无路。”他想了一会儿,说道,“我想我们也走投无路了。我们可以离开,但我们不能离开。你知道吗?”

  “我知道。”

  “嗨,我能抽支烟就好了。”

  “你需要喝一口吗?”

  “嗯……你有喝的东西?”

  “没有。我是在问你是否需要喝酒。”

  “我……需要。不过……现在不行。”

  “你知道,也许这事了结以后你的生活能够重新开始,如果你戒掉酒的话。”

  “也许能。”

  “我将帮助你。”

  “算了吧。我们扯平了。”比利问道,“你想过我们很倒霉吗?”

  “想过。那又怎样?一次大战以来,每个老兵都很倒霉,也许你不该再为你自己感到可惜。没有一场战争会长得或是糟糕得比你自己更能把你的头脑搞得那么糊涂。”

  比利想了一会儿,然后回答说:“也许你的头脑不会。你的头脑总是清醒的。可我的头脑接受不了太多的东西。”

  “对不起。”

  “告诉你一点别的,基思——如果你不认为你也有点心神不定的话,你就不会听从你脑袋里那些华而不实的想法了。”

  基思不吭声。

  他们又等了一小时,基本上沉默不语。最后,比利说道:“嗨,还记得我们毕业那年与芬德利队的橄榄球赛吗?”

  “记不得了。”

  “那天我踢中卫,我们以七比十二的比分落后,我接过传球,甩掉左边对方那个抱住我的队员,他们在争球线拦住我,但我没倒下——我转身将球传给你。你那天踢后卫,记得吗?芬德利队的那些讨厌鬼都扑到你身上,但你把球一个长传扔给边锋——那家伙叫什么名字来着?戴维斯。对吗?他还反应不过来,但他转过身,球落在他手里,他倒在球门区。触地得分,你记得吗?”

  “记得。”

  “这场球棒极了。你大出风头。即使形势不利,只要你在那里,就能抓住一个机会。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还保存着那场球的记录片。”

  “有可能。”

  “是吗,我想看看那片子。你从中学起就记得巴克斯特吗?”

  “不……实际上,我记得。”

  “嗯,他始终是个祸害。你曾经与他正面较量过吗?”

  “没有,但我早该这样做。”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这正是他想的,这也是我们都到这里来的原因。”

  “是啊……不过我们在学校里从来没有惹过他。我从来没有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他尽欺负别人。我弄不懂为什么没有人早早地把他的气焰给压下去。”

  基思说道:“他专拣软柿子捏。”

  比利·马隆没有接这个话茬,而是说:“喂,他真的在你头上撒尿了。”他大笑,接着说道,“听我说,我在酒吧见到你以后,好像是第二天我头脑清醒过来时,我记起你和安妮·普伦蒂斯的事。我头脑中有一种大胆的想法,那就是你将与她相聚,一起找回失去的东西。这算不算聪明的想法?”

  基思不回答。

  比利继续说:“我猜测他也估摸出这件事。你知道,我过去有时在街上看到她——我是说,在学校里我从来没有很好地了解她,但由于我们曾经是同班同学,她总是向我微笑,打招呼。有时候,她停下来,同我交谈几句,你知道,问我近来可好。我站在那儿,不知道说什么好,心里想:‘你的丈夫糟蹋了我的妻子,我应该告诉你这件事。’可实际上,我从未告诉过她。我不想谈得时间太长,因为我怕若被他看见我与他妻子谈话,他会报复我,或者虐待她。”

  基思说:“也许我应该让你将他开膛剖肚。”

  比利看着他,说道:“这事我不需要你的许可。”

  这话有点使基思出乎意料,但对比利来说,是个好兆头。基思说:“我们讲好的,我发号施令。”

  比利不吱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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