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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


  他直接走上楼去,从橱里拿出他的9毫米格劳克手枪,装上子弹,放在床头柜上。

  他脱了衣服上床。他浑身的热血还在流动,怎么也睡不着,但终于沉入了一种半睡眠的状态。这身本领是他在越南学会的,又在其他地方得到了完善,他的身体在休息,可他的所有知觉都一触即醒。

  他的思绪在向四处游散;平时如果能完全控制自己的思想,他是不会允许自己这样的。他的大脑告诉他,家已成了他最后的战场;正如他一向所知,只要他回家,家就会变成战场。这是个潜意识里的秘密,这些年来他一直不肯承认这一点。他对克利夫·巴克斯特的记忆绝不像他对波特夫妇透露的那样模糊,也不像他自己以为的那样稍纵即逝,其实,他对这个横行霸道的混蛋记得很清楚,记得克利夫·巴克斯特曾不止一次惹过他;记得巴克斯特在橄榄球比赛时总是在看台上骂骂咧咧;清楚地记得克利夫·巴克斯特在课堂上、学校舞会上和游泳池里总是盯着安妮·普伦蒂斯。他还记得有一年秋天发生的事:当时学生们乘运草车出游,巴克斯特将手放在安妮屁股上,将她托上运草车。

  他那时就应该有所行动,但安妮似乎对克利夫·巴克斯特毫无察觉。基思明白,最能让巴克斯特这号人恼怒的就是忽视他的存在。事实上,当时巴克斯特的恼怒逐月上升,基思能看出这点。不过克利夫·巴克斯特很精明,没有干出太出格的事。最后他当然会越轨的,但六月份到了,基思和安妮中学毕业,双双上了大学。

  基思一直没弄明白巴克斯特是对安妮真有兴趣,还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气气基思,因为克利夫·巴克斯特似乎毫无缘由地憎恨基思,当基思听说克利夫·巴克斯特同安妮·普伦蒂斯结婚时,与其说他对安妮或克利夫·巴克斯特感到气恼,倒不如说他被这消息惊呆了。这对他来说,仿佛是天堂和地狱错了位,他对人性所坚信不疑的东西都错了。随着岁月的流逝,他对男女之间不断变化的事有了更深的认识,他开始理解克利夫·巴克斯特和安妮·普伦蒂斯结合在一起的缘由了。

  基思寻思,如果他当时把巴克斯特叫出来,将学校里的这个恶棍狠狠揍一顿——从体力上讲是完全做得到的,那么现在会不会是另一种局面呢?他现在考虑要做这件在中学时未曾做的事。但如果他真的选择正面冲突这种办法,恐怕事情不会像中学生打架那么简单了。

  大约午夜时分,电话铃响了,但拎起电话对方却没有声音。稍过片刻,公路那边有人在按汽车喇叭。电话铃又响了几遍,基思干脆把话筒从电话座上取下了。

  下半夜倒是很安宁,他睡着了几个小时。

  黎明时分,他给斯潘塞城警察局打了个电话,报了自己的姓名,然后说要跟巴克斯特警长通话。

  值班警官似乎有点吃惊,然后答道:“他不在。”

  “那给带个口信。告诉他,基思·兰德里要跟他见个面。”

  “是吗?什么地点?什么时间?”

  “今天晚上八点,在中学后面。”

  “哪里?”

  “你听见了我说的。告诉他单独来。”

  “我会告诉他的。”

  基思挂了电话。“迟做总比不做好。”

  第十三章

  基思·兰德里关掉汽车前灯,把雪佛兰车开进市郊中学后面的停车场。这个沥青铺设的停车场直通老砖石校舍的后墙,那里还坐落着自行车架、篮球场和工具棚,基思发现,他从前与小伙伴们在夏夜常来聚会的这个地方并无多大改变,只是多了几盏水银汽灯,把学校后面照得通亮。

  他在一个篮球架附近停下车,熄了火,然后走出雪佛兰车。他把他的格劳克半自动手枪放在车罩上,脱下衬衫,盖在手枪上。

  他从车后的行李箱中拿出一只篮球,借着水银灯的亮光开始投篮,一会儿篮下单手打板投球,一会儿跳投,球声从校舍的墙上反射出来,回响在宁静的夜空中。

  他运球到篮下做了一个假动作,然后跳起来把球投进篮内。

  当他玩到冒了汗,他思量起来此要进行的另一场比赛。他意识到这并不是特别精明的一着棋。今天早晨他火了,发出一个幼稚的挑战:“在中学后面等我,孬种。”听上去不错,但在目前的情况下,这可能会成为一个致命的错误。他知道要摆平过去学校里的这个恶霸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巴克斯特也许不会乖乖地一个人来。

  基思并没有把他的M-16步枪或防弹背心带来,为的是要在武器装备上同巴克斯特一样,以求公平。然而,他无法知道巴克斯特会带什么来。实际上,可能会有五辆警车、十几个警察来包围他;如果巴克斯特下令开火,基思难免一死,不论穿什么服装、操什么武器都无济于事。而且基思可以肯定,克利夫·巴克斯特会让手下人写份冠冕堂皇的报告来解释基思·兰德里的合法死亡。

  基思休息了片刻,看看表,时间是晚上七点四十五分。他试着客观地猜测一下巴克斯特对挑战的反应。如果“从小看大,三岁至老”这句俗话说的没错,那么巴克斯特肯定会来,但不会是一个人。然而,波特夫妇所描绘的形象是个自高自大的家伙,很可能低估自己的敌人;这种人如果得手,会迈着得意的步子走进局办公室,宣布道:“我刚在城外中学打死了一个坏蛋。叫辆运尸车来。”

  天渐渐暗了,他继续独自玩球。他认定,如果巴克斯特一个人来,他可能永远回不了局办公室了。基思在他的职业生涯中曾经有过几次杀人的冲动,而这次杀死巴克斯特的欲望是如此强烈,连他自己也感到吃惊。这个欲望无疑在他心中积聚了很久,又在他的灵魂深处爆发了。

  基思瞅了一眼他的表。已是晚上八点了。他朝学校望望,又看看露天操场与附近的马路,但没发现亮着的汽车灯及任何动静。他连续练了几下单手打板投球。

  基思心想,巴克斯特手下人或多或少知道一点警长与这个兰德里之间的问题,知道兰德里说要巴克斯特单独来。那么巴克斯特打算对手下人说些什么呢?说兰德里在纠缠巴克斯特太太,而他却害怕独自去会兰德里?在男子汉的世界里,这大概要算是一个男人所能干的最没有男人味的事了。基思意识到,他自觉或不自觉地已经把巴克斯特置于这样一种境地:如果请手下人来帮忙,他在众人眼里就是一个十足的软蛋。因此,他不得不独自来赴会,或者干脆不来,宁可承受懦弱与胆怯的种种后果。

  等到八点零五分,根据这场比赛的不成文的规定,他可以走了。但他没走,继续投篮,在场上来回运球,不过始终离他放格劳克手枪的雪佛兰车罩不远。到了八点十分,他对自己在这次挑战中坚持到最后感到心满意足。

  当他走向他的车时,学校边上出现了汽车的灯光。接着,一辆车缓缓向他驶来,前灯的光束射在了他身上。

  基思一面漫不经心地拍着球,一面继续朝他的雪佛兰车走去。

  现在他看清了来的是辆警车。它在离他约五十英尺的地方停下来,前灯仍然直照着他。

  乘客门开了,一个身影走了出来。基思在耀眼的灯光中看不清这个人,但他看上去要比克利夫·巴克斯特高一些、瘦一些。基思扔下篮球,拿起放在雪佛兰车罩上的衬衫和盖在下面的手枪。他用衬衫擦拭汗津津的脸,一只手握住枪柄,手指扳在扳机上。

  那人朝他走了几步,然后叫道:“基思·兰德里吗?”

  基思虽然差不多三十年没听到过克利夫·巴克斯特的声音了,但知道这不是他。他回答说:“谁在问我?”

  “申利警官,斯潘塞城警察局的。”那人继续朝基思走来。

  “车里还有谁?”

  “我的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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