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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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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二楼放洗涤物的橱柜里面。” 西斯很快地走向马卡姆那里,很狼狈又很紧张的辩解道:“我们从本部派来多人找寻枪支,却没有发现鞋套。现在万斯先生说他在二楼的洗涤物中找到。” “组长先生,”万斯以平稳的音调说:“你们当时来找手枪时,这双鞋套并没有放在那里,第二回来时,凶手有充分的时间将它藏好在一个安全的地点。而今天呢?他很匆促,所以才会放在洗涤物的橱柜里。” “似乎是这样,”西斯松了一口气。“你还有什么发现?万斯先生?” “目前我所能说的只有这些。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你的部下在这里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人物进出。”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万斯。”西斯冷不防的站起来,“难道说凶手就在这房子里?” “总而言之,”万斯很不耐烦的回答他,“我可以断定在我们到达之前,凶手已经在这里面了。” “然而,进出的只有丰·布隆医生。”西斯还是继续说着。 万斯点点头。“组长,犯人确实还在这个家里没错。” § 第十六章 失落的毒药 十一月三十日星期二下午二点三十分 我和马卡姆以及万斯,在俱乐部吃了一顿午餐。三个人似乎很有默契似的都不提起命案的事。但是当我们饭后休息,马卡姆靠在椅背上,郑重其事的看着万斯说道:“你是怎么知道鞋套在洗涤物的柜子里?” “其实,说来很简单,”万斯微笑着说道:“我根本不相信是什么杀人抢劫的案子。所以我能从任何的角度去重新组合这个问题。” 万斯再点燃一根雪茄,并倒满咖啡。 “你仔细想一想,马卡姆。朱莉娅和亚达中弹的那次,我们发现了往返的足迹。当晚十一点时,雪已经停了,足迹一定是在西斯十二点赶到现场之间前留下的。杰斯达被杀的那一晚也有相同的足迹,也是在雪停后立即印下去的。也就是说凶手从正门进去作案后,再走出去雪地上留下脚印。我们都知道雪停下了之后足迹才看得清楚。这虽然不能硬说是巧合,但也相当吸引我的注意力。当今早史密特报告说阳台的楼梯上发现足迹,更使我感兴趣。我可以断定这位谨慎而凡事策划好的凶手,有意留下这条线索误导我们的逻辑思考。他在每次作案后,都故意选在一个足迹不会消失,并且不至于和其它足迹混在一起的时刻里——你在听吗?” “我在听,你继续说下去。”马卡姆说道。 “在这三次的足迹里,都有这个共同的巧合。最初的那一次雪是缤纷的下着,先从格林家里出去再回来,或是说先从路上走向格林家再走出来,这两种推测似乎都不大可能。在杰斯达死去的那一晚也不可能留下清楚的脚印,到这里又发生了相同的问题。而且足迹是留在正面通路的两侧上,来往都没有重迭,这真是很难得。完全不合理。不管怎么说,走在狭窄的通路上,从门出入,有重迭是很平常的事。来回两道足迹之间的间隔相当大,简直可以说是刻意安排的。再说今早所找到的足迹,只有进去的,没有出来的。我们可下结论凶手是从正门出来,从那条清洁的通路逃走。但这也不过是我们的推定。” 万斯喝了口咖啡,再吸口烟。 “我认为那些足迹全都只是这个家庭中的某一个人制造出来的,想要使我们以为凶手是来自外部。当然,这是我这个外行人的看法——” “到目前为止,你所说的都相当合理。但你还是没有说清楚你怎么知道鞋套放在洗涤物的柜子里?” “是的,我还有很多需要补充的。例如史密特在杰斯达的衣柜中发现的鞋套和那些足迹完全吻合。我本来以为那鞋套是凶手故布疑阵的道具。但是当我们把那鞋套带回本部之后,又出现了相同的足迹——也就是今早所发现的足迹。所以我修正一下自己的想法,结论出杰斯达有两只鞋套。一双可能已经不穿了,只是还没丢掉。所以我等着杰莱姆主任的报告,想知道新的和旧的是不是相同的鞋套。” “即使是相同的话,”马卡姆插嘴道,“你断定足迹是来自格林家内部,理由还是不够充分。还有其它的根据吗?” “那正是我现在要说的,”万斯责难似的回答,“现在对你说这些似乎早了点。你把我想成是个法官,我的推论都要令人窒息了。” “我也不过是站在审判官的立场。” “是的,”万斯微笑了一下,继续说道。“我们先来讨论一下朱莉娅和亚达受到枪击后,凶手的逃走路线。史布鲁特在听到亚达房里的枪声后,马上来到二楼的大厅。但接下来什么也没听到。大厅里没有脚步声,楼下大门也没有关闭声。马卡姆,你说穿着鞋套,走在黑暗的大理石阶梯上,会不发出声音吗?如果说在那种状况下凶手逃出去的话,史布鲁应该能够听到一些声音。所以我断定凶手并没有逃出格林家。” “那么外面的足迹该作何解释?” “那是某个人先前走到大门又走回来所留下的——我想起了杰斯达被杀那晚的事了。你一定也记得。雷格斯说大约在枪声的十五分钟前,在大厅里有关门声及一种用力声。关于关门声亚达也确认了。要注意的是那时雪已停了。所听到的声音也许是凶手穿着鞋套,走到门口再走回来,印上二道足迹后,在大厅脱鞋套的声音。而所谓的关门声,只是凶手在把鞋套放入洗涤物的橱柜时,关门所发出的声音也说不定。” “可能是这样没错。这样解释雷格斯和亚达所听到的声音满合理的。”马卡姆说道。 “所以对于今天的足迹便可一目了然。阳台楼梯上的脚印是在九点至十二点之间印上的。然而监视的人对于进进出出的人并不认识。史布鲁特在听到枪声时正在餐厅里,如果有人下楼梯,走出去的话,他一定可以听到。或者说史布鲁特走佣人专用的楼梯时,凶手也从另一个楼梯下来,也是有可能的。但究竟事情是不是这样呢?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凶手知道枪声响时,必定会有人进到雷格斯房里,所以躲在楼上的大厅中等待着。但是监视人员并没有发现有人走出那幢房子。所以我再断言雷格斯死后,并没有人从主楼梯下来,我也断定足迹在作案之前已经印好了。这一次之所以没有反方向的足迹是因为怕被监视人员发现。而且大门外的通路打扫得很清洁,所以足迹就由大门出去,走到转角再爬上阳台的楼梯,通过亚达的房间,进入楼上的大厅。” “没错,”马卡姆起身子,弹掉雪茄上的烟灰,“所以你知道鞋套是在这幢房子里的某处?” “正是这样。坦白讲,最初我并没有想到会是在洗涤物的橱子里。我先找杰斯达的房间,接着找朱莉娅房间。接着想到佣人的房间去时,想起了雷格斯所说的关门声。因此我巡视二楼每个房门。也开开看洗涤物的柜子。不管怎么说,那里是藏东西的好地方。果然在一条旧毛巾底下藏着鞋套。也许凶手已经在那里藏了两次也说不定,正在寻觅更好的场所掩藏。” “为什么检查官先前没有发现呢?” “关于这一点我也不知道。或许藏到屋子以外的地方。” 两人都沉默了数分钟,还是马卡姆先开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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