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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〇


  我喜爱侦查案件,手上还有四百多宗从中古时期到现代的刑事案件有待处理,但是在罗兰州长的恳求下,我颇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感觉,只有在九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答应出任警政厅长一职,州长怕夜长梦多,当天马上召开记者会,宣布这一消息。七月一日,我正式出任康州警政厅长。

  虽然我是有点被迫入阁的感觉,但是自己明白身为全美首位华裔,也是首位亚裔州级警界最高职位人士,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华裔的形像。我想暂停在刑事科学方面的研究,用实际行动来改变美国主流社会对我们华裔的刻板看法,这也是一宗十分有意义的事情。虽然出任警政厅长后行政事务很忙,但是我并没有放弃兼任的化验室主任的职责,等完成了州长所交下的差事后,我一定会重返化验室。

  在出任警政厅厅长后,我得知印尼华侨在暴动中遭到攻击,而且不少华裔妇女被强暴,我很气愤,因为我曾在东南亚居住过,亲身体验华侨被排挤、歧视的痛苦。我马上以康州警政厅厅长的名义写信给印尼的警方,要求警方对这些侵犯华裔权益的案件展开调查,此外,我还发动朋友连署签名,向印尼政府施加压力。

  许多报纸都将我描述为生活和事业上的胜利者。在纽海文大学毕业典礼致词时,我谈起我对生活的胜者与败者的见解。我说,胜者与败者的区别是在于:胜者看到的往往是问题的答案,而败者看到的往往是答案的问题;胜者往往是答案的组成部份,而败者往往是问题的组成部份;胜者有计划,败者有托词;胜者经常说:“让我来替你效劳”,而败者经常说:“那不干我的事”;胜者经常说:“虽然有困难,还是办得到”,而败者经常说:“虽然办得到,但是太困难。”

  第5节 至诚信义

  在我的房间里,挂着一幅字,上面写者“至诚信义”四字,这就是我的人生座右铭。我时常勉励自己,做事情要言而有信,待人要以诚相待。

  有一次,缅因州长打电话给我,该州的刑事化验室主任一职出缺,他想请我做主考官,主持应征者的口试。我欣然答应了。谁知在口试前一天,美东地区发生大风暴,地面积雪有五尺厚,许多道路都被封锁,妙娟劝我不要去,因为气候恶劣,应征者都不可能出席。

  但是我说,我答应过的事情,就一定要办到。我们便提早出门,平时只要五、六个小时的车程,由于在大风雪中阻塞严重,道路险状环生,我们花了十几个小时才赶到缅因州,赶到时刚好清晨八、九点,面试是在九点钟开始,当我在九点钟准时出现时,州长和其他主管都大吃一惊,他们原来以为我从新闻报导中得知大风雪的消息,一定不会到场。

  果不出妙娟所料,当天早上没有一个应征者出现。到了下午,有一位应征者赶到,他提前一天出发,但是由于道路阻塞而迟到了。他的资历与其他人相比虽然不是最好的,但是我认为他能冒着大风雪赶来应征,答应过的事情不管有多困难都去努力完成,精神十分可嘉,便建议州长录用他,州长马上同意了我的建议。

  信誉是刑事鉴识这一行最珍贵的资产。如果没有好的信誉,缺乏可信度,社会大众将不会相信刑事鉴识的结果。

  要建立良好的信誉,必须要具备刑事科学家的职业道德。我时常教育学生,刑事鉴识工作者首先是一位科学工作者,不能抱有任何预设立场,不能偏袒任何一方,要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地让事实说话,让证据来决定,不冤枉好人,也不让坏人逍遥法外。除了夤整对被告不利的证据外,如发现对被告有利的反证据也要如实报告。

  虽然我主持的化验室是警政厅内的编制,但是我认为警察机构就要主持正义公道,化验室也是一样,要不偏不倚,公正不阿才能取信于人,取信于陪审员。不管如何,刑事鉴识人员不能降低本行的职业道德标准,不能为了某一案件的需要,或受金钱利益的驱使而扭曲事实。

  被称为世纪大审判的O.J.辛普森案件,就是测试刑事鉴识人员信用度的一个最佳例证。

  第6节 布兰伍血案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二日深夜,南加州洛杉矶西边,距离电影集“海滩救护队”(Baywatch)拍摄现场圣塔磨尼卡海滩只有五里的布兰伍地区,海风习习,在这个演员、明星随处可见的社区里,大部份的居民都在星期天的晚上提早休息,为新的一个星期储备精力。班迪街是一条由北向南的大街,到了八、九点钟后,过往的车辆越来越稀少。到了十一点多钟后,街道上难得见到任何人影,偶尔有一、两人仍在路上走路锻炼身体。

  十时十五分左右,一阵狗吠声打破星期天深夜的宁静。一只爪子沾满血迹的狗在班迪街八百七十五号的住宅附近跑来跑去,狂吠着。过了半个小时左右,两个在附近街道走路健身顺便溜狗的邻居听到狗的吠叫,便过去查看究竟。

  狂吠着的狗将他们引向一座漂亮的住宅。大门是半开着,的邻居走近一看,满地都是鲜血,在进门处的路面上横躺着一具女性的尸体,头部有一滩血迹。铁门旁的铁栅旁,有一具男性尸体,男子身上的衣服沾满了血迹,地面上散落着眼睛,呼叫器和一张碎纸片……

  邻居很惊慌,赶紧报警。洛杉矶警察局的员警在几分钟内马上赶到现场。到场的员警一看知道是一宗命案,便呼叫重案组的刑警前来支援,最先赶到现场的干员是一位名叫福尔曼的白人刑警,接着,较为资深的温拿特和梁德两位刑警也到场,并马上展开调查,发现屋内还有两名小孩,但是他们都在睡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都没有受到任何伤害。经过初步调查,证实被杀的白人女子名叫妮可,是美国美式足球明星O.J.辛普森的前妻,而被害的男子隆纳是妮可的朋友,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馆的侍者。

  死者的身分证实后,负责调查的警官要求刑警亲自前往附近的辛普森住家,当面告诉他这不幸的消息并安排这两名小孩的住处。福尔曼主动提议带队前往,说他曾到过辛普森的家,因为以前妮可被辛普森殴打报警,他曾处理过他们的家庭暴力案件,了解辛普森家的位置及住宅。

  十多分钟后,他们来到辛普森的住宅。辛普森的住宅四周都有围墙,这三名刑警在接近围墙的前门外按了很久的电铃都没有人应门。后来福尔曼在作证时说,当时他就在围墙外面观察一番,发现围墙后门的路上停着一辆白色的福特野马型越野车,他就叫温拿特来看,发现汽车驾驶位置的车门把手上面有一点血迹,门下还有多点血迹。

  这些刑警说,他们发现汽车上有血迹后,担心屋内的人有生命危险,温拿特便叫福尔曼爬墙,然后从里面打开前门让他们进去。他们进去后直奔住宅,到了大门,按电铃,也没有人应。他们便到旁边的客房敲门,结果一个头发凌乱,眼神懒洋洋的白人应门。他自称是辛普森的朋友兼食客,名叫卡伦,并说辛普森和第一任太太所生的大女儿住在对面的房间里。

  刑警向他们打探辛普森的去向时,他们都说辛普森漏夜赶搭飞机到芝加哥,参加一项会议。刑警马上打电话给辛普森,告诉他前妻遇害。辛普森表示会立即搭飞机赶回来洛杉矶。

  在此同时,福尔曼向卡伦查询当天晚上的一些情况。卡伦称,大约在晚上十时四十分左右,他听到房间背后的空调机房有一阵重击的声音,墙壁上的挂画都被震动得摇晃起来,他当时正与圣地牙哥的女友通电话,还以为是地震而没有放在心里。

  福尔曼立即单枪匹马地到屋后的空调机房搜索。不久,他马上折回,叫来其他刑警,说在屋后的走道上发现一只沾满血迹的皮手套。刑警们仔细研究一番,觉得这只手套与班迪街现场隆纳尸体旁找到的另一只手套是成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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