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侦探推理 > 神探李昌钰破案实录 | 上页 下页
一五


  有两个专门抢劫日常生活用品零售店的惯犯,由于他们经常作案,所以知道不能留下任何证据,每次都只抢走商家的现金就马上逃跑。有一次,这两个抢劫犯行抢一家服装店,抓了现金正准备逃走时,其中一个觉得自己身上穿的西装外套太破旧,便问同伙可不可以拿一件新的来穿。另外一个比较精明的抢匪觉得到手的现金不多,而店内的西装都是昂贵的名牌货,既然都冒险来抢劫了,再多拿一件也没有大碍,便故作大方地表示:“随便拿吧,挑一件最好的,就算大哥我送给你的礼物吧。”

  于是,这个抢匪就挑了一件质地最好的外套,脱下旧的外套丢在地上,穿上新的就匆匆离去。警察赶到后,将抢犯的外套收集起来,摸一摸外套的口袋,没有发现任何东西,就放入证物袋内作为物证,送到化验室来。

  这类小案件的物证在化验室都是由刚入门的新手来化验。一位名叫珍妮佛的女化验员刚进入化验室工作不久,便被派来化验本案的物证。我虽是主任,除参与重大案件的物证检验外,每天都会到化验室巡查一下各小组的工作。那天我刚好遇到珍妮佛拿着一件西装外套来化验,便关心地查问了一下这是哪一个案件的物证,她说:“这是一个抢劫案,外套是嫌犯留下来的,我已经在衣服上找到几根毛发,还有一些唾液。”

  我便问道:“你有没有在口袋里找过?”

  她回答说:“找过,但是什么东西也没有。”

  我顺手将外套拿起来,发觉这件外套有点沉甸甸的,比一般西装外套要重些,我伸手往外套口袋里摸一摸,结果发现里头有个破洞,手再往洞里探去,抓出一个小皮夹子。

  皮夹子里有汽车驾照,社会安全卡以及一些保险和其他个人资料,其中除了有嫌犯的姓名,地址外,还有他的照片。

  我便打电话给负责这个案件的刑警,告诉他嫌犯的姓名,地址,叫他循线逮捕嫌犯。

  这位刑警半信半疑地回答说:“李博士,我们知道您很厉害,但是根本没有想到你这样神通广大,能将嫌犯的姓名地址都化验出来!”

  第2节 桌脚破案论

  我经常受邀培训联邦调查局,美国各地警察局以及各国的执法人员,我经常告诉他们,侦查刑事案件就如建造一张桌子一样,四个桌脚都非常重要,不管桌面怎么漂亮,如果桌脚不稳,再好的材料也无法造就一张好的桌子。

  在刑事侦查上来说,这四根支柱是现场,物证,人证,还有运气。没有这四根支柱,案件就很难侦破。

  现场步骤要绝对正确,现场判断要十分准确,现场重建一定要合乎逻辑。现场一定要完善保护,在收集物证程序仍未结束,前非办案人员绝对禁止进入现场,其中包括非本案警员,长官及记者等。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物证是破案的关键。侦查首先要收集有效的物证,物证是否有法律及科学价值与效用,在于是否能与案件相关或连接线索。近年来警政界越来越重视物证,从而产生一种反常现象,一些警员觉得要破案就要靠物证,遂将现场大小物件都带走,警察局反而变成搬家公司,任何案件都收集了四、五百件物件,从天花板到地板都搬进化验室,让化验人员判断。但是,如果化验人员没有亲自到现场的话,他们也无法确定哪些是有用的物证。有时九九%的都没有用,真正有效的物证反而埋没在这些没有用的东西里面。

  所以,培训警务人员辩识物证价值是非常重要的。

  另一方面,也应提升鉴识人员的水准,增添仪器,增加经费,才能让化验室真正发挥作用。

  侦查刑事案件的第三根支柱是人证,意即从各种消息面获取证据与线索,以寻找案件的证人。以往的警察是以屈打成供的方式来侦讯,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不能再将所有的嫌犯都带回警察局侦讯因此,警方必须学会如何和社会各界合作,从受害者家属,嫌犯,线民,卧底警员以及媒体等不同来源得到线索。得到线索后还要判断其真伪,再顺藤摸瓜找到人证,获取有效的证词。

  第四根支柱就是要有运气,任何从事刑事侦查的人都知道,运气很重要。运气并不会凭空而来,侦查人员要抓住机会,要有能力辨别这些隐含着运气的机会,而这种能力要从办案的经验中逐渐累积而成。例如,现场刚好遗留一只脚印,如果没有当场发现其重要性并及时保留,很可能就会被毁灭而永远消失。如果我们能够找出并加以显示,很多人会说这是运气,但是你必须仔细搜寻,才能掌握这样的运气。

  有时,外勤的侦查员很卖力,内勤的化验员也很称职,现场处理得很好,也收集到几千条线索,但是如果没有运气,无法组合这些有利条件的话,就象在玩拼图一样,会因为缺少一些关键的图片,而无法完成整个图案。

  处理现场的经验是无法从书本上学到的,必须要从侦查过程中不断地吸收积累而成的。

  台湾自从“华南银行大抢案”发生后,也体认到刑事鉴识科学的重要,而决定奋起直追。从七O、八O年代起,当时台北警察局长颜世锡,刑事局局长卢毓钧及国安会副秘书长吴东明等主管非常重视台湾刑事鉴识人才的培养,不断地派遣精英赴美学习。现在台湾警察大学刑事研究所所长林茂雄,鉴识专家翁景惠,指纹鉴识权威程晓桂,鉴识专家谢松善都曾先后到我的化验室来进修。他们在美培训的日子非常艰苦,除了要花许多在化验室外,还经常随我到现场学习侦查与现场重建等。一九八九年八月间,程晓桂在我的化验室培训时,刚好遇上康州一个叫德比(Derby)的小城发生一宗重大的三代灭门血案,我趁机带着这几位台湾来的学生参与调查,并介绍美国刑事鉴识人员和刑警联合查案的作业方式。

  第3节 三代灭门血案

  德比是康州的一个小城,位在一个宁静的山谷里,风景优美,人口有三万多,居民大部份是白人,大多是中等收入的家庭:除了是美国第一个生产脚踏车外,著名的联合汽车轮胎公司也在当地设厂。德比市治安良好,犯罪活动很罕见,过去几十年来从来没有发生过凶杀案。

  一九八九年八月十三日,七十二岁的玛丽老太太,连同四十六岁的弱智儿子,和八岁的外孙女在家中遭到杀害。当地的警察局入手有限,也没有处理这类案件的经验,便请求州警政厅支援。

  被害的老太太玛丽很久以前便守寡,和儿子约瑟相依为命。约瑟虽然年纪四十多岁,但是智商只有七、八岁小孩的程度,双目失明,两耳失聪,但是歌声优美,很会表演,在德比市略有名气,每逢总统,州长等重要人物光临时,德比当局都会邀请约瑟献唱。

  母子在小城里过着安静的生活,与世无争,人缘很好,不可能会有任何仇家。宁娜是玛丽的外孙女,天真可爱非常讨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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