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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他太太焦急地等待,可是克萧并没有回来;第二天,她似乎花了整天的时间漫无目标地在芬雀曲街附近四处询问,但是毫无所获;十二日那天她就到苏格兰警场报案,把她所知的细节全说出来,还把梅瑟斯特写的两封信交给了警方。”

  2.被告席上的百万富翁

  角落里的老人喝完了他杯里的牛奶。他水亮的蓝眼睛望过去,看着宝莉。波顿小姐热切的小脸蛋上,所有的严厉神色都已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明显而专注的兴奋。

  “一直到了三十一日,”过了一会儿,他继续说:“有具尸体被两个船夫在一个废弃的船屋底部发现,已经腐烂得无法辨认。在高大的仓库之间有一些幽暗的阶梯,由此可以通往伦敦东端的河流,而这船屋停靠在某个阶梯脚下有一阵子了。我有张这个地方的照片。”

  他说,一面由口袋里挑出一张相片,放在宝莉面前:“实际上的船屋,你知道,在我拍下这张快照的时候已经被移走了,不过你可以了解这是多完美的处所,可以让一个人从容地把另一个人的喉咙割断,不愁被发现。那具尸体,我说过了,腐烂得无法辨识;它放在那儿可能已有十一天了,可是一些物件,像银戒指和领带夹,都还辨识得出来,而且克萧太太指认出那些是他丈夫的。”

  “她当然公开将罪责强烈指向梅瑟斯特,而警方握有的证据无疑也对他极为不利,因为在船屋里发现尸体的两天后,这位西伯利亚的百万富翁——这已是大众对他的普遍称呼了,在西西尔大饭店的豪华套房里被捕。”

  “老实说,那时我也相当疑惑。克萧太太的陈述与梅瑟斯特的信件后来都上了报,而我用我的老法子——请注意,我只是业余,我对一桩案子的推敲只是出自喜好——我想为这桩警方宣称是梅瑟斯特干下的罪案找出动机。大家都公认,他确实想除掉一个危险的勒索者。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这个动机其实是多么薄弱?”

  宝莉小姐必须承认,这个念头从来没有闪过她的脑海。

  “一个靠自己努力累积了巨额财富的人,当然不是傻瓜,不会相信克萧那种人能对他做出叫他害怕的事来。他一定知道克萧手上不会有对他不利的罪证——至少不足以让他受绞刑。你见过梅瑟斯特吗?”

  老人说着,又在他的小皮夹里摸来摸去。

  宝莉回答说她曾在当时附有图片的报纸上看过梅瑟斯特,老人把一张相片放在宝莉面前,接着说:“这张脸给你的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嗯,我想是它奇特和吃惊的表情,因为眉毛全没了,还有头发剪成可笑的外国样式。”

  “非常贴近头皮,看来几乎像是被剃过的一样。完全对!那天早上当我跟着人群挤进法院,第一眼看到被告席上的百万富翁时,这就是我最深的印象。他很高大,看来像个军人,身干挺直,脸上晒成深古铜色。他没留胡须也没有髭,头发剪得很短,几乎露出头皮,像个法国人;不过,当然最特别的是,整个眉毛,甚至睫毛都没了,让他的脸看起来非常奇特——就像你说的,一种惊讶不已的表情。”

  “然而,他似乎极为镇静。在被告席上他有张椅子坐——他毕竟是百万富翁——在几个证人被传唤的空档中,愉快地和他的律师亚瑟·英格伍爵士谈话;而当这些证人接受询问的时候,他却用手遮着头,静静地听。”

  “缨勒和克萧太太又重复一遍他们已经告诉警方的事。我想你说过,因为工作的关系,那天你没能到法院听审,所以你大概对克萧太太没有印象。没有是吧?嗯,好吧!这张是有一次我设法拍到的快照。这就是她,当她站在证人席上,就是这个样子——她穿得过于讲究,全身是精细的皱纱衣服,头上戴着一度配有粉红色玫瑰花的软帽,剩余的粉红色花瓣还突兀地依附在深黑的帽子上。”

  “她不愿意看嫌犯,决绝地把头转向法官。我猜想她一定很爱她懒散的丈夫——一个好大的结婚戒指圈在在她的手指上,而这戒指也是套在一片黑色当中。她坚决相信杀死克萧的人就坐在被告席上,而且刻意在他面前炫示她的悲伤。

  “我为她感到无法形容的难过。至于缨勒呢,则不过是个肥胖、滑头、浮夸,因当了证人而自以为重要的家伙;他那肥胖的手指头上戴满铜戒指,抓着的那两封涉案的信,是他已经指认过了的。这些信就像是他的护照,领着他跃居显重却又恶名满贯的乐土。我想亚瑟·英格伍爵士却让他失望了,说他对这个证人没有问题要问。缨勒本有满腔的答案,准备提出最完美的控诉、最详尽的谴责来对付这个自负的百万富翁,这个诱遍了他亲爱的朋友克萧、又把克萧在谁也不知道有多僻远的东端角落里杀了的人。”

  “然而,在此之后,瞬间起了高潮。这时缨勒由证人席上退下,带着早已彻底崩溃的克萧太太,整个从法庭上消失了。”

  “D21警官,这时正对逮捕时的情形作证。他说,嫌犯似乎完全大吃了一惊,一点也不明白他被指控的原因;不过,当整个事实摆在他眼前,而且无疑了解到任何抵抗也是徒劳时,他就静静地随着警官坐进马车里。高级时髦又拥挤的西西尔大饭店里,竟然没有人察觉到发生了不寻常的事。”

  “于是,每个旁观的人都以不出我所料的心情大大叹了一口气。趣味正要登场,一个芬雀曲街火车站的搬夫,詹姆士·巴克蓝德,刚做完‘所言皆属事实’之类的宣誓。这毕竟算不得什么。他说十二月十日下午六点钟,正是他记忆里雾最大的天气之一,由提尔贝瑞开来的五点五分班车驶入车站,误点了正好约一小时。他那时正在到站的月台上,一个头等车厢的乘客把他叫过去。除了一件硕大的黑色大毛衣和旅行用毛帽,他几乎看不到他。”

  “那位乘客有一大堆的行李,上面都有‘FS’的字样,他要巴克蓝德把行李都放到一个四轮的出租马车上,除了一个他自己携带的小提包之外。这个穿毛大衣的陌生人看着所有的行李都安置妥当,付了搬夫的钱,告诉马车夫等他回来,然后向着候车室的方向走掉了,手上还拿着小提包。”

  “‘我待了一会儿,’巴克蓝德接着说:‘和马车夫聊了些雾和天气之类的话,然后就去忙我的事儿,这时我看到由南端开来的普通车进站的信号。’”

  “检方最坚持要确定的一点,是穿毛大衣的陌生人在安顿了行李后,走向候车室的时间。‘绝对不超过六点十五分。’搬夫说得也很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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