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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


  “我不是在想像!”布鲁诺说完,就把餐布丢在他的原汁烤牛肉上。

  “我看到你所指的人了,他可不是哲拉德呀。”她饶富耐性地说。

  “你无法像我一样看得清楚他!那就是他,而且我不想跟他同室吃饭!”

  “查理,”她叹口气。“你要再喝一杯吗?再喝一杯吧。服务生来了。”

  “我甚至不想和他一起喝酒!要我证明那个人是他吗?”

  “有什么关系呢?他又不会来烦我们。也许他是在保护我们哪。”

  “你承认那就是他了!他在监视我们,还穿上深色西装,以便能跟踪我们到天涯海角!”

  “反正那不是亚瑟。”她平静地把柠檬汁挤在烤鱼上。“你产生幻觉了。”

  布鲁诺张口结舌地瞪着她。

  “你那么说是什么意思,妈?”他的声音震得嘶哑。

  “甜心,大家都在看我们了。”

  “我才不在乎!”

  “亲爱的,我不客气地说了,你过于小题大作了。”她打断他的话。“你是借题发挥,因为你想要这样。你要刺激,我以前看过你这个样子。”

  布鲁诺完全哑口无言。他的母亲竟背叛了他,他见过她看队长的神情,她现在就用这种神情看他。

  “你大概跟哲拉德说了什么,”她继续说着,“气话之类的,而他认为你的行为十分特异。唉,你的行为是很怪呀。”

  “那就是他日夜跟踪我的理由吗?”

  “亲爱的,我认为那不是哲拉德。”她的语气坚定。

  布鲁诺猛地站起身,脚步蹒珊地走向哲拉德所坐的桌位。他将向她证明那是哲拉德,而且向哲拉德证明他并不怕他。舞池边上的两张桌子挡住他的去路,但现在他看得见那就是哲拉德。

  哲拉德抬头看他,亲密地向他招招手,他的小手下则瞪着他。而他呢,他和他母亲却要为此事付钱!布鲁诺张口,却完全不知他想要说什么,于是东倒西歪地走开。他知道他想要做什么,打电话给盖伊,就在此时此地,就在与哲拉德共处的同室之中。他挣扎着走过舞池,步向吧台旁的电话亭。缓缓却疯狂旋转的人影像海浪般把他推回,迷惑了他。这一波浪潮又朝他涌来,浮力十足却克服不了,又把他往回冲得更远,于是他忆起童年时有一次家里开舞会,当时他设法穿过正在舞动的人群,跑到客厅另一头他母亲身旁时,感受和此刻类似。

  第二天一大早布鲁诺醒来,人已在床上,他好整以暇地平躺着,回想他能记起的最后时刻。他知道他醉倒了。醉倒前他打电话给盖伊了吗?如果他打了电话,盖伊查得出是他打的吗?他当然没有在电话上跟盖伊交谈,否则他会记得这一件事的,但也许他是打到他家里去了。他下床去问他的母亲,他是否醉倒在电话亭中。接着战栗感涌上来,他跑进了浴室。当他仰起酒杯时,掺水的威士忌泼溅在他脸上。他靠在浴室门上,撑住身子。从早到晚的战栗越来越早把他唤醒,他必须在夜里喝越来越多的酒,才能入睡,这情况现在正使他体力透支。

  而介于其中的是哲拉德。

  § 28

  就像一个人再次体验已收入记忆中的感觉一样,盖伊坐在整齐摆放着他的医学书籍和笔记的工作台前,不时地微微有安全和自足之感。

  上一个月,他清洗了所有的书架并重新上漆,地毯和窗帘都打扫过,小厨房也擦刷清洁,直到瓷器和铝器都闪闪发光为止。全是罪过,他把整锅污水倒入水槽内时,这么想过。但既然一晚只能睡上两三个小时,也只有在体能消耗之后,他才明白打扫屋内是一个比在街上闲晃更易使自己累倒的方法。

  他看着床上合拢的报纸,然后起身,浏览了一下,报上已不再报导六星期前的谋杀案了。他已小心处理了每一条线索——紫色手套已剪碎,丢进马桶里冲掉了,外套(那是件好外套,他曾想过把它送给乞丐,但谁会卑鄙得把杀人凶手的外套送给乞丐呢?)和长裤也都剪成碎片,逐次当成垃圾处理掉了。路格手枪也丢到曼哈顿桥下,鞋也换了一双。他惟一没有处理掉的是那支小手枪。

  他走到大书桌前看这支小手枪,在他手指下的坚硬触感令他感到安慰,这是他尚未处理掉的一个线索,也是警方一旦发现他之后所需要的一切线索。他十分明白他为什么要留下这枝手枪:这是他的枪,是他的一部分,是杀人行动中的第三只手。这是他在十五岁买下它之时的自己,是他爱上蜜芮恩,而将它收藏在他们位于芝加哥家中,并偶尔在他最满足、最私密的时刻看着它之时的自己。最优秀的自己,与它的机械论绝对逻辑一致。跟他一样,他心想,这枝手枪掌握了生杀大权。

  如果布鲁诺胆敢再跟他联络,他也会杀了他。盖伊确信他能杀了他。布鲁诺也会知道这一点的。布鲁诺总是能看透他。现在布鲁诺这一方的沉寂比警察这一方的沉寂更让他安心。事实上,他丝毫不因害怕警察找到他而焦虑,他从来不因此而感焦虑。焦虑总是来自他本身,是他自己对抗自己的战役,其过程痛苦到他想拱手欢迎法律的制裁。和良心的谴责比较起来,社会的法律松散多了。他可以向警方自首,但坦承罪行似乎不是重点,只不过是个动作,甚至是一条轻松的退路,逃避事实罢了。如果法律定他死罪,也只不过是个动作。

  “我对法律不是很尊重。”

  他记得两年前曾在梅特嘉夫对彼德·里格斯这么说过。他为什么该尊敬宣称他和蜜芮恩为夫妻的法令呢?

  “我对教会不是很敬重。”

  十五岁时,他曾一知半解地对彼德这么说过,当时他所指的当然是梅特嘉夫浸信教会。十七岁时,他独自发现了上帝。他是经由自己觉醒的天赋和经由先是一切艺术,接着是自然,最后是科学——世上所有的创造力与指挥力——的统会感而发现上帝的、他深信不信仰上帝他就无法完成他的工作。而当他杀人时他的信仰又在何方呢?

  他笨拙地转身面对他的工作台,一声喘息从他的齿间嘶嘶吐出,他紧张不耐地重重抹了一把嘴。然而,他觉得仍有什么事将来临,仍待抓紧,那是某种更严重的处罚,某种更痛苦的领悟。

  “我受的苦还不够多!”

  他突然低声爆出这句话。但他为什么低声说话呢?他感到羞耻吗?

  “我受的苦还不够多。”

  他用正常的声音说出,一边四下看看,仿佛期望有人听见似的。而且如果不是觉得这话中有某种申辩成分存在,又认为他自己不值得向任何人为任何事申辩的话,他该大声喊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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