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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疑案(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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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真相来自细节 杜邦仔细地读完我摘录的资料,说:“不用我说你也看得出来,这个案子比莫格街凶杀案复杂多了。虽然此案的手段十分残酷,但它仍是一件普通的刑事犯罪。正因为如此,人们认为这个案子容易破。其实,也正因为如此,这个案子才真正地不容易破。出于这一点,一开始警察局认为不必悬赏,以为局长大人的部下可以马上查明来龙去脉。他们能想象出凶杀的方式——种种的方式。他们能想象出凶杀的动机——种种的动机。由于这许许多多的方式和动机都是说得通的,他们便想当然地相信了其中的一种方式和动机。以假当真,以为很容易,干起来就难了。因此,我认为,一个人若是凭着自己的智慧来探求事情的真相,那么他就应该具有超于常人的见地。在这类案子中要问的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发生的事情中有哪些是以前没发生过的?’对于头脑训练有素的人,‘不同寻常的情况’正是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 根据圆木门发现的尸体状况来看,咱们大可不必为自杀或他杀去费心。有人认为死者并不是玛丽·罗杰,可是警察局悬赏捉拿的却是杀害玛丽·罗杰的凶手,咱们同警察局长达成的协议也是查出杀害玛丽·罗杰的元凶。你我都很了解局长为人,不可对他过于相信。如果咱们从那具尸体着手查起,最后查出一个杀人凶手,却发现那具尸体其实不是玛丽的。或者,咱们假定玛丽仍然活在人世,以此作为调查人口,最后找到好端端的她。这两种情况不论哪种,咱们都是白费力气、因为这样一来,局长先生不会给钱了。所以,即使不是为了伸张正义,仅仅为自己着想,咱们首先要做的也必须是验明尸体的正身,看死者是否就是失踪的玛丽·罗杰。 “《星报》的观点对公众舆论很有影响,这家报纸自己也认为自己的观点很重要。但在我看,那篇文章中的定论不过是作者的一片热心而已。咱们应该牢记一点:报纸的目的,一般来说并不是想探讨事情的真相和原因,而是想炮制一种观点,制造出一场轰动来。当探讨真相与制造轰动两者不相矛盾时,新闻界才愿意探讨事情的真相。一家报纸,如果只提出普普通通的看法,它不会得到大众的青睐。只有观点同普通的看法大相径庭时,才被大众认为深刻。推理与文学颇为相似,只有发些惊人之论才会立刻受到普遍赞赏。其实,不管推理还是文学,故发惊人之论都是最低层次的东西。 “我说这话的意思是,《星报》声称玛丽·罗杰仍活着,是故作惊人之论,作夸大性的渲染,以哗众取宠来吸引读者。咱们来分析分析该报观点中的几个头绪,且不管它一开始就表现出的先后矛盾。 “作者的第一个目的是要表明,从玛丽失踪到发现浮尸,这中间时间很短,所以尸体不会是玛丽的。于是这位推理者故意将这段时间缩小到最小程度,一开始即作臆测,说:“如果玛丽果真惨遭杀身之祸,那么认为凶手动手很早,得以在午夜前将尸首抛入河中,则是讲不大通的。’咱们自然要问:为什么?认为姑娘离家五分钟后即被杀害,这为什么讲不通?认为谋杀是在那天的某一时间发生的,这为什么讲不通?任何时候都可以有杀人案发生。只要凶杀是在星期天早9点到晚 :45之间的任何一刻,凶手就有足够的时间‘在午夜前将尸首抛入河中’。所以,作者的这一臆测等于是这样的:凶杀案根本就不是发生在星期天。如果允许《星报》这样臆测的话,那么便无异于允许它胡猜乱测了。可以想象,撰文者的脑子在根深蒂固地这样想,‘如果玛丽果真惨遭杀身之祸,那么认为凶手动手很早,得在午夜前将尸首抛入河中,则是讲不大通的。而如果同时还认为,午夜之后尸体仍未抛到河里,这也是讲不通的。’——这句话看起来很矛盾,但其实并不如登在报上的那句话那么荒谬。” 杜邦继续说:“假如我只想驳斥《星报》这一观点,以上一番评论就够了,事情到此为止。然而想在的任务不是评论《星报》文章,是查出事实真相。《星报》中的那句话表面上看只有一个意思,但它有潜台词,我们要了解作者欲说未说的那些话。作者是想说:无论凶杀案发生在星期天的何时,无论是在白天还是在夜晚,凶手都不会冒险在午夜之前将尸体弄到河边。我认为作者这种看法是不对的。作者认为,凶杀案发生在这么一个地方,凶手就必须把尸体拖到河边去。其实凶杀也可以就发生在河边,或干脆发生在河上。这样一来,就可以在那一天的任何时间,不论是白天还是晚上,抛尸入水,因为这是一种最使捷的方法。 “《星报》作者认为,如果尸体是玛丽的,那么它在水中浸泡的时间就非常短暂。这样,他大大缩小了推理范围,使其适合自己需要。他接着又说:‘经过证明,溺水者之尸体,或者暴力致死后立即抛入水中的尸体,需要六至十天才会因严重腐烂而浮上水面。即使用一门大炮轰击一具浸泡在水中不足五六天的尸体,强使其浮出,但事过之后,它又会重新沉下去。’除了《箴言报》外,巴黎的各家报纸都默认了这一观点。而《箴言报》则极力驳斥‘溺水者尸体’这一段,列举了五六个实例来说明溺水者尸体浮起不必用《星报》所说的那么长时间。不过《箴言报》想用几则特殊例子驳倒《星报》的总论点,有点不太聪明。即使它举出的不是五个例子,而是50个尸体两三天就浮出水面的例子,这些例子对《星报》声称的‘自然规则’来说,也只能算是例外。只要承认这一‘自然规则’(《箴言报》没去否定这一‘规则’,只是强调有例外),《星报》的论点就依然十分有说服力。 “你一定会马上明白,若想驳倒《星报》论点,首先要驳倒《星报》提出的“自然规则’。因此,必须先讨论讨论这一规则。人的身体与塞纳河的河水比重差不多,既不比河水轻,也不比河水重。也就是说,在正常状态下,一个人身体的浮力,等于其排水量。骨小脂多者的身体,一般比骨大肉瘦者的身体比重轻,女人的身体一般比男人的身体比重轻。河中之水的比重有时是要受海上涌来的潮水的影响的。不过,即使不考虑海水的困素,也还是可以说,在淡水中也极少有谁的身体会沉下去的。落水者差不多都可以浮出水面,只要他肯把自己全部浸于水中,使身体的排水量达到浮起自身的程度。 “不会游泳者在水中最好采取陆地上走路时的那种直挺挺的姿势:头尽量向后仰,浸于水中,只让鼻子和嘴露出水面。这样一来,准可以毫不费力地漂浮。然而,人体的体重与其排水量很不容易保持平衡,一不小心,其中之一就会超过另一方。比如说,伸出一条胳膊,胳膊失去了水的托浮,变成了额外的重量,头也就随之沉下去了。而如果借助一块小木头的浮力,头就可以完全探出水面,四下张望。不会游泳的人在水中挣扎时,手总是往上举,而头则总想象平常那样直伸着,结果鼻子和嘴都浸入水中。当他在水中挣扎着呼吸时,水就进入了肺里,与此同时大量的水也进入了胃里,胃里和肺里本来都是空气,现在灌满了水,重量就发生了变化,整个身体比以前重了。一般来说,这增加的重量足以使人体沉下去。可是如果是骨小脂多的人,却不致沉下去。所以,这类人即使淹死了,依然会浮在水面上。 “尸体一旦沉到河底,会一直留在那里,直到由于某种原因,它的比重变得再度轻于水。尸体腐烂会造成这种结果。腐烂会产生气体,气体充满了细胞组织和五脏,使全身呈现可怕的肿胀。随着气体越充越多,尸体的体积也越变越大,但重量却未增加。这样一来它的比重就比水轻了,尸体便浮出水面。但是腐烂是受到各种因素影响的,有的因素使腐烂加快,有的因素使腐烂减缓。季节的冷暖、水的纯度和矿物质的含量、水的深浅和流动状况、尸体本身的体温、死者生前有无疾病,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尸体的腐烂速度。所以,很难准确断定究竟需要多长时间尸体才会因腐烂浮出水面。有时它可能一个钟头就浮出来,有时则可能根本浮不上来、某些化学液体可以使尸体永不腐烂,二氯化汞就是其中之一。然而,除了腐烂之外,胃里的蔬菜等物发酵也会产生气体,别的脏器里可能也会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而产生气体,致使尸体因充气而浮出水面。朝尸体放一炮,只会造成一些震动,强使尸体脱开水底松软的泥土,这时其它因素产生的效果就会使尸体浮起来。震动也会消除部分腐烂组织的粘性,使内脏在气体的作用下膨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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